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華裔經紀疑涉「影子炒房」遭起訴 業內看法不一

【新唐人2016年07月13日訊】(記者張寧綜合報導)加拿大大溫哥華的列治文居民Kenneth和James Davis兄弟,今年五月份對涉嫌影子炒房(shadow flipping)的地產經紀和其屬地產經紀公司,向卑省最高法院提出訴訟,控告該經紀製造騙局,令60名業主成為影子炒房的受害者。目前被告否認存在任何不法行為,案件尚未進入法庭聆訊。

影子炒房是一種有爭議的做法,是指一名地產經紀或投資者在交易真正進行前多次轉讓售房合同,抬高價格,不僅地產經紀可獲得多筆經紀費,投資者也可從中賺取暴利。

據《環球郵報》報導,原告戴維斯兄弟倆(Kenneth and James Davis)遵照母親遺囑出售列治文一棟房屋。他們在訴狀中說,2010年12月他們接收了一個買方出價,然而次年2月份赫然發現房屋再次掛牌上市,他們表示「可能被影子炒房」。

今年5月,倆人入稟卑詩高級法院,控告Amex-Sunrich Realty地產公司的經紀Alban Wang與地產商人吳澤宇(Ze Yu Wu,音譯)。吳澤宇是新海岸地產公司(New Coast Real Estate)老闆。

Davis兄弟說:「沒有一名被告告知原告,其房產將立即以更高的價格轉售。」他們相信他們的房子可能最終以97萬的價格被售出,利潤高達11萬元。

兄弟倆要求被告退還轉售合同所得的利潤,他們還希望獲得違約金及違反信任條款的賠償金,以及懲罰性賠償金。目前所有這些指控尚未被法庭批准,辯方也沒有提交相關聲明。

2012年,地產經紀Wang曾因未按合約繳納12筆交易的定金而被卑詩房地產協會停牌2個星期。省報于近日聯繫了其所屬的地產經紀公司,該公司職員稱Wang已經離職。

對此,大溫業內地產經紀看法不一。華人地產顧問盧廣輝博士認為,發生影子炒房的事件是政府體制問題,因為這樣做不違法,比如魁北克允許經紀這樣做,不是地產經紀的錯,而是政府的問題。

根據《大紀元》的報導,大溫金牌經紀喻聚寶認為,案件發生在6年前,恐怕勝訴的可能性很小,因為那時轉手倒賣是合法的,合約中也明確可以不告訴原房東。轉手倒賣如果是經紀自己做,他認為,應該在合約中明確自己的身分,不能隱瞞。

他分析說,當年吳澤宇還不是專業經紀人,而房屋交易中,一般人購買房屋後再轉手,也是正常的。他認為這種問題不是房東可以投訴的,而是政府徵收稅務需要規管的。

責任編輯: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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