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青島原公安副局長受酷刑 維權受關注

【新唐人2016年05月31日訊】原青島公安局副局長楊加平自述遭受酷刑的文章,5月28號在微博引發話題,但沒有引起大部分網友的同情。和近期引發爭議的湖北計劃生育人員維權,咸陽、延安公安人員維權一樣,身為維穩機器中的前成員該不該維權,引發反思。

劉金濱律師5月28號在微博轉發了楊加平的部分自述。楊加平表示,2012年下半年,他被轉到濟南軍事看守所,被辦案人員24小時戴手銬,兩次共計28天,晝夜難以入睡,同時伴隨精神恐懼。在審訊時,辦案人員還拒絕給他緩解頭疼的藥,「以逼供陷害為目的,以折磨人為樂趣」。

楊加平此前曾告訴律師,自己被單獨關押長達400天,5個月不給放風。劉金濱律師在微博表示,看守所對被羈押的人犯單獨關押是懲罰措施,稱作禁閉,最長不超過15天。任何人單獨關押超過24小時就會精神痛苦。國際上普遍公認,單獨關押屬於酷刑。

然而網友對楊加平自述的回复中,類似「你也有今天」的評論,遠遠超出質疑看守所侵犯人權和同情楊加平的聲音。

有網友說「他在位期間我就不信所屬公安局沒有一例刑訊逼供」。也有網友說,「怪體制,沒錯,可是誰在維護體制?一個個心甘情願做體制的螺絲釘,被體制碾壓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原安徽檢察官 沈良慶:「像這個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你本身就是維穩體系的一部分,他在任公安局長的時候,他可能就這樣對待其他人,當然主要是普通民眾,那麼當你自己成為受害人的時候,那人家就有可能說你這是報應。」

公開資料顯示,1955年出生的楊加平,歷任青島市公安局警衛處副處長、治安處處長、四方分局局長、市南分局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務。他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組織、協調和指揮奧運帆船比賽青島賽區的保安工作,之後被評為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先進個人」,享受全國勞模待遇。

但官方對他的表彰,在民間看起來卻是另外一個版本。因為奧帆賽的安保,青島當地異議人士、訪民、退伍轉業軍人和民間信仰團體遭到嚴密監視和打壓。例如在08年新年前後,就有幾十名青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多人被關在青島大山看守所遭受酷刑。

美國人權律師 葉寧:「青島的這個副局長,今天面對自己成了酷刑的受害者。他應該想一想,在他任上的時候,這些酷刑是不是他也參與了,而且是為別人準備的?統治集團的成員和幫兇,他們一手造成了酷刑成了一種制度性的現象的時候,一旦他們在政治鬥爭,政治清洗當中失勢的話,就會成為他們自己一手參與製造的制度性酷刑的受害者。」

沈良慶:「它這個專政機制就是這樣,實際上很多官員成為階下囚時,過去他可能是人權侵犯者,最後他自己人權也受到侵犯了。反過來倒是說明一個問題,就是現在在任的官員要自己小心一點,盡量少做壞事,或者不做壞事,或者能夠不要支持這個體制。因為這個體制,到最後可能沒有一個倖存的。」

楊加平在2012年被刑拘,被指因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上訴後,山東高院去年2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楊加平已進行申訴,知名律師周澤在接受委託代理其申訴時,一度受到山東法院的阻撓。

採訪/陳漢 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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