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29日訊】美國國會2000年通過U簽證法案,讓曾被罪案傷害身心的在美外國人,獲得合法身份。今天我們就來聽聽,一位U簽證申請人,從無証移民成為永久居民的故事。
今年38歲的林先生,2003年從中國福州來到美國,一直在紐約餐館工作。2009年,他在送外賣的途中遭遇非裔歹徒用槍抵著腹部打劫。
U簽證申請人林先生:「他叫我拿錢,錢包全部掏給他,我就掏給他。命在他手上,我就把錢全部給了他,有5,6百塊錢。」
雖然身體沒被傷害,但從沒遭遇過持槍搶劫的林先生至今仍十份害怕。
U簽證申請人林先生:「當然不管誰發生這種情況都會恐懼發抖,因為從沒碰過嘛。而且不知道他到底會不會傷害你,有的人給他錢照樣一槍崩了你。」
美國移民法規定,身體或精神被傷害的罪案受害人,配合警方和檢方的調查,就可以申請U簽證,如獲批准可在3年後申請綠卡。
2011年,林先生經朋友介紹,找到王君宇律師,了解到他符合申請U簽證的資格,從而得到在美國的合法身份。一年後,U簽證獲批,最終在今年7月正式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U簽證申請人林先生:「感謝王君宇律師,我想感謝她的幫助和她對華人社區做出的貢獻,我想感謝她。」
雖然事發兩年後林先生才提出申請,但他當時有過報警記錄,才得以滿足條件。林先生也鼓勵遭遇犯罪的華人,要勇敢的與警方合作,不僅能為自己爭得權利,也能震攝罪犯。
U簽證申請人林先生:「有一些華人很害怕警察,但我做到了,儘量配合警察。當時報警也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能不能拿身份,我就是為了配合警方做事情,無意中因禍得福。」
新唐人記者陳曉天、韓瑞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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