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10年 哈大研究生周巧航控告江澤民

【新唐人2016年06月15日訊】「10年的冤獄,給我身體和心理上帶來的傷害和痛苦至今無法癒合。長期精神高度緊張和營養不良,造成我年僅40歲白髮近一半,兩顆門牙已脫落。27歲——37歲,人生中最美好的年華都荒廢在那裡,本因該擁有的似錦前程和美滿家庭,都已無法再彌補。雖然有高學歷,但目前只能從事一些低收入的工作來維持生計。」

以上是法輪功學員周巧航2015年6月21日向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的部分內容。

2002年11月,法輪功學員周巧航被中共非法判10年重刑,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據明慧網報道,今年40歲的周巧航1999年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就讀研究生,文才出衆,並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提高自己的品行,誠實、善良。學習工作中,不再看重名利。

在周巧航工作過的公司,所有人對她的評價都非常好,包括她接觸的客戶也都向老總稱讚她的人品和工作態度。

周巧航說:「修煉這些年,大法實實在在的改變著我,生命仿佛重生一樣,那種心靈的潔淨和永久的充盈帶給人的快樂,真是無以言表。」

1999年,在江澤民的策劃、指揮、操縱的對法輪功群體滅絕迫害政策中,周巧航成了受害者的一員。

北京上訪 僅腳尖沾地被吊一宿

2000年6月24日,因為當時北京信訪辦已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上訪,周巧航去北京天安門請願。被警察關押到天安門前門派出所,後轉押北京昌平看守所和天津大港看守所。

周巧航說:「因不想連累學校領導,我不報姓名和住址,天天被他們毆打和恐嚇。對這種無理的抓捕和虐待,我只能以絕食的方式來表示抗議。」

「在絕食14天中,遭到野蠻灌食八~九次,不讓睡覺,白天晚上都要被提審。警察用手銬把我的雙手吊在門框上,僅腳尖沾地,吊了一宿,導致手腕處皮膚組織受傷,幾個月沒有知覺。」

2001年1月1日,周巧航再次去北京請願,遭警察綁架。

在警車上他們用膠皮棍猛烈抽打周巧航的後背,導致大面積瘀血、青紫。到北京團河拘留所後,周巧航因不報姓名,一個警察煽她多個耳光,抓頭髮拚命往牆上撞,直到其累的打不動才停。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冤獄十年

2002年11月,周巧航被哈爾濱南崗區國保大隊綁架,關到一處秘密居所,多個警察使用電刑、老虎凳、不許睡覺等方式折磨她4天4夜。

2003年6月,周巧航被哈市南崗區法院秘密開庭,她質問法官:「我無罪,有罪的是你們這些執法犯法的人,我現在滿身是傷,為什麼不給我驗傷,為什麼不判他們的刑?」

最後法官自宣自讀判周巧航10年重刑。2003年10月15日,周巧航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在監獄裡每天要碼坐十幾個小時,強迫看誣衊法輪功的電視,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2個刑事犯24小時看管,不得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為避免法輪功學員碰面,甚至洗碗、上廁所都要輪流去,洗漱、上廁所都限時限點,寫信、接見被嚴格限制。

暴打 關小號 綁約束帶

2006年,在監區內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拒絕穿囚服,周巧航被呂晶華、王小莉等4名警察,4名犯人強行銬著,用膠帶封嘴拖走,押入禁閉室一個月。

一次犯人辱罵法輪功,周巧航阻止 ,犯人一擁而上,將其從門口拽到窗下暖氣片底下,幾個人按在地上,連打帶踢,致使她陰部出血,小腹以下直徑6厘米大小發黑。

同年11月,周巧航阻攔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關小號迫害,副隊長董立華教唆刑事犯拳打腳踢,使她下肢多處青紫,小腹疼痛難忍, 腹部輸卵管處有大包,大腿根部青紫嚴重,淋巴結腫大,行走困難。

12月,在一次被毆打後,監獄警察又指使犯人給周巧航綁上束縛帶,雙手背銬固定在床欄上,站不起來、蹲不下,甚至4天4夜晚上睡覺也不給解開。

2005年2月,周巧航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因煉功,被關押小號37天。每天被銬在地鋪上,不能起身,晚上睡覺不給被褥,睡在陰冷的地鋪上。

這十年來,中共的殘酷迫害給周巧航的親人們也帶來了巨大的痛苦,母親和姐姐經常以淚洗面,整天擔驚受怕。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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