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國護照 11月1日起大頭照不得戴眼鏡

【新唐人2016年10月15日訊】美國國務院宣布,從11月1日起,申請護照文件所附的大頭照「必須」摘下眼鏡

據《NBCNEWS》引述美國領事事務局表示,申請護照文件上所附的照片若戴上眼鏡,無法清楚辨識申請人的容貌,因此造成審批時間延長、更恐導致影響申請人旅行。

為了避免出現反光和陰影的狀況,影響審批時間,國務院宣布,下月起申請護照或簽證,都要附「沒有戴眼鏡」的照片。若申請人有醫療上的必要,一定得戴眼鏡拍攝照片,必須附上文件說明。

若目前護照或簽證仍在有效期內,上面附的照片是有戴眼鏡的,不用急著更換,只要在下次更新時附上符合規定的照片即可。

(責任編輯:許惠安)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