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濟南市公民張孝先致習近平的公開信

习近平主席:

您好!我深知您日理萬機,夜以繼日的工作。希望您多多保重身體!但我實在是萬般無奈,只能以這種方式向你致信,請原諒。

我因單位拖欠工資、補償金、社保金,勝訴並申請執行十七年,至今未果。不但如此,只要我勝訴濟南市歷下區法院執行局就敢終結。律師說案子沒執行完、股東沒死就終結,屬於枉法。法律規定一案不能二審,他們反覆審反覆終結,共枉法終結三次。

被逼無奈08年將歷下區法院告上法庭,山東省高院在複議決定書里寫道:本院複議過程中,濟南市歷下區法院撤銷了第二次終結(2006)歷執字第961號,改為中止,並明確「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後,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的救濟途徑。五年後2014年,歷下區法院再次終結,執行局長口頭答應給我補繳社保金。當時有公安、信訪局人員參與並有錄音錄像。執行局長讓我找區信訪局案件複查複核辦張主任,張主任說你的態度不好,想解決須先認個錯,讓我找信訪局局長認個錯。

我信以為真,馬上去找付曉局長認錯,他事先把執法記錄儀打開,讓我認錯,並說法院有何錯,我一看這明明是給我挖坑設套,於是我就說法院枉法辦案,他們就不給我辦理補繳社保金。2013年歷下區黨委政府把我的檔案在濟南市人才市場調出,到市裡給我辦理55歲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一塊補繳社保金,市裡沒同意,他們就不給我補繳社保金。張志剛說不能辦理退休,就不給補繳社保金。我不知這是何邏輯?作為一個訪民,如果區級有關部門給解決問題,不會到市裡去上訪;如果市級有關部門給解決問題,不會到省裡上訪;如果省里給解決問題,不會去北京上訪;如果正常上訪給解決問題,不會到敏感地方「非訪」全國有關部門找遍了,打電話、寫信、發電子郵件,不計其數。

被逼無奈自2010年進京上訪,回來後被當地政府派黑社會毆打多次、拘留八次(每次十天)、擬勞教二次、投毒多次(有次差點被葯死)搶手機錄音筆多次。打我的黑社會說,再去北京就殺你全家。因進京上訪多次被扔在荒郊野外;每次在拘留所裡,我總是腹瀉;不僅我個人腹瀉,所有被拘留人員都出現腹瀉。

2012年1月曆下區公安在送我去拘留所的路上說,你孩子在香港讀博士有何了不起,香港也是中國的,我們說不讓他畢業,他就畢不了業。我聽後馬上給我愛人打電話,通知孩子不讓他參與。現在我要感謝這位公安高抬貴手,放我孩子一碼,使他在2014年能通過博士論文,獲得博士學位。不然他給香港城市大學打個電話,後果難料。

2012年初,歷下區公安要勞教我,並下達擬勞教通知書,後來市裡研究了十天沒批准,區公安局婁飛警官(警號110419)氣急敗壞的說,你孩子早晚要畢業,等他回來,我們再辦你。聽了這話我曾天真的想,孩子你慢點畢業,你畢業了,我就沒命了。我命不足惜,關鍵是他們在辦我之前,要先辦我孩子,我怕我兒子成為第二個雷洋。

濟南市信訪局副局長王世華對我說,你要講理到美國去講理去,他上班時間利用工作職務之便,到處喝酒,酒後對我爆粗口,讓我降低要求,我據理力爭,他就對我的問題百般阻撓;2015年5月,歷下區姚家街道辦事處李靜主任讓我看他們為化解我的問題向濟南市上報的方案,其中補繳社保金39萬;李靜說市裡信訪局王世華不同意。

2012年九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接待人員看了我的材料說,法院違法辦案,告訴他們,我們說的;但不給文字性的隻言片語。2012年11月23日全國人大信訪接待人員說:98年至今欠繳的社保金應當由政府給你補交,至於具體哪個部門補交、在哪個基金里出這個款我不好說。隨即在我的目睹下馬上在電腦里通過網路給我們當地下達督辦函。我要求給我一份遭到拒絕。

2012年9月山東省檢察院的接待人員說:他們不給你補繳社保金,你就拿著材料到北京上訪。

2012年初區法院姚文輝付院長多次說開聽證會,我說很好,但必須有媒體在場(最好是外地的媒體),把錄音錄像給我一份,我發到網路上,讓全國的法學專家及大眾評論。如果我錯了,我就不再上訪,如果你們枉法辦案怎麼處理?自此她心虛的不敢再提開聽證會的事。但他們總是以拘留勞教來恐嚇要挾我。我維護國家利益(社保金)何罪之有?(當然我本人也受益)。本該三個月執行完的案子,至今舊的沒執行完,又新欠十幾年的,給國家及我本人造成嚴重損失。十七年來天天上訪,人生有幾個十七年?

