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4日,黑龍江省直機關紀委的2名工作人員找《黑龍江法制報》(一下簡稱《黑報》)多名員工談話,調查總編王偉的一系列腐敗問題。1月29日,王偉在報社員工大會上突然宣布:「如果我離開報社,編採工作由孫總編(副總編)負責。」接著,他開始不點名地謾罵舉報人,大家都聽出是在罵副社長王玉鑫。王玉鑫按耐不住,說自己不是舉報人,兩人指著鼻子對罵,擺開動武之勢,後被員工拉開。此後牆倒眾人推,目前有7封不同人寫的舉報信已投向中央和省有關部門,其中原《黑報》理事會主任張健實名向黑龍江省紀委舉報王偉搞有償新聞、新聞敲詐、貪污受賄、賣記者證、濫發獎金、公車超標、聚眾賭博等多方面的腐敗問題。3月7日上午,省直機關紀委調走了《黑報》多年的財務賬本。當天下午王偉沒有到報社,有人說他已被停職審查,有人說他住進了醫院。3月22日,舉報者張健告訴報社員工:「我的舉報信得到省紀委書記批示,省直機關紀委已經正式立案。」
10多年來,《黑報》員工不斷舉報王偉的腐敗問題,國家新聞出版署派人來調查過,黑龍江省也成立過聯合調查組,但都被王偉擺平了。原《黑報》編輯部副主任黃秀輝因參與舉報王偉受到打擊報復,被逼出報社,他曾以《我的懺悔》為題在博客上揭露《黑報》的黑暗,被網友廣泛轉發。近幾年,報社多名員工給在廣東打工的黃秀輝打電話,要求他回來一起繼續舉報王偉,但都被他謝絕,他說:「王偉是一個不倒翁,除了習近平批示以外,誰也告不倒他,秦香蓮的舉報信總是被轉到陳世美的手裡,黑龍江查他等於老子查兒子,一定會不了了之,我已經服了。」
黑黑的土地,黑黑的父母官,還有黑黑的報紙。《黑報》到底有多黑?綜合黃秀輝等人在網上的多篇貼文及其他《黑報》員工透露出的情況,完全可以看出,《黑報》根本就不是社會的監督者,而是社會黑暗勢力的一個卑鄙無恥的同案犯,這個同案犯披著高尚的外衣,一方面營造著虛假的正義,另一方面又在傳播著真正的黑暗。
一、巫術式的敲詐路線圖
王偉經常在編採周會上教授新聞敲詐技巧,副總編輯張京生把王偉的新聞敲詐技巧總結為:「你不X他媽,他就不叫你爹!」
2010年7月1日是黨的生日,王偉向黨獻了一份厚禮。他在廣西南寧市舉辦的全國地方法治報社社長(總編輯)會議上,為處於困境中的全國法治類報紙傳經送寶,公開介紹了《黑報》新聞敲詐的先進經驗和技巧。他恬不知恥地對著麥克風說:「多年來,黑龍江法制報牢牢佔領、鞏固並擴大本省政法『根據地』,圍繞『法』字辦報、發行和創收。辦報整體布局、欄目設計、專題策劃、稿件采寫都突出『法』的特色,日常報導中加強與政法各單位聯繫。同時,輿論監督這個工具要用好,還要用巧。」2010年7月2日的廣西《法治快報》在王偉介紹經驗的報導中,省略了王偉介紹的具體敲詐技巧,但《黑報》的先進經驗已經在全國開花結果。
《黑報》是怎樣「圍繞『法』字創收」和「把輿論監督這個工具用好和用巧的呢」?
