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0月20日訊】近日,有港媒透露,五名中紀委副書記一個月前聯署了一份有關強制高級幹部公開財產的提案。輿論分析認為,在今年10月下旬即將召開的中共六中全會上,習近平當局將要為下一步的 「清黨」制定一系列的黨內法規,中共內部不同派系的大戰一觸即發。
香港《動向》10月號發文披露說,今年9月中旬,趙洪祝、黃樹賢等五名中紀委副書記聯署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提交了一份關於黨、政、國家機關部門高級幹部公開公示本人及家屬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並要求列入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將審議的有關「從嚴治黨」的兩個文件的條例中。
這份題為《關於黨、政、國家機關部門高級幹部本屆任期內公開公示 本人及家屬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共有六點要求:
其一,現職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人大常務委員(黨員)、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級幹部,必須在2016年12月底前按程序申報本人及家屬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
其二,經組織審查後,上述有關申報資料將於2017年3月底前,在其所隸屬的黨組內公開公示;
其三,在十九屆中央委員候選人、準中央候補委員候選人、準中紀委委員候選人、新屆省部一級幹部,必須在明年秋季十八屆7中全會前,在全黨公開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的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
其四,換屆退下的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級幹部,必須辦理或補辦理申報及配偶子女的經濟狀況、並有否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並在黨內公開公示。
其五,新一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省部一級幹部,必須在中共十九大後的2017年12月底完成向全黨、全國公開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的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接受監督。
其六,經中央政治局審議修訂有關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及高級公職人員,個人和配偶、子女的經濟收入、財產來源、境外(國)資產、居留權、國籍等公開公示守則草案,提交2018年新屆全國人大代表會審議通過,列作法律條例。
據公開的資訊,中共六中全會將於今年10月24日至27日召開,討論審議《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這次會議議程中的主要內容。
習近平曾經明確指出,目前從嚴治黨的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是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和中央委員這些高層。在六中全會上制定各種新的「準則」和規定,就是習王要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常委級別的中共高官定「政治規矩」。三令五申後若還有人繼續搗亂,這些規矩將成為習近平當局收拾高層政敵的利器。
《動向》5月也曾披露,王岐山在今年4月29日中共政治局會議上放出「重話」稱,反腐攻堅戰已經打響,時間已經不允許遲緩及妥協。王岐山並強硬聲明,這次要「動真格、設時限啃下硬骨頭,在十九大前夕見分曉。」
今年8月27日,法廣在一個題為《六中全會清黨:清洗什麼人?》的評論節目中,引述知情者透露說,習近平將在六中全會「清黨」,對被認定的「貪腐分子、異己分子、陰謀家和野心家」全部清除,為建立一支忠於自己的習家軍鋪平道路。
港媒評論人士溫浦平今年9月底也曾在《東網》發表評論文章指出:習王反腐,已開罪了龐大的中共利益集團,如果反腐運動稍為遲疑甚至停頓下來,必會被誤解作示弱,到時無數大老虎的黨羽,必會趁勢作出海嘯式的反撲。不論反腐還是改革,北京當局已經沒有退路。
中共高層的財產公示問題一直都是各界持續關注的焦點,而有關江澤民、曾慶紅等「天字號」巨貪的家族財富,也一直是海外中文媒體爆料的重要內容。輿論認為,隨着海內外呼籲中共高官帶頭公開公示財產的呼聲日益高漲,北京當局對江、曾兩大貪腐總後台動刀是遲早的事。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