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不請律師輕判 請了律師就重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現年六十八歲的山東省青島市平度城區法輪功學員張秀美,因在後戈莊集市上講真相而遭到警察綁架。張秀美被綁架後,她的丈夫老李為她聘請了北京律師。平度市「610」副主任國玉成威脅他:如果請北京律師就要對張秀美加重判刑。平度公安局的劉傑也偽善地對老李說:「你不請律師的話判三年,請律師的話可能就得判五年。」

看到這個消息的人都會感到驚奇:這是甚麼道理?怎麼請了律師就要重判,不請律師反倒輕判?平度610與公安局安的是甚麼心?這不明擺著逼人家解聘律師嗎?這樣的部門怎麼會說出如此違背法律和常理的話來?真是讓人匪夷所思。那麼,這究竟說明瞭甚麼呢?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首先,這很清楚的表明平度610與公安局都知道自己在違法。

中共迫害法輪功,從來都沒有遵循過中國的法律,所依據的不過就是江澤民當政時出臺的迫害政策及其延續。然而政策不是法律,當政策和法律想牴觸時,不合法的政策就要被廢止﹔如果非要按照非法的政策去行事,那麼執行政策的人就是在犯法,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所以這些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他們從開始就是在違法,這一點他們非常清楚。

說到中共的政策,中共的總書記都換兩任了,那時的迫害政策現在還適用嗎?特別是這幾年出臺了許多新的政策法規,一再強調要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都是在否定著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去年中共法院進行立法改革,按照新的法規,全國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真名實姓起訴了江澤民,這不就是在否定著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嗎?這在江澤民執政時,他會允許法輪功學員控告他?現在的政策與過去有很大的差別,平度610與公安局的人不會不知道,他們今天非法對待法輪功學員,看著是在執行江澤民的政策,實質牴觸的是現今中共當局著重強調的依法治國,依憲治國。

其次,平度610與公安局的做法表明瞭他們自己的恐懼。

中共的政治生態就是這樣的:只要符合政策,再違法的事,中共黨徒也敢干,甚至越違法的事幹起來還越猖獗,這是中共黨徒的黨性決定的。可是迫害經過了十七年,十七年來,中共違法的罪惡被大面積的揭露,這些作惡者及其家人紛紛遭到全社會有良知人士的譴責。這些惡徒對自己的罪惡被揭露非常恐懼,這等於扒下了他們虛偽的外皮。特別是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參與進來時,他們更是怕得要命。律師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你了,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合乎法律,而迫害他們則是在違法。他們自己也知道自己確實是在違法,何況中共這兩年出臺了多部法規要求依法執政,現在還在按照江澤民的老政策辦,就是明知故犯,犯罪的倒是他們自己。面對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自己無賴的嘴臉暴露無遺。

過去,在沒有律師參與的情況下,特別是中共非法的勞教制度存在的情況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非常隨意,只要修煉法輪功,就可以把法輪功學員投入到勞教所。想加重處理,隨便開庭,就能借用法律的名義將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可是現在,勞教制度廢除了﹔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越來越多。這些所謂的執法者,在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的法庭上,都變成了應該受到法律追究的對像,他們怎能不恐懼!

第三,這也暴露出了平度610與公安局的流氓本性。

單就請律師這件事來講,人家請不請律師是人家自己的事,哪有政府部門的人出面干涉的?須知這樣的干涉本身就是非法的。請了律師就重判,不請就輕判,這不明顯是在恐嚇人嗎?這流氓也真是耍到家了:你只要請律師我就加重判刑。這些人為甚麼要這樣耍流氓呢?說到底就是一個怕。其根本目的就是用加重判刑阻止請律師以掩蓋自己的罪惡。中共官員的法律素養完全被其流氓習性所取代。

第四,這也暴露出了平度610與公安局官員的偽善。

平度「610」副主任國玉成對張秀美的丈夫說:「老李,你這個事要是請律師的話就嚴重了。」公安局劉傑也偽善地說過這樣的話。乍一聽這話,人們會感到些許的溫暖,這些政府官員倒挺關心人的。

可是這關心的背後是甚麼呢?要是真關心的話,把人放出來不就得了。千萬不要說他們也有難言之隱,誰在那個位置上都得那麼做。不對,現在全國在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問題上,相當多的官員越來越明智,有些就是直接把法輪功學員給釋放了。他們沒有違法,抓他們本身倒是違法的,放了他們,於法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相反,非法抓捕,乃至枉判才是在做非法的事,才是最應該受到譴責的。

他們偽善的目的,就是讓家人辭退律師,最好讓家人配合他們把自己的親人送進監獄。如果這樣做了,他們就免於受到非法庭審時的尷尬與指責了﹔甚至將來追究他們的罪惡時,他們都會說:連他們的家人都認為她有罪,配合著把她送進監獄,關我們甚麼事!害了人,還要在人家家人面在前裝好人,這就是中共官員的嘴臉。

不管中共惡徒怎麼狡辯,用請了律師就加重判刑的說辭恫嚇張秀美的家人,就是在耍流氓,就是在執法犯法,就是在頑固地抱著非法而過時的江澤民的政策迫害好人。

踐踏法律的江澤民及其幫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轉自《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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