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率各不相同 降低房產稅長路漫漫

【新唐人2016年11月03日訊】昨天新聞中提到要想抑制房產稅高漲,一方面是房產評估的過程需要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就是防止地方政府制定過高的稅率。那麼這個稅率是如何決定的呢?去聽一下郡政府官員的解釋。

福遍郡法官表示,很多人不了解,雖然郡政府負責收房產稅,但是稅率由各級政府,學區等自己決定。

福遍郡法官Robert Hebert:「我和4位郡委員確定福遍郡的稅率,學區董事會確定學區的稅率,特殊行政區董事會確定他們區的稅率,市議會確定城市的稅率,所以每個稅務管轄區都是獨立運作的。」

郡政府通過約4個月的時間來預算運作所需費用,從而定下房產稅的稅率,這是郡政府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福遍郡法官Robert Hebert:「我們提供很多服務,從法院,警察,社區服務到健康服務,這都是由房產稅支付的,這是我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市政府可以收銷售稅,但是我們沒有,我們就靠房產稅。」

他表示郡政府和市政府的稅率增長每年不得超過8%,他們的預算增長一直在這以下。

福遍郡法官Robert Hebert:「消費者價格指數(The Consumer Price Indexes -CPI) 每年約增長7%,我們平均每年也長7%,在總花費上面。」

郡政府佔房產稅總額的約15%,學區佔60-65%,剩下的給市政府和其它稅務管轄區。但是他說福遍郡給出20%的家園豁免(homestead exemption),另有10%的豁免給65歲以上的老人或者退伍軍人,比其它地方更加優惠。每個稅務管轄區給出的豁免不一樣,需要一個一個去申請,他希望這方面可以得到改善。

福遍郡法官Robert Hebert:「我們覺得德州應該通過法案,要求所有的管轄區給出和我們一樣的豁免。我們向德州提出的第二點是改善資助學區的方法,不要從房產稅出。我們的房產稅很大一部分是交給了學區,但是教育應該由經濟部門負擔,而不是從我們擁有的財產上徵稅。」

新唐人休斯頓記者站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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