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0月27日訊】不少華人喜歡用現金購物,很多中國商店也對現金情有獨鍾,不過專業律師對此卻有不同看法。
到華裔開設的商店和餐廳消費,很多人會碰到只收現金,或設置信用卡消費下限等情況,消費不滿規定金額使用信用卡時,店主還要收取額外費用。
加州就業發展部納稅人維權辦公室主任Tim Chu:「通常有些公司就是喜歡用現金,當然不是說現金不可以用,只是你用的時候要照樣要報(稅)。」
現金交易沒有自動記錄,而且不會產生額外費用,有些業主還會藉機避免繳稅。
加州就業發展部納稅人維權辦公室主任Tim Chu:「雇了員工,然後付現金,沒有記錄,特別是中國餐館。」
不過專業人士指出,這是自作聰明。
加州就業發展部納稅人維權辦公室主任Tim Chu:「如果沒有報這個員工的話,當員工申請傷殘救濟,或者失業救濟,或者在工作時受了傷,就要進行調查。」
專業人士稱,如果調查時沒有記錄,業主會在政府高額估測後,被要求補稅。他們建議業主要養成紀錄收支和保留記錄的習慣。
美國國稅局專員Anthony Sykes:「用你覺得舒服的方法記錄,如果喜歡用表格,就寫在表格上。」
此外,報稅時如遇到麻煩,可找納稅人保護者。
加州就業發展部納稅人維權辦公室主任Tim Chu:「如果想打電話找律師的話,不如先打電話找納稅人保護者,這會給你省很多錢。」
在加州稅務局、國稅局、物稅局和職業發展局中都有納稅人保護者,不僅可以提供免費的專業指導,還可以通過中文及時了解稅收政策。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楊陽洛杉磯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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