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15日訊】進入網路時代,很多人習慣隨手拍下生活中遇到的事物。但是當警察執法時,或許就很難繼續拍攝了。今天紐約市議員提出一項法案,將爲民眾釐清拍攝警方執法的權利。
這是一段民眾用手機拍攝的視頻,2014年7月,被捕者加納(Eric Garner)最初有反抗,但被制服後倒在地上,被警察用手臂卡住加納的脖子,過程中他多次喊「我不能呼吸」,最後窒息死亡。
2015年10月,華人青年穆宜賓在哥倫布圓環玩滑板,被警察壓倒在地後,卻被警察無預警使用胡佳噴霧噴在臉上。
這兩段影片,還原了現場發生的事件,並成為法庭的證據。但並不是所有的時候拍攝者都能這麼幸運。
2014年,拍攝警察處理流浪漢的韓裔男子,因此和警方發生爭執。
警察:「把手機放下,我看見三個人因你擋路繞著走了。」
韓裔紐約市民 Ruben An:「警官,沒人繞著走。」
警察:「給我看你的身分證,你在抗拒命令。」
最終拍攝者被警察逮捕。
在警察執法時拍攝是否合法,一直都存在爭議。
在警察执法的时候,他们通常会以妨碍公务为由,禁止民众拍摄,而纽约市议员今天要提出的法案,则是希望给民众更明确的保障,让他们在不妨碍执法的前提下可以放心拍摄。
這項紐約市議員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和羅森塔爾(Helen Rosenthal)計劃提出的「拍攝權利法案」(Right to Record Act),將更加明確民眾有拍攝警察執法行為的權利。
紐約市議員Helen Rosenthal:「我們不再需要聽別人講發生什麼了,或關於事件的記憶。如果這項法案通過,會給人民權利拍攝警察的行為並在法庭使用。」
市議員威廉姆斯也強調,拍攝同時不能妨礙警察執法。
紐約市議員Jumaane Williams:「非常重要希望大家清楚的是,這不是給人干擾警察工作的許可。如果有任何形式的干擾,讓人認為是對警方執法的干擾行為。你沒權利這樣做,法案沒有給這個權利。」
這項提案的計劃受到很多紐約市議員的支持,前來表示支持的民眾中也不乏亞裔。
活動支持者趙心尉:「這是我的義務、職責和責任去為所有的黑人,為他們站出來,為他們講話。」
活動支持者Alis Yoo:「我來支持是因為這對別人個是善舉。很多我在做實習認識的朋友,沒有任何原因就被警察叫住,就因為他們是黑人、拉丁美洲人,穿連帽T恤,看起來很隨便,所以很可疑。我覺得這不對。」
使用手机拍摄警察执法或许会起到监督作用,但拍摄的画面和角度,雖然可以还原事实真相,但是在特定情況也可能将事实扭曲。
根據紐約市警察局(NYPD)在今年1月公布的2015年度的罪案統計,2015年較2014年同期減少1.7%,但有三種罪案呈上升趨勢,謀殺案上升了4.5%,強姦案增加了約6%,搶劫案也增加了2%。「拍攝權利法案」會對紐約市的警民關係和降低犯罪,起到什麼樣的影響,還有待於進一步觀察。
新唐人記者宇亭、胡志華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