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深圳擬擴大協警權力 民擔憂警權濫用

【新唐人2016年09月18日訊】中國大陸的輔警,又稱作協警、「二警察」,與正式警察不同的是,輔警是由中共政府出資面向社會聘用的「合同工」,只能協助警察執法。不過,每當發生警察違規執法案件後,中共執法部門往往把責任推給輔警。最近,深圳當局擬定新規,擴大輔警執法權力,引發了外界對警權濫用、追責困難的擔憂。

據大陸媒體報導,深圳市法制辦日前推出《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徵求意見稿)》,對現行法律法規作出變通,將目前必須由兩名警察執行的部分許可權,變通為一名警察帶領一名輔警即可履職。

根據條例,權力擴大後的協警,在警察帶領下,擁有110警情現場處警;當場盤問、檢查、抓捕、押解犯罪嫌疑人;對行政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實施查封、扣押、強制檢測等行政強制措施等權力。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旭向大陸媒體表示,他擔心將部分警察的執法權分享給輔警,或將模糊警察和輔警之間的界限,可能引發追責困難、警察公信力下降、轉移問責等問題。

山東維權律師李向陽:「擴大協警的權力,一定會使警察的權力被濫用的情況更加猖狂。」

通過梳理近年來發生執法犯法案件,如雷洋案、湖北村民遭槍擊致死案、湖南瓜農被城管打死案等,不難發現,最後官方往往都以責任人身份是「協警」、「協管」,「已經被辭退或開除」的處理結果來回應輿論,不再進一步追責。

中國社會活動人士胡佳:「出現執法方面的糾紛、執法方面的問題的時候,它們可能會拿『臨時工』去開刀。而且有時候就是正式警察指派輔警去做事情的時候,輔警下手是特別狠的,他作為一個輔助的,他要討主子的歡心。在這種情況下,執法手段的粗暴,逾越權力的邊界,各方面的情況是早已存在,所以公眾的擔憂,不僅不是空穴來風,而且是有相當多的依據的。」

對於推出新規的原因,深圳市公安局解釋說:是因為深圳警力嚴重不足,而輔警職責許可權有限,作用不能充分發揮。

不過法律界人士認為,當局的真實用意,恐怕是為了方便「轉嫁責任」。

李向陽:「它們為什麼要用輔警、那些協警、臨時工啊,就是因為一些太惡毒的事情,正式警察不願意去做;太危險的事情,正式的警察不想去做。協警的產生,就是為了警局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危險的事情。」

原中國公安大學法律系講師趙遠明指出,新規草案中規定「一名警察帶一名協警」執法,相當於每名警察隨身帶了一個「擋箭牌」。

原中國公安大學法律系講師趙遠明:「它這個立法原意暴露的很清楚了,就是說我以後可以亂來,亂來之後有不好的影響的話,就都一推六二五,都到輔警身上。」

趙遠明還指出,大陸的很多協警,其實都是社會上的無業游民,甚至是流氓混混,這些人參與執法時,往往採用暴力手段,甚至借警察之名吃拿卡要、欺壓矇騙、亂罰款收費。一旦新規出台,大量被賦予更大執法權的協警湧入,恐怕會造成更多警權濫用的事件發生。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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