《黑報》的敲詐技巧是流水線作業,既有巫術式的模板,又有「科學」的流程,形成了一幅完整的新聞敲詐路線圖:第一步,投訴人同意給記者拿「路費」,或買一個黑報《理事證》,或訂閱一定數量的報紙,或拿一定數量的「贊助費」,王偉通過選題;第二步,記者調查,與投訴人同行、同吃、同住;第三步,記者甩開投訴人,帶著稿件直接見被調查人「徵求意見」,或找當地宣傳部或在當地「有頭有臉的人」作為「中間人」向被調查人「透風」,並通過「中間人」討價還價;第四步,在上一步無效的情況下,記者在稿件上附上高箋,由王偉簽上「請被監督單位領導閱」的字樣,記者把稿件拿給被監督單位領導閱,同時給該領導留下王偉的電話號碼,或提示當地哪個人與王偉關係密切。第五步,談判成功後,記者帶領「中間人」或被監督人到報社財務室交「宣傳費」、「訂報費」等各種名義的封口費,同時告訴投訴人省委宣傳部為維護社會穩定下令不準發稿,如果投訴人要「鬧事」要回贊助費,就印一份假《內參》給他;第六步,如果被調查人不在乎、不買賬,就把稿子見報,並寫上「本報將跟蹤連續報導」,逼被調查人破財免災。
《黑報》記者的批評稿件在四種情況下可以見報:一是投訴人拿了贊助費,而且比被批評對象拿得多;二是某領導的親屬和朋友有冤情,指示報社幫忙;三是遇到死豬不怕開水燙的調查對象,敲詐失敗,為維護自己的「牌坊」不得不發表;四是對報紙發行攤派不力的地市和單位進行報復,起到發行震懾作用。因此,出賣投訴人是家常便飯。王偉要求編輯對批評稿件不能在當天編髮,特意給說情者留有時間,拿投訴群眾的利益做「有償不聞」的交換條件和敲詐工具。
安徽農民王士祥在十多年時間裡不間斷地向有關部門控告《黑報》出賣他並使他遭牢獄之災,要求追究王偉的法律責任。現在仍然可以看到他在互聯網上留下的多篇控告帖子。
2001年8月,王士祥到《黑報》投訴五常市公安民警設嫖娼陷阱,王偉派記者暗訪證明情況屬實,並向五常市公安局領導通報,但他們沒有領會《黑報》的敲詐意圖。調查稿件見報後,五常市公安局領導叫停「跟蹤報導」,訂了500份2002年度《黑報》,並交2萬元宣傳費,《黑報》用一個整版對五常市公安局做了正能力的報導,通欄標題是「人民滿意的公安局」。
《黑報》收了錢後,五常警方立即把王士祥抓進看守所。拘禁期間,王受盡同監人的折磨,讓他睡在水泥地上,用涼水澆他,經常毆打他,沒吃過一頓飽飯,患上肝硬化和嚴重的結核性腹膜炎。2003年2月,全國清理超期羈押,省公安廳督察處的劉處長到看守所檢查工作時,發現了奄奄一息的王士祥。劉處長得知五常警方已經兩次對王士祥報捕,檢察院都做出了「不應該按犯罪論處」的決定。2月18日,王士祥被無罪釋放,至此他被關押496天。為了討回公道,他上訪要求給予經濟賠償並對違法警察進行查處。省公安廳紀檢部門經過調查,將該案定為錯案,由五常警方對其賠償2400元,但對羈押期間患病的損失沒有給予賠償,也沒有追究辦案警察的責任。這期間,《黑報》不但沒有為王士祥說一句話,還與五常警方關係更加親密,每年都訂500份報紙,幾乎每期《黑報》都有表揚五常警方的稿件。
十多年來,《黑報》的新聞敲詐一天也沒有停止過,成功敲詐案例數不勝數,類似王士祥的故事用長篇紀實小說也寫不完。就在張建的舉報信中,還提到王偉於2014年貪污了一筆5萬元的「封口費」,牡丹江市公安局說這筆錢交給了《黑報》三江記者站站長楊宏軍,楊宏軍說交給了王偉,報社財務說沒入賬,王偉說他把錢又退給了楊宏軍,這筆「封口費」下落不明。報社有人戲言:楊宏軍退給了被敲詐的洗浴中心老闆,老闆退給了「小姐」,「小姐」退給了嫖客,調查結論為王偉是一位堅持正義的總編。
如果誰把《黑報》的敲詐案例寫成長篇紀實小說,絕對有可讀性,因為每個敲詐案例都充滿了荒唐和荒誕。報社要提拔一個副社長,王偉提出的考核指標是敲詐50萬元。重賞之下必有勇婦,經濟與法編輯部主任范麗娜勇於挑戰副處級崗位。她聽說記者畢小凡正在寫一篇批評佳木斯煙草專賣局局長的稿件,就告訴王偉一定要把稿件壓住,防止畢小凡投給其他媒體。他連夜趕到佳木斯,成功敲詐煙草專賣局100萬元,一夜之間實現了「處女夢」。一個葦河林業局的投訴人被吃了封口費的《黑報》出賣後,得到一份黑報《內參》,上面寫抄送省委書記等多名領導和多個有關部門。其實,這份內參只印了一份,在不到800字的《內參》稿件中,竟有7個錯別字和11個語法病句,省委書記怎能讀懂?來報社投訴的群眾,有理沒錢莫進來,報社收了由寶泉嶺農場7名投訴人湊齊的1萬元宣傳費,但記者的調查沒有見報,農民們花1萬元買到一份只抄送他們自己的《內參》。當投訴人問記者,為什麼寫好的批評稿不能見報,記者只有一個理由:「省委宣傳部通知不能發」。
