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剝奪國人的出入境權利,是惡霸不講法理的慣有表現形式之一。福州三網民案當事人之一范燕瓊,近日因要離開這個掛羊頭賣狗肉的「法治國家」,在深圳被國保控制,並被強迫失蹤和失聯。
類似的人權災害每天都在大量發生。《世界人權宣言》說:「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中國的法律說國人有遷徙自由。妄為的惡霸卻是半點法理都不講。
貝蒂說:「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觸犯法律,這樣的法律還有什麼意義?」在大小惡霸們為所欲為的匪區,蒼茫的夜色下有的只是一堆毫無意義的法律條文,元元之民的合法權益沒有任何保障性可言。
制定規則的目的是為了大家共同遵守,而不是拿來給一部分人群去踐踏。當披著「執法」外衣的惡霸能如此這般,一再視規則和法律為無物,並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時,就也顯現了共匪的無力回天。
共統區的所謂「法治」形象,在惡霸的踐踏之下早就是面目全非,嚴重受損。各種不講法理的畜生行徑,給人帶來的是對共匪的進一步幻滅。光是惡霸的肆無忌憚,橫行不法,就足以給共匪送終。
周永康被法辦了,你以為共統區的法治形象,將會得到徹底修補,合法權益從而也有確實的保障。昏天黑地的現實卻不斷印證:何來回天挽日?只要是共匪當家,就概莫能外,就只會是豺狼當道。
拿各種惡霸們完全沒轍,「胡溫新政」時如此,「習李新政」時如此。在刀耕火種的蠻荒歲月,人類面對獸群的步步逼近,尚且可以惹不起,躲得起,在這個「法治國家」,你卻是想躲都躲不起。
范燕瓊像所有深受新納粹迫害的匪區蟻民一樣,想要逃離這個日漸可怖的「法治國家」,該也是首先源於對國情感到深深的絕望,遂產生了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可在國門前遭遇的卻再次是惡霸。
共匪的氣數盡矣。「法治國家」恐怖得讓人想要躲開,這本已是萬分的可悲,人們在想要躲開的過程中,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惡霸,還要在人們淌血的心靈上再踏上一腳,這就更是共匪的可悲。
天賦人權一再遭到野蠻踐踏的國人,對於共匪的鄙棄和憎恨,在惡霸增強的作用力之下,不但無法淡化,而且是在被繼續強化。量變最終會產生質變,匪區的各種惡霸,也必將完成對共匪的送終。
積重難返的共匪,當然也知道自個在國人的心目中,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權重。釜底遊魂般的共匪,也叫嚷著「法治」,也演繹著「反腐」,可折騰迄今的實際效果是徒喚「有心殺賊,無力回天」。
這國只是共匪的國,共匪中的大小匪徒貪多貪少,對匪區蟻民而言並不是真的十分關心。匹夫匹婦更關心的是自己是否還要面對各種的惡霸,是否可以免於被欺凌。惡霸對民心的摧殘更甚於貪官。
靠了惡霸得以苟延殘喘的共匪,有其說不出的曖昧,永難對惡霸形成有效的約束力,由此惡霸的將會徹底完成對共匪的送終,已然是註定的。欲罷不能的共匪,每天都在自我昭告著它的無力回天。
寫於2016年5月8日(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干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劉雲山擔任中宣部部長期間、周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流氓集團「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放任絕人之後者逍遙法外第3584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生存權同時也被新納粹們以下流手段一再剝奪!被「執法」機關明確告知只有在十年之內不寫政論性文字,才能享有出境自由,被連續非法斷網1885天,被公然帶有凌辱性質地置於監控探頭之下!廖祖笙被迫顛沛流離期間,風燭殘年的母親和岳母蹊蹺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控制學校,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能任意操弄無脊樑的百度……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沆瀣一氣、寡廉鮮恥的反動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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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