12月16日,被海內外不少人關注的大陸維權律師江天勇「失蹤」案,在國際的壓力下,終於有了下文。據大陸澎湃新聞報導,江律師被中共警方以「冒用他人身份證件,並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等」罪名,被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瞭解內情的人都知道,江律師之所以要使用他人的證件,是因為他一直被相關部門騷擾,用自己的身份證根本買不到火車票。此次他使用別人的身份證購買火車票去湖南,是為了與709案被抓捕的另一名維權律師謝陽的家屬見面;回程時被長沙警方拘留。也就是說,讓江律師「冒用他人身份證件」的始作俑者正是中共當局。
至於「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等罪名,中共警方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試問,其手中的「國家機密文件」到底是什麼?所謂的「國家秘密」又是什麼?判斷的依據是什麼?要知道,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中共的秘密早已是滿天飛,獲取也不是什麼難事,再以這樣的「大帽子」作為莫須有的罪名,只能彰顯中共內心的脆弱。
顯然,湖南警方刑拘江天勇,所謂的罪名都是藉口,他們真正害怕的是不屈服於強權的江律師本人,害怕的是他為正義所做的所有事情。澎湃新聞等大陸媒體不敢言的「敏感案件」指的就是江天勇曾代理過的陳光誠、高智晟、法輪功學員等案件,而這些案件都是為中共當局所恐懼、所不敢面對的案子。
深深瞭解中共卑劣行徑的江律師的妻子金變玲就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江天勇失蹤後,家人和律師一直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失蹤,當局皆拒絕受理並設置各種障礙。家人在此期間從未獲得任何來自官方的法律文書及通知。她譴責中共當局撒謊及造謠抹黑江天勇,認為那是對江天勇長期以來維權工作的報復和打壓。
而就在江律師失蹤後的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北京與部分省(區)新任政法委書記舉行座談,他指出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是政法工作靈魂」,「要始終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要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習近平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外,「要崇尚法治、信仰法治,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始終在法治軌道上用權」。
無疑,孟建柱給新任各省政法委書記敲警鐘的背後,正是為了防止政法委的爛作為、胡作為,迫害良善等。作為2016年新上任的湖南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廳長的黃關春,即便沒有參會,也不會不知道會議的內容和傳遞的信號。但是為何湖南警方依然選擇了刑拘江天勇?選擇了忽視孟建柱的警告,迄今都不放人?命令來自省公安廳?來自公安部?
然而,不管來自哪個層面,不管背後有著怎樣的黑幕,以莫須有罪名刑拘江律師的後果是引發國內外正義人士的聲討,引發越來越多的人對「依法治國」的質疑,對中共當局的絕望。因為一個連律師都可以隨意抓捕的國度,該是怎樣的國度已無需多言。沒有人否認的一點是,北京當局若想真正踐行「在法治軌道上用權」,保護江天勇律師的權利是絕不能忽視的。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