《黑報》的新聞敲詐,是高舉著正義的招牌,以產業化的組織模式,以省委政法委機關報的名義,明火執仗地進行的。這個群體與很多職業群體一起編織著社會的道德圖景,已沒有高尚可言。被敲詐的公檢法機關從哪裡拿錢?還是要轉嫁到納稅人的頭上。在《黑報》,所謂的張揚正義、撻伐邪惡,不過是一個偽善的假象。新聞敲詐的邪惡要勝過一切社會邪惡,它增加了社會黑暗面的經營成本。一切社會黑暗無非是受到利益的驅動而為之,當面臨被曝光的風險時,完全可以用贖買新聞的方式來加以化解,而這裡贖買新聞的費用,最終還是在社會黑暗的經營利潤中攤銷。由於提高了黑暗經營的成本,社會黑暗面只能進一步擴大,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逼良為娼的創收指標
在《黑報》,從總編到通勤車司機,都有一個「創收記錄本」,上繳每一筆「贓款」時,會計都會在上面記錄一筆,並記載是否已經按30%提成、是否已經對超額完成指標部分進行了二次提成。
《黑龍江法制報創收管理方案》,給全體職工規定了創收指標,而且每次全國事業單位漲工資後都要按員工工資提高比例增加創收指標。王偉把這個方案叫做「人人頭上有指標,個個身上有壓力,自己的工資自己解決。」沒有完成當月創收指標的編輯記者,只能開基本工資,得不到獎金,等完成後再給補發。年末完不成的,業務成績再好也評不上先進和一等獎金,就連取暖包燒費也不給報銷。廣告部和記者站人員沒有工資和獎金,完全靠提成養活自己。報社領導每周在職工大會上公布一次每個人的完成指標情況。
這個創收管理方案總則第一條規定:「根據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規定,本報對編採人員不下達創收任務。」但是,你接著往下看,完全是與之相反的內容,明確規定了「創收任務量化指標」,「本報版面、理事會費收費標準及獎金提取標準」,「創收進款後的獎金提成比例分配方案」,「超額完成任務獎」,「特殊貢獻獎」••••••
在這樣的規定下,采編人員不得不把精力用到搞有償新聞和敲詐勒索上。為了完成任務,為了得到提成和獎金,他們嘗盡了逼良為娼的滋味,姓黨的報紙卻站在了人民的反面!他們以幫助公檢法機關完成「宣傳任務」為名,到處要錢,只要給錢,什麼樣的稿件都可以發,什麼樣的單位和人物都可以表揚。在中央多家媒體及省城各家媒體集中曝光五常市一個欺行霸市的「酒霸」時,《黑報》僅為了2萬元宣傳費,竟然連續以整版篇幅表揚「酒霸」,把一個用打砸搶手段禁止五常市的超市和飯店銷售外地啤酒的惡勢力說成發展地方經濟的先進典型。為此,《黑報》受到省委宣傳部的通報批評。
《黑報》賣版面像賣豬肉一樣,砍塊論價,除了會議報導外,全是有償新聞。報紙版面寸土寸金,能在報紙的一條中縫上給一個拿宣傳費的法院安排30條工作簡訊,字體象小米粒一樣大,不拿放大鏡認不出來。
《黑報》屬於自收自支的市場化媒體,但它在市場上打著「省委政法委機關報」的旗號攤派發行,100%是公款訂閱,無論在哈爾濱的報攤上還是在互聯網上,都看不到《黑報》。它是一份周四刊對開四版的報紙,發行量1萬份左右,幾乎沒有商業廣告,只刊登一些治療牛皮癬和性病之類的小廣告。那麼報社40多名有編製的員工和100多名聘用人員靠什麼開工資,又靠什麼完成創收任務的呢?除了有償新聞和新聞敲詐以外,《黑報》廣開財源,開闢了多種創收路徑。
1、賣記者站創收。
