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25日訊】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今年2月在地震中倒塌,導致115人死亡,釀成台灣歷史上傷亡最多的單一建築倒塌案。11月25日,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等5人判刑5年,並科罰金9萬新台幣。對此,遇難者家屬表示量刑太輕。
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宣判,維冠大樓的建設負責人林明輝依照《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成立,被判處5年徒刑。維冠大樓的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和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同樣犯下相同罪行,被判刑5年。5人另外被處以罰金9萬新台幣(折約2830美元)。
宣判結束後,儘管受災戶和遇難者家屬認為量刑太輕,但根據《刑法》,這一處罰已經是相應罪行的最高刑罰。此外,量刑前,只有林明輝承認涉嫌監督不周,另外四人完全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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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6日上午3時57分,位於台南永康區永大路二段與國光五街交叉口的住商混合社區大樓維冠大樓,受高雄美濃里氏6.6級(台灣表述為:芮氏規模6.6)地震的影響坍塌。
經過數日的搜尋,救援人員在2月18日確定,維冠大樓坍塌共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這一事故成為台灣歷史上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造成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
事故發生後,當局調查大樓坍塌原因,認為與其建造過程偷工減料、非法借牌給他人、一樓牆壁被打掉有關。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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