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婆婆後遛狗 北京兒媳判死緩

【新唐人2016年09月07日訊】北京市的李某狠心毆打年過七旬的婆婆,導致婆婆身亡。當時,李某還瞞騙丈夫稱是婆婆自己摔傷。案發後警方調取了屋內攝像頭,發現其中記錄了當天李某叫罵、毆打老太和老太哭叫的聲音。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

據陸媒報導,公訴機關指控,李某因家庭瑣事,與其婆婆、被害人英某(歿年72歲)存在矛盾。2015年1月4日下午3時許,李某在其居住地,因故與英某又生爭執。後李某手持木凳腿持續毆打英某頭面部、四肢等部位,致其死亡。經鑒定,英某符合被他人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面部、四肢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李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節、後果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辯護人認為李某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應當定性為故意傷害罪。

據了解,李某現年37歲,2012年與丈夫劉先生結婚,起初兩人感情很好,但婆婆英老太搬來一起居住後,因平時生活瑣事,婆媳間出現矛盾。

據李某交代,她對婆婆一直挺照顧,之所以做出如此兇殘的事情,是因為當天英老太曾經辱罵其父母,激怒了李某。「當時我婆婆嘴裡不停念叨,好像想要找什麼東西,嘴裡還罵罵咧咧。」李某稱是婆婆先動的手,之後她將英老太推倒。「她其中一句是罵我去世的父母,我就用椅子腿朝著她的脖子和頭打了十幾下。」

按照李某的說法,她看英老太還能說話就出去遛狗了,回家後發現老人已經沒了意識,就給丈夫打電話謊稱婆婆摔倒了。「我當時就想教訓教訓她,因為生氣所以也沒想去救她。」李某說。

北京市三中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因家庭瑣事竟持木質椅腿持續毆打被害人頭面部等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本案的具體情況及李某的犯罪情節,最終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製減刑。

丈夫劉先生說,2013年他母親因腿腳不便,便從大兒子家搬到劉先生家中,李某對此並不反對,起初婆媳關係還不錯。「我母親有些健忘,個性也比較強,容易發脾氣,我妻子也屬於外向那種人」,隨著時間推移,加之生活瑣事,婆媳開始吵架,「可之前也從來沒動過手」。

事發當晚7時,正在外面的劉先生突然接到妻子電話,稱老太太在家裡摔倒,要他趕緊回家。「我問老太太摔得重不重,她說感覺夠嗆,我叫她趕緊打120。」劉先生回憶稱,一小時後他趕回家裡,看見母親躺在地上,仰面朝天,不僅頭部有血,就連附近的牆上地上也都是血,一把椅子,椅子腿和椅背都折了,「她說老太太是從椅子上摔下來的」。

然而在120到達現場後,發現事情並不簡單。據到場醫生作證,當時經過檢查,發現英老太后枕部頭皮撕裂傷,懷疑顱骨有裂損,結合現場有明顯被清理過的痕跡,建議家屬報警。

「後來警察跟我們一起去太平間查看屍體,還把她叫到旁邊問話,再後來她就被抓了。」劉先生說,事後他回憶起當時的情景,感覺確實不對,「即便摔了,也不可能摔得那麼厲害。」

值得一提的是,劉先生為了觀察母親起居,還在屋內裝了一個攝像頭,案發後經過調取,攝像頭內記錄了李某叫罵、毆打英老太及英老太哭叫的聲音。

網友對此事議論紛紛,「婆媳矛盾真是千年不變……做媳婦時認為一切都是婆婆不對,等自己成了婆婆,又覺得一切都是媳婦不對……」

「也許法官這麼判刑,是為了孩子!最大傷害的是男的,一個是老婆,一個是老娘,苦的是孩子!有多大怨恨和矛盾呀!七十多也是土埋半截的老人了!退一步海闊天空,不該發生的事情!」

「婆婆走過了一輩子,酸甜苦辣咸經驗豐富。所以媳婦聽婆婆的沒有錯。相信多數婆婆是為了這個家而著想。」

「只在乎前段時間被燙平乳房的的老太太。她的兒媳婦有沒有被判無期徒刑或死緩。」

「為什麼要緩期兩年執行?事實清楚,殺人償命。下手那麼殘忍,實在可恨。」

「最毒婦人心!老人都七十歲了!還遭此毒手!」

「這個不涉及什麼道德婊,我也是媳婦,但是開始的時候磨合期有問題是正常的,但是我媽媽說,老人都不容易,不可以跟老人吵架,想發泄找自己老公發泄,人心都是肉長得(的),現在我婆婆對我比對他兒子還好,再咋吵架不應該動手,不要和婆婆正面衝突,有事找自己男人理論。」

「你們這些人啊!!人家沒媳婦有兒女嗎!不需要告別嗎!!死緩後面加了一條禁止減刑!!意思就是兩年後必須死!這兩年該有多痛苦啊!生不如死!」

「自己也會有老的一天,所以對待老人小孩一定要有愛心包容寬容和理解。」

「兒子責任最大!兒媳婦難當!本來就不是一家人所以婆婆怎麼看兒媳婦都不順眼。」

「一個至親,一個至愛,這男的太慘了。」

(記者張莉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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