《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規定:省級報業集團的子報不準單設記者站;報社記者站不得從事與新聞業務無關的其他活動,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廣告、開辦經濟實體及其他經營活動,不得設立分支機構;除記者站以外,報社不得以辦事處、通聯站、工作站等名義設立從事新聞業務活動的其他派出機構。而《黑報》在全省成立了13個記者站掛牌營業,其中9個站長是社會無業人員,2個站長是國家公務員。
報社不給記者站一分錢的工資和辦公經費,王偉給記者站下達了發行和創收任務,明確要求以批評稿件換有償新聞和發行。記者站又設立分記者站,在社會上招聘一大批無業人員,搞1萬元創收或發行100份報紙就可得到一個工作證。牡丹江市記者站站長在報社辦了7個《工作證》,他又在王偉的同意下,在各區縣辦了分站,工作證不夠發,又印了一批《採訪證》。有些記者站站長「發財」後擴大再生產,買上轎車和微型攝像機,跟蹤政法幹警暗訪,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一名站長在半年時間裡,僅敲詐上高速公路罰款的交警就敲了4萬元。一名站長以批評稿件威脅貧困縣望奎縣檢察院訂了100份報紙,檢察院把報紙攤派給各鄉鎮黨委書記••••••
多年來,報社員工不斷向中央和省有關部門反映記者站的問題,但在上級過問後,王偉都是假整改,把記者站換名「工作站」,又換名「發行站」,後來又給「發行站」站長掛上了「黑龍江法制報社採訪中心副主任」的職務,最後,王偉把這些記者站的站長合法化,分批送到省新聞出版局進行新聞從業資格培訓,給他們辦記者證,使他們由假記者變成真記者,記者站站長以「駐地記者」的身份從事記者站工作。
2、發展理事會會員創收。
《黑報》早年賣「法律重點保護單位」牌子,賣臭了以後又賣「黑龍江法制報理事」,一個理事會員年費3000至一萬元。編採人員拉來理事,按進款額多少提取獎金,如理事進款3000元的,按30%提取獎金,4000元以上的按35%提取,6000元以上的按40%提取。不管你是小吃店老闆,還是剛從監獄裡出來的,只要交了會費,不僅可以得到理事證,還可以成為特約記者,甚至可以得到工作證。
3、賣各種證件創收。
《黑報》常年面向社會賣《採訪證》、《工作證》、《編委證》、《特約記者證》、《通訊員證》,不管是什麼人,只要給錢就賣,每個證件1500元至1萬元不等。一些社會人員靠代理批發《黑報》各種證件發財,在哈爾濱就有3個代理批發「商店」,在那裡交錢填表後,就可以到報社領證。
編委會是報社的內部組織,但《黑報》向社會賣《編委證》。經濟與法編輯部的一名記者曾把兩個《編委證》以每個2000元賣給開「小吃部」的業主。因為賣的價格太低,副社長客義坤曾在員工大會上把這件事當笑話講。可以保守地說,全省有2000多人持有《黑報》證件。各地警方經常抓到持有該報證件的假記者,哈爾濱市公安局反扒大隊在公共汽車上抓到一個名字叫劉壯的小偷,其身上也有《黑報工作證》,經核實,是在《黑報》買的。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曾偵查《黑報》賣假記者證一案,但案件不了了之。
4、廣告員冒充記者創收。
《黑報》是全世界媒體中唯一沒有廣告部的媒體,嚴重違反中央關於編採必須與經營分開的規定。為了給廣告員創造搞有償新聞和敲詐勒索的方便條件,王偉把廣告部換名「經濟與法編輯部」,在社會上招收一大批無業人員,交4000元就發一個工作證,就是編輯和記者。交1萬元就聘為經濟與法編輯部副主任。他們的工作就是搞有償新聞、敲詐勒索和賣假記者證。《生活報》曾對惠某等人出版非法刊物《黑龍江消防》,成立非法組織「消防理事會」,詐騙60家企業20萬元的事進行了報導,文中的惠某就是《黑報》經濟與法編輯部的假記者。
5、壟斷法院公告創收。
