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生第一篇時評,寫於15年前即2001年,標題就叫《為生命的權利申辯》。那年6月,相繼發生幾起特大災害:合江特大水難、武漢空難、江門高級煙花廠爆炸案⋯⋯。這些災害都是人禍,但最讓我憤怒的不是人禍,而是地方當局對人禍的刻意袒護。顯然,在他們眼裡,烏紗重若泰山,人命輕若草芥。從這篇處女作起,為生命的權利呼籲,對輕賤生命的抨擊,就一直是我所有時評的底色。
這次,我又不得不為生命的權利申辯。但這次不是泛泛而論,是專為一個人的生命權利申辯。他叫郭飛雄(真名:楊茂東),我的一個兄弟。
說不得不,是因為他的生命在危急中。這不是聳人聽聞,而是基於第一手消息,基於郭飛雄姐姐楊茂平,一個副主任醫師的緊急求援。
她是這麼說的:
「2016年4月26日上午10:00,我在廣東省陽春監獄見到我弟弟楊茂東。我看到楊茂東比2月29日我見到他時更加蒼白、消瘦,並且面色晦暗。不等我開口,楊茂東就告訴我他的身體出大事了,由於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極其惡劣的羈押條件,他近一年來斷續便血或稀水樣血便,到監獄後,間斷咽部和口腔出血,4月7日住進了監獄醫院,4月19日大出血,行走不穩。昨天和獄政科劉幹事談話時幾乎站不起來。他在監獄醫院被和四個人一起關在一個7.5平方米的沒有窗戶的房間,而且每天有23個小時都被關在裡面。他要求進行相關身體檢查,但是看管他的警察竟然說他們管不了。他向醫生要求,但醫院說必須要由獄政科劉幹事批准了才行,而獄政科劉幹事卻就是不批准!」
「就楊茂東身體健康的事,我在2月29日和陽春監獄獄政科領導見面時就請求過,請求給楊茂東做一個身體檢查,包括腰椎MR檢查,因為楊茂東面色不正常。今天我再一次向陽春監獄獄政科領導請求,把楊茂東轉到上級醫院,做胃鏡、腸鏡、肺CT、血液化驗,明確診斷及治療。但獄政科領導說楊茂東沒和他說,楊茂東要是暈倒了,會馬上送醫院的。這樣的推諉答覆讓人無法接受。我說,任何一個人看到楊茂東現在的面色都會認為不正常,如果等一個人暈倒了再送醫院恐怕就晚了。」
必須指出,郭飛雄非等閑之輩,殘酷的肉刑甚至電刑都不曾將他擊垮,其意志力之頑強可想而知。這麼頑強的人絕無可能輕易倒下,包括暈倒。非要等他倒下才送醫,確實可能如楊茂平醫生所稱,一切晚矣。郭飛雄確實等不起,他的生命確實可能進入了倒計時,分分秒秒,對他都是珍貴的。再不站出來向全世界呼籲,我可能要後悔一輩子。
呼籲為什麼要面向全世界?因為,如楊茂平醫生前述,她已經窮盡了一切程序,依然打動不了陽春監獄當局,尤其打動不了獄政科劉幹事,對送醫的請求,他就是不批准。鐵石心腸的他們,成了郭飛雄求生路上的攔路虎,對他們的一切請求歸於無效。但又不可能劫獄。除了向全世界呼籲,還能有別的選擇么?
郭飛雄是義士,是真正的愛國者,是忠誠的反對派。這點陽春監獄當局是否承認不重要,我堅信歷史自有公論。但今天我不想特別強調這點,我只想提醒陽春監獄當局:你們哪怕視郭飛雄為敵,能向當年撫順戰犯管理所學習,像他們對待日本戰犯那樣,讓郭飛雄享受起碼的人道主義么?能讓他緊急送醫確診,並得到及時而有效的治療么?換句話說,你們的心還是肉長的么?能不草菅人命么?
但是,對陽春監獄當局的請求固然沒用,我這裡的質疑其實也不會有任何用。唯有最大力度的公眾關注,或許能給他們一點壓力,讓他們不得不回心轉意。那麼就讓我們把千萬雙眼睛投向陽春,投向監獄當局,讓我們緊盯他們在郭飛雄生死關頭的一言一行。如果他們亡羊補牢,確保了郭飛雄送醫救治的權利,那是他們該做的。但如果他們非要冥頑不化,郭飛雄一旦真有閃失,他們一個都不可能指望寬恕。
讓我們更關注,讓我們更大聲,讓他們不斷聽到,勿謂言之不預。我們能做的有限,但在郭飛雄生死關頭,我們必須全力以赴。這一切不只為了搶救郭飛雄,也是為了讓我們自己能夠稍稍心安。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