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近明慧網報道,遼寧省大連市司法局及律師協會長期壓制律師群體,不許大連地區的律師代理法輪功案件。大連市嶺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立盛、呂楠、楊華近期去看守所會見法輪功學員盛傑、王闖、王弘。結果嶺岩律師事務所被當局罰款一萬元,西崗司法局並脅迫他們寫不代理法輪功案件的保證書。
吉林市的公檢法部門多年來在吉林省吉林市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不許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對維權律師恨得要死,怕得要命,極力阻撓。所以吉林市法院從二零一三年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進入法律程序後當到達法院遞交手續時,所有法院都以各種借口推託、說謊、躲避、刁難等不接待律師,不接律師代理手續。
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法院法官馬述和告訴宋桂香的代理律師:一、不許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做無罪辯護,越辯判得越重。二、不能對法輪功的定性問題進行辯護。如果律師非要辯,他就要敲法錘,辯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後就要將律師趕出法庭。」
律師沒有畏懼法官的無理阻撓,依然的在法庭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遼寧省新賓縣的鄧玉清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到通化縣三棵榆鎮郵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被三棵榆樹派出所綁架,後被通化縣國保隊長王義冠等人送到通化市看守所。鄧玉清、張富春、張國友、閆廣玲被非法判刑,其他三人被非法取保候審。
鄧玉清的家人給通化縣政法委打電話說:「上次律師要見鄧玉清,看守所不讓見,說是因為你們政法委不讓見的。」接電話的人又說:「就是不讓見,中央下命令不讓見的,要想見到中央開介紹信去。」
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刑庭對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梁雲英進行非法庭審。江西的郭律師和河南的李律師為梁雲英老人做了無罪辯護。律師說:江澤民誣衊法輪功不是法律依據、國家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宣傳法輪功也不違法,屬於信仰、人權範圍等等。
2013年4月12日,因大連中山區法院臨時取消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開庭,並在法院門外發生綁架法輪功學員、毆打律師的「412事件」,此案引起國際社會和媒體廣泛關注。
2014年3月21日,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名維權律師等人到建三江農墾總局青龍山農場的〝黑監獄〞,要求釋放被非法拘禁在那裡的守法公民。結果,這幾位律師被非法拘押16天,期間遭受嚴重酷刑折磨,包括:被戴上黑頭套潑冷水;裹著不明東西的木棍毆打;雙手被反銬,用升降機一類的東西吊銬;吊起來之後被拳打腳踢。四位律師一共被打斷了24根肋骨。警察還威脅要把唐吉田挖坑埋、活體取腎或者〝犬決〞。
2015年,中共對維權律師進行的〝709大抓捕〞,綁架、刑拘、傳喚、騷擾二百多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震驚國際社會。〝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為此發布了追查公告,公告說:〝這些正義律師大部分都曾為大陸法輪功學員、上訪民眾等弱勢群體代理過案件,他們所為正是出於律師和公民的權利,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制止中共對民眾的肆意迫害,維護人類的正義良知。〞
〝中國良心〞高智晟律師把個人生死置之度外,為法輪功學員等受打壓的群體和個體大聲疾呼。2005年10月、11月和12月,他向中共高層連書三封公開信,因此遭受中共的極度報復和殘酷迫害。
謝燕益律師曾經說過,面對法輪功學員這個遭受人權災難最為深重的群體,律師出面為他們辯護和維權,是律師在這一歷史時期應盡的責任和擔當。
江天勇律師說:〝不過它越打壓,也就讓我們越認識到,這一套機制只要在,它就是一個懲善揚惡的世道,大家就沒辦法正常做人,這一切必須改變,必須結束!〞
在中國大陸,許多有正義良知的律師,不畏中共的獨裁暴政,勇敢地站出來為法輪功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他們在法庭上一針見血地指出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禁、勞教、判刑等行為都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他們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所作的無罪辯護,直接的衝擊著中共的司法混亂體系。法輪功學員和維權律師是兩個不同的群體,是因為對法輪功的堅定信仰和對法輪功的正義支持將他們聯繫在一起,在今天都處在被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打壓之下。因為中共及江澤民集團都面臨著被清算、滅亡的危險,它們特別懼怕法輪功,特別懼怕被清算,垂死掙扎是它們的本能。
法院本是依據憲法和法律為百姓做主的衙門,所以才稱為「人民法院」。公檢法的名稱前都冠以「人民」二字,如今卻成為中共江澤民集團打壓迫害人民的劊子手,政法委、610的傀儡。法輪功學員在向法官講到我們沒有違反憲法和法律,不應該被判刑時,許多法官表示:我們也知道你們沒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知道你們沒有錯。可是我們得聽政法委、610的,它們讓判就得判,它們讓判幾年就得判幾年。
這就是造成所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關押、判刑的來歷,這就是中國司法混亂的現狀。所有冠以「人民」二字的牌子就這樣被玷污了,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就這樣被玷污了!在這樣的體制下,那些手握執法權柄和操守憲法和法律的官員就變成了毫無人性的魔鬼,一切迫害慘案就這樣持續不斷的發生著。
從這些案例中我們看到了律師與法官之間的強烈反差,他們本都是國家政法系統的公職人員,執行著同一個法則,可是結果卻盡然不同。一個是在恪盡職守的維護人民所應享有的權利,一個卻在濫用權力肆意打壓迫害人民。誰在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誰在破壞和玷污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這不一目了然了嗎?
在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已經大白於天下的今天,願更多的人能夠明白真相,拋棄中共,選擇自救。願至今仍然不明真相被中共綁架參與迫害的人,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特別是那些仍然參與迫害,非法綁架、關押、判刑的公檢法及政法委、610等部門的人員,趕快懸崖勒馬,悔過自新,或許還有得救的機會,如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只能做它們的陪葬品了。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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