記者能拉來法院的公告也算創收指標,他們以表揚稿換法院公告,以批評要挾壟斷法院公告。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案件的法院公告在法院的公告欄上或當事人原住所地張貼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案件當事人花錢在報紙登公告。但是,《黑報》向全省各級法院發出通知,在該報刊登公告,法官能得到「稿費」。在《黑報》「致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封信」里,有一句話話裡有話:「我們在為法院工作做正面宣傳報導的同時,對一些反映法院工作和隊伍建設問題上訪的人和信件,也努力做到了妥善處理。」這句話明顯威脅,就是如果你法院不在《黑報》上刊登公告,《黑報》就要找你法院的麻煩。
一篇格式化不到百字的公告怎麼還給稿費?這分明是收買法官,共同搶劫人民的錢財,惡意增加人民的負擔。離婚案件在立案費之外,送達開庭傳票公告時要花180元,送達判決書公告時要花240元,如果再有財產糾紛申請執行公告再花400元,總計要花千餘元。因法官要高額公告費,一些農村婦女離不起婚,在家庭暴力面前,只能忍受下去。
在黨政機關大辦服務公司的年代,《黑報》有12個掛靠皮包公司,公司經理「跑路」後給報社留下巨大債務,經法院判決的就有千萬元。多年來,報社與省法院達成口頭協議:省法院協調哈爾濱市法院下達對《黑報》的判決中止執行通知,並允許各級法院在該報刊登離婚公告;作為交換條件,法制報對全省法院只表揚不批評。
6、攤派報紙創收。
媒體人都知道,如果不算廣告收入,報紙發行越多越賠錢。《黑報》不是日報,只有兩頁紙,卻每份定價198元,報紙發行本身就賺錢。中央年年下文禁止搞發行攤派,禁止採取提成回扣、贈錢贈物等辦法進行推銷,禁止利用報刊版面以宣傳、表揚為由搞有償新聞或所謂形象版變相攤派,或以批評相要挾征訂,並禁止編採人員搞創收和發行。但《黑報》一直與中央對著干,一直依靠各地政法委及政法機關攤派發行,一直依靠給回扣發行,一直依靠以批評相要挾發行,一直依靠以表揚換髮行。
中共多次下發文件要求,除對黨報黨刊以外,任何單位不準下發文件訂閱報刊。但是,在黑省仍然有很多單位的領導為了得到《黑報》的發行回扣和免於監督,每年下發關於做好《黑報》征訂工作的文件。《七台河市依法治市辦公室關於做好黑龍江法制報2010年度征訂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普法依法治理辦要帶頭訂閱,縣(區)以上各級普法依法治理辦、鄉(鎮)以上各級法制宣傳部門要求必保訂閱一份。要充分做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組織有關人員深入鄉鎮、街道的社區、居委會、治保會、調委會、窗口單位、商業網點、企事業單位和公司,廠礦的宣傳部門進行廣泛征訂••••••」
三、特殊利益集團留下的禍患
2003年,中央為減輕農民負擔,解決報刊攤派問題,下決心對全國報紙「停辦一批、劃轉一批、分離一批」,並強調禁止搞假劃轉。中央文件明確規定:「對主要在本系統內征訂發行、讀者自費訂閱數量不足發行總量50%的部門報刊,予以停辦;對經營困難、資不抵債,或在劃轉中找不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認定具備資格的主管主辦單位的報刊,予以停辦。」
《黑報》完全屬於停辦對象:報紙發行完全靠各級政法委攤派;資不抵債,僅法院判決生效的債務就有千萬元;沒有任何一家具備資格的主管主辦單位願意接收《黑報》。但是,黑龍江省委報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治理整頓方案中沒有把《黑報》列人停辦名單,而是從省委政法委劃轉到黑龍江報業集團。
按中央文件規定,報社劃轉只能劃轉到各省報業集團,但《黑報》領導從個人利益出發,不願意劃轉到報業集團,他們接到中央文件後不向職工傳達,造謠說全國其他省的法制報都留在了政法委,誰主張到報業集團就打擊誰。他們發動報社職工在給省委的聯名信上簽字,發動中層幹部到省委政法委上訪,要求報社留在政法委。陰謀沒有得逞,他們又想出一計,要把《黑報》變成《法制日報》的黑龍江專版,因職工的反對沒有得逞。之後,在報社領導的活動下,省委報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把《黑報》劃轉到省委宣傳部主辦的東北網,被報社員工舉報後,中央報刊治理領導小組給予制止。
