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笑:監察委成立是一次重大制度變革

六中全會習核心確立後,習近平陣營推出國家監察委員會,並開始試點(北京、山西、浙江)。習陣營強調這是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改革。究竟監察委體制的重要意義在哪裏?來探討一下。

習近平執政後用反腐打虎清理了大批江澤民犯罪集團成員。反腐的主要工具是黨內的紀委系統,主要方法是雙規,但它不具備執法權,一般是立案審查結束後,移交司法處理,與「依法治國」有距離。而設在檢察院內的反腐機構級別較低,基本沒有用。因此,習近平陣營一直在考慮把反腐提到制度層面,這就必須突破中共現有體制,成立一個跨出中共黨內結構、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的國家監察系統。2016年7月中共黨校《學習時報》首次提出:要制定《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六中全會明確提出:要用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因此成立監察委是反腐打江的需要,由此產生的。王岐山講:監察委員會實質上反腐敗機構。我認為,這只是談了一個直接作用,真正意義不至於此,可能基於目前情況不便講透。這是一次重大的政治制度改革,發生在清算江澤民和清算中共之時,對將來政治制度轉型有重要意義。下面具體分析一下。

首先,這次將成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是突破和脫離中共現行體制的嘗試。監察委的權力範圍將比中紀委大,因為它有執法權,中紀委沒有;其監察物件包括所有黨內外官員,而中紀委只管黨內。中共邪黨治下有三個分支:人大立法權、國務院行政權、法院和檢察院司法權,我覺得,習近平有意拋開中共體制,因為這個監察權不在中共三權之內(監察機關在中共《憲法》中不存在)。習是借鑒參考了中國古代御史或都察制度,以及中華民國的監察院制度。是延中國傳統文化這條線下來的。其中分權制衡的原則與近代西方民主制的原則是趨同的。

其次,這是習藉助反腐獲得的民意和習的核心權力地位,把中紀委的監察大權從中共內部轉移到國家機構。也就是脫離黨權,轉向國家權力的過渡。這個過渡時機選擇的非常好。一是,可以利用現有反腐有利態勢和需要,賦予監察委這個國家機構真正的實質性的權力;二是,馬上就能用於打擊江派、抓江審江之用;三是,當監察委建立,一次制度變革成功時,就為下一次變革如總統制奠定基礎;四是,當監察委等國家機構能真正行使權力時,黨組織功能就進一步弱化,廢除拋棄黨組織就水到渠成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從中共體制向超脫共產黨的體制過渡的形式。

再其次,這也是廢除政法委的前奏。政法委是黨指揮司法、鎮壓民眾的黨內系統,一度被江派發展為第二權力中心。習執政後,第一步先是將其降格。第二步就是將其廢除。如果能成功把治理黨內官員的中紀委權力轉移到監察委,就為廢除公安、法院、檢察院頭上的政法委樹立了一個榜樣。廢除政法委應是順理成章的事。

最後,監察委成立使王岐山留任的問題變成不是問題。最近外界猜測王岐山十九大可能留任。如果王成為新的監察委的掌門人。王也就是不可替代的「特事特辦」的特例,所謂「七上八下」的限制對王就不起作用了。

總而言之,監察委的設立將是習近平剝離中共,邁向中國和平轉型:包括開啟總統制、廢止政法委、解體拋棄中共,的極其重要的一步;也說明習近平在打江和制度變革時是不受任何束縛和限制的。而王岐山留任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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