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09日訊】日前,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當局已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並稱這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北京當局對試點監察委員會的這個定性,引起外界的高度關注與分析。
北京時間11月7日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外界認為,這表明北京當局已正式啟動對國家監察制度的改革。
據公開的資訊,在中共現行的黨政體系中,中紀委屬於黨務系統,監察機關是政府部門,反貪局屬於檢察系統。在實際運作中,監察部門與紀委是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班人馬,在涉及中共黨內與非中共黨內的監督案件時,往往存在一些銜接問題。
「試點方案」顯示,新組建的監察委與其他的國家機關平行,是相對獨立的行政機關,各級監察委員會將由相應級別的人代會直接產生。這意味著試點地區的監察委員會要向人大匯報工作,這與之前各地監察部門的官員由省長提名產生是不同的。
有分析認為,新的監察委員會的成立,使紀委與監察委辦公實現「一體化」,現行檢察系統中的反貪與瀆偵這兩個職能部門也極可能合併到監察委中。這樣,從行政層面提升了紀委的地位,也解決了紀委難以直接適用國家法律的問題。
這次的「試點方案」還明確表示,要「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因此,有觀點認為,這意味著今後包括法院、檢察院、醫院、學校在內的所有國家財政供養的組織、群體,都將納入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監察範圍。
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召開的中紀委六中全會上,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就曾在報告中提及,要研究修改《行政監察法》,建立覆蓋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今年7月14日,中共黨媒《學習時報》上刊登的《通過修法完善國家監察體制》一文又公開建議,由中共中央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對中共中央所有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監察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國家主席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且把檢察機關的反貪局機構和審計機關並入國家監察機關,繼續實行中紀委與國家監察機關合署辦公,同時改革紀檢監察領導體制,讓國家監察機關實行垂直領導體制,擴大監察對像,實現監察全覆蓋。
海外輿論普遍推測,在試點結束後的「全國推開」階段,當局將會設立國家層面的監察委員會,而習近平的反腐先鋒王岐山,極有可能在中共十九大後出任新組建的國家監察體委員會的掌門人。
政情觀察人士唐靖遠指出,過去反腐主力中紀委屬黨務系統,其執行的只是中共幫規而並非國家司法機構,這使得中紀委的職能和許可權都有很大侷限性。而即將成立的國家監察委,當於中國古代朝廷設置的中央行政監察機關御史臺,是正式的國家司法機構,可以讓監察與反腐的運作合法化。
唐靖遠認為,國家監察委的試點與成立,等於是把目前最重要的監察大權從中共黨務系統轉移到國家政府系統,這很可能是習近平為拋棄中共的一大重要鋪墊。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