2004年6月,黑龍江報業集團決定接收《黑報》,並派來接收負責人和財務總監,他們在驗收過程中發現《黑報》根本就不是一個報社,而是一個犯罪集團,牽涉到省委和省政府多個部門。他們還發現《黑報》債務巨大,國有資產嚴重流失,違法亂紀問題太多。因此,報業集團拒絕接收。
2004年9月,省委副書記、省委報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東輝再次做出欺騙中央的決定:《黑報》由省委政法委代管三年後再過度到黑龍江報業集團,《黑報》員工工堅決反對,向中央報刊治理辦公室舉報,就在報社通知職工開大會聽省委政法委領導宣布這一決定的前一天,中央及時制止了這次假劃轉。
2004年12月,劉東輝第三次做出了欺騙中央的決定——黑龍江報業集團只從名義上接收《黑報》。省委報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到《黑報》召開職工大會,宣讀了一個由省新聞出版局、黑龍江報業集團、省委政法委共同簽訂的劃轉協議,其主要內容是,報業集團只管《黑報》的政治導向,不接收《黑報》的債務、財務及資產,不接收編製和人員。
省委報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為什麼敢於冒著「欺騙中央」的風險,力保一個嚴重損害人民利益的報紙呢?在《黑報》背後,站著一個腐敗的特殊利益集團。
在假劃轉之前,當時的報社總編郭晶已經活動好,自己將調到省委政法委任職,副總編王偉將接任總編職務。如果《黑報》不被劃轉到報業集團,他們不僅可以雙雙高升,還可以掩蓋《黑報》的一系列腐敗問題。
《黑報》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早已與省財政脫鉤斷奶。2000年,總編郭晶突然告訴大家一個「喜訊」:在省委政法委領導的爭取下,省財政特批給《黑報》400萬元買新辦公樓,但要求必須購買省財政指定的房地產公司的樓房。這家房地產公司掛靠黑省外事辦,其房價遠遠高於市場價。而郭晶的愛人是省外事辦的副主任。
該辦公樓共8層(包括地下室),400萬隻夠買3層,其它5層被省委政法委以《黑報》的名義貸款買下對外出租,但是,因這個辦公樓是一個違法建築,哈爾濱城建規劃監督部門多次在媒體上公告限期拆除,即租不出去,也賣不出去,空置多年。
《黑報》的舊辦公樓被省委政法委賣了,錢也被花光了;報社有100萬元存款,被領導以「住房補貼」的名義一次性分光了;那些掛靠《黑報》的騙子公司的老闆都已經跑了,經法院判決生效的債務就有千萬元。如果《黑報》停辦,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就會暴露,省委政法委就得背上債務。如果《黑報》真正劃轉,報業集團就得背債務。
如果《黑報》停辦,省新聞出版局再也不能從這張報紙上撈錢了。在他們的操作下,一個刊號兩家辦報,讓省交警總隊辦了一張《黑報》交通專版,強行全省司機驗車時每人訂一份,而《黑報》每年才能得到15萬元的管理費。(交通專版已經被計程車司機罷工叫停)。如果《黑報》停辦,省新聞出版局的領導過春節時就會少收一份紅包,那個楊局長在麻將桌上再也得不到王偉的放炮了。《黑報》員工堅持十幾年向中央和省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舉報《黑報》的違法違紀問題,但每次都是秦香蓮的舉報信被轉到了陳世美手裡。有一次「王世美」在員工大會上說:「告狀的人還給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打了電話,第一次打電話的人是個男的,第二次打電話的人是個女的。」王偉說得很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人把這樣的細節都告訴了「王世美」,可見中國的行政監督是多麼荒唐。