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21日訊】香港雨傘運動兩名學生領袖,黃之鋒及周永康,2014年9月曾呼籲市民衝入政府總部廣場,引發雨傘運動。週四,黃之鋒等三人,被判非法集會罪罪名成立,下月中將判刑。
黃之鋒、周永康及學聯前常委羅冠聰早上到東區法院應訊,三人被控在前年九月二十六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集會時,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等共四項控罪。 裁判官指三人的行為涉及爬欄及推閘,是擾亂秩序及帶有威嚇性,因此裁定非法集會罪罪名成立。羅冠聰更被判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控罪罪成。案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我們絕對不會退縮,所以對我來說我從來,即使面對參與非法集結罪,我是從來也沒有後悔我跟這麼多香港人一起,跟大家一起參與每一個重奪公民廣場的行動,而在未來的日子我會繼續,投身這個街頭抗爭,跟大家一起在這個街頭和這個民主路上面,並肩作戰,公同進退。」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我覺得判決並不是一個終結,其實只是代表這件案件的完結,而是鼓勵了每一個參與公民廣場行動和雨傘運動的人,繼續挺起胸膛向前走, 三名被告表示要諮詢法律團隊意見,再決定是否上訴。」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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