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王岐山主導的監察委員會成立並在北京、山西、浙江先行試點之際,北京司法系統也在習陣營的主導下,推出了一個標誌性的舉措。
11月28日的《檢察日報》的報導稱,24日,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室揭牌成立,這是全國首家派駐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的檢察室(以下簡稱「派駐中心檢察室」)。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張延昆,公安部副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王小洪,市高級法院院長楊萬明,市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等參加了揭牌儀式。
事實上,大眾不僅對派駐中心檢察室的功用一頭霧水,而且對海淀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辦案管理中心」)同樣是孤陋寡聞。這也難怪,後者成立也不過一年多一點的時間。
2015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首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落戶北京海淀區公安分局,開展前期試點工作,即將刑事案件全部集中於中心辦理。此後,這一方式在北京公安全域範圍內重點推廣,目前,海淀、豐臺、通州、西城等8個公安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
辦案管理中心的功用主要是輔助辦案、支撐辦案、監督辦案,全域所有刑事和治安案件都將在中心統一辦理,法制、預審、網安、禁毒等專業部門則進駐中心辦公,即時提供支持,協同辦案。中心還配備了高科技設備,24小時全程無死角監控,智慧化設備廣泛使用。
按照官方的說法,辦案管理中心的出現不僅有效規範了執法辦案行為,即避免刑訊逼供,而且提供了辦案效率。如警察所做的電子筆錄將直接反映在訊問室的電子屏上,嫌疑人可以自己進行比對。同時,電子筆錄還形成了案件資訊的大資料資源,系統通過智慧抓取,可形成對嫌疑人罪案的規律性分析,發現案件的易發、高發點位等。
眾所周知,在中共一黨專制下,尤其是在江澤民的馬仔周永康執掌政法系統時期,中國警察濫權、過度執法、暴力執法、刑訊逼供、草菅人命等早已不是秘密。今年發生的人大畢業生雷洋案就是典型例子。警察的名聲自然也是聲名狼藉。
習近平上臺後,提出了「依法治國」,而如何規範警察執法應是重中之重。2014年1月和2016年5月,習近平兩次針對公安執法規範問題發表講話,要求「全面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切實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作為京畿重地的北京,在新的公安局局長王小洪空降後,成為了落實習近平講話精神的試點城市。
曾在福建公安系統工作的王小洪,是習近平的舊部,深得其信任。2015年3月,擔任河南省公安廳長僅一年半的王小洪被任命為北京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接替與周永康藕斷絲連的傅政華。一年後,再次升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
王小洪在任職後不久,就開始推行辦案管理中心,並將其作為北京市公安局「深化法治公安和執法規範化建設的主要抓手和載體」。他還親自督陣,到辦案管理中心幾次檢查工作。
辦案管理中心在北京若干公安局推行一年後,北京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通知,即在公安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設立派駐檢察室,其主要功能是:承擔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以及應公安機關請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等職責。海淀檢察院在全國率先設立派駐中心檢察室。
如果說辦案中心的成立有效規範了警察在辦案中的不法行為,那麼,檢察室的設立則是旨在在警方立案、偵查活動等方面予以監督,避免警察瀆職、濫權等。不過,檢察室能否獲得獨立的監督權,在中共現行體制下效用如何,還有待觀察。但其與習陣營正在推行的監察體制改革近似,都是在原有框架上有所突破,其根本目地還是為實踐「依法治國」的目標。可以預見的是,北京的做法在試點一段時間後,極有可能在全國其他地方推廣。但無論如何,限制警權已是刻不容緩。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