黑省新聞出版局在「老子查兒子」過程中,不是查舉報信里反映的問題是否存在,而是查舉報信是誰寫的,查舉報信的筆跡,查舉報信的前後寫作風格,幫助《黑報》領導進行危機公關。2009年10月的一天,《黑報》一名員工在外地接到黑省新聞出版局新聞處趙處長的電話,她說又有人向中央告王偉,黑省成立了聯合調查組,由她任組長。她問:「是不是你告的,如果是,可以提供詳實證據。這名員工告訴她:「這兩年我沒有寫過任何舉報信,以前寫過的都是實名,但都沒有得到反饋。今後我不會再告王偉了。」讓這名員工想不到的是,趙處長竟然說:「這我都知道,你沒告就好,我相信你說的話。其實,王總編也很不容易,這麼多人要靠他解決養家糊口問題,還告他幹啥?」就是這位趙處長在找報社多人談話時都重複說:「別家報社都開不出工資,你們報社不但能開出工資,還發獎金和福利,這樣就是好總編,不要告他了。」
是的,過農曆大年時,《黑報》員工連香腸和雪糕都不用買,平時家裡的衛生紙都是報社發的。可是趙處長應該知道這些好吃的都是用「封口費」買來的,其中有公安局對嫖客和「小姐」的罰款錢,有洗浴中心老闆對「小姐」抽取的「鐘點錢」,良心的折磨,良知的鞭撻,可謂快樂並痛著。趙處長可能不知道,在《黑報》40名正式職工中,就有5個精神病患者,還有一部分人已經疑似精神病,其中2個精神病患者已經自殺,其中一個精神病人犯病時就拿著菜刀到報社滿走廊追殺王偉。還有一個記者,拿了投訴人800元路費,調查後沒有發稿,投訴人到報社放著錄音跟他討要路費,王偉怕出事替他還了路費,從此他病倒了,4個月後離開人世。聽了趙處長的話,你就會知道共產黨幹部的是非觀和價值觀,你就會明白他們為什麼沒有良心和正義感,為什麼對人民的痛苦麻木不仁,為什麼要指鹿為馬。
特殊利益集團打著「保護黑龍江省媒體資源」的旗號,在拚命維護這張嚴重損害人民利益的報紙。報社缺電腦,省財政一批就是10台;總編的轎車該換了,省財政一撥就是40多萬;發行利率高了,省發行局給調到最低••••••全國的專業報紙早就與財政脫鉤斷奶,但黑省仍然用納稅人的錢養活這張喪盡良心的報紙。
假劃轉使《黑報》成為中國唯一的沒有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的報紙。王偉成為獨立王國的國王。他可以在辦公室里擺上一個1萬多元的巨型魚缸,可以獨霸兩台公車,可以把社會上的賭徒請進辦公室徹夜「拖拉機」;可以不經考試和民主程序錄用員工,可以給報社以外的人辦國家新聞出版署的記者證••••••他活得特別滋潤,賭博時輸萬元臉不變色,到澳門賭博,經常帶領班子成員去飯店吃「五鞭」壯陽,家裡有多套房產••••••王偉在一次員工大會上說:「現在又有人告我,有什麼用啊?報業集團和政法委都不是《黑報》的主管部門,誰告我頂多能讓我到新聞出版局溜溜腿。」
《黑報》員工到省委政法委上訪,政法委說《黑報》已經劃轉到報業集團;《黑報》員工到報業集團上訪,報業集團說去找政法委。2007年1月16日,黑龍江報業集團人事處的魏主任在接待《黑報》上訪員工時說:「報業集團只管《黑報》的辦報導向,對其他事一律不管。」在談到假劃轉問題時,他氣憤地說:「報業集團為了說服省委領導不要搞假劃轉,派出一個考察團,在全國搞了一個調查,發現沒有一家報社像《黑報》這樣劃轉。報紙沒有市場就應該停辦,不停辦就只能靠敲詐勒索活著,省委領導這樣搞劃轉是嚴重不負責任的!」同日,報業集團副總編袁曉光在接待《黑報》上訪員工時說:「按照報業集團與省委政法委、省新聞出版局簽定的劃轉協議,從實際意義上講,報業集團並不是《黑報》的主管部門。」上訪員工回到報社對王偉說「我要到北京上訪」,王偉說「你到聯合國去吧」。
在中國,難道姓黨的媒體都這樣黑嗎?也許《黑報》他媽姓黨,他爸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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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