2012年初歷下區黨委政府法院答應給我補繳98年至今的社保金,並要求我寫息訴罷訪保證書,至今無果。區法院法官王志義說,這個錢應當由區信訪局給你補繳,在國家下撥的維穩費里出;當時信訪局郎副局長、張志剛主任說一周之內給我辦理,但一周後張主任說領導不讓辦了,並強調說,責任主體是法院,法院違法給你造成的,你去找法院。法官說已經終結了三次,讓我找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說,我們說了不算。

08年奧運會前,區委孟書記接訪,問我:企業破產了嗎?股東跑了嗎?我說沒破產、股東就在濟南市司法局裡邊工作叫曹慶林(原先是個體老闆,後來鑽進司法局,現在司法鑒定處副主任),書記就心知肚明是法院枉法辦案,當天下午就讓法院拿錢補繳了92年至98年1月的社保金。實際這錢是法院為股東墊付的。但還有其他沒有執行完的部分,法院就是不給我執行,逼迫我再次起訴股東,讓我幫助法院要回這個錢。我說第一你們沒有執行完;第二我已經起訴了股東;第三終結的案子法律規定不能再上訴,只能複議(即民告官)第四如果讓我再次起訴股東你們法院必須下個裁定,根據那條法律再次起訴股東;第五你們必須保證我勝訴(因為檢察院抗訴時,讓我敗訴,然後到濟南市法院上訴,發回重審,重審又維持一審原判,我又勝訴)。這五條他們一條也不辦,只是口頭答應讓我勝訴。

2013年區政法委書記聶軍說,每年都對他審計,問法院墊付的十三萬是怎麼回事,讓他十分惱火,最後他召集法院院長、信訪局問張孝先的案子是怎麼回事,並說如果張孝先錯了,就執行他,把十三萬要回來;如果法院錯了,就哪裡錯了哪裡改;對我說,你的問題有三個解決途徑,第一告法官瀆職;第二他找人慢慢執行股東;第三走司法救助的途徑。最後我選擇了救助(考慮這樣快)。他讓我找信訪局付曉局長寫救助申請,付局長初一十五的拖著至今未果。

我孩子2010年被香港城市大學錄取,全額獎學金,電子信息工程類專業。他看到我十幾年來奔波於維權途中,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很是心疼,就說爸爸你別上訪了,將來我養你。每每想到此情此景,我總是抑制不住潸然淚下。但每到孩子假期,我都很糾結,即盼望孩子回家團聚(孩子的奶奶八十多更盼望孫子),又擔心孩子的安全,喜中參雜著恐懼。每次接送孩子到機場都是我愛人,我只送到大門口,不敢同行到機場。

2013年過後,區信訪局付局長見到我後說,孩子走了,我說是;他說你小子老奸巨猾,我說總不能讓計程車司機全家跟著一塊悲痛欲絕吧。(我院里有監控)2014年6月18日曆下區信訪局說開聽證會同時我遞交書面申請,我說必須有媒體在場,他們至今不同意,濟南市信訪局督導組的王世華副局長說你要求北京的媒體到場,誰敢給你開?要辦必須降低訴求,我說已經降了,但國家的錢(社保金)一分也不能少,他說:你要講理到美國去講。到底應當怎麼補繳應當開聽證會。按照山東省政府的規定,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三日內應當召開聽證會。他們根本沒有誠意。

2014年區法院行政庭庭長任軍法官說你再這樣找,你的命難保;把你刑拘了,影響你孩子的前途;我說為何對我刑拘,他說沒有為何,想刑拘就對你刑拘,他們沒有辦不出來的事。

2015年10月當地公安說,你這樣上訪,早晚把你孩子的命搭進去;並說我們對付你的辦法有的是。確實像這位公安所說,2014年10月,公安到我家砸門,沒有帶傳喚證,我們拒絕開門。(因為前幾天街道辦事處副書記趙忠建剛剛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對我大打出手,打得我渾身軟組織受傷,報案公安至今不管。)公安揚言出門把我打殘,於是我們一週不敢開門出門,他們不分白天黑夜的砸我們家的門,深更半夜也敲門,斷我家的水,水表在門口的小屋裡,騷擾我們;我愛人在家整日以淚洗面,再就是打電話報警、找單位領導出面,撥打12345市長熱線(這幾年撥打12345熱線上百次),都無濟於事。公安斷掉我們家的水,我們大小便沒有水沖,滿屋裡味道可想而知;我們一週沒有吃菜,只能下麵條。

濟南火車站把我們訪民列入黑名單,訪民一買票,當地公安街道辦事處就知道我們要進京上訪,然後第一時間堵截。有的即使到了北京站,也會被截回。去年9月我提前二天買了一張到北京方向的車票,晚上公安就到我們家騷擾,第二天一早公安到我家砸門,讓我到派出所,讓我交出身份證及車票,他們嘴裡不乾不淨,我被關禁閉24小時,飢寒交迫,直到車票作廢。

當地公安2015年12月扣押我的身份證二十天。我找過兩任山東省政府秘書長張萬青、蒿峰多次。張萬青幫助下過督辦函,但至今無果。山東省委駐京辦李軍付主任也在2012年初下過督辦函,法院讓我看過,但不讓複印。

去年當地公安說再進京「非訪」就刑拘,我們這裡已經有多位訪民被刑拘。我多次找中央巡視組,2014年中央巡視組就下過督辦函,我手裡有證據。我相信習主席時刻關注關心老百姓的疾苦,我相信習主席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大政方針總會落實到每一個角落。我相信正義有時會遲到,但不會缺席!謝謝!

濟南市公民張孝先

註:這封信裡邊有點補充內容。懇請貴媒體幫助曝光,發到網站及報紙上。謝謝!

張孝先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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