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滬深兩大傳聞凸顯江澤民不利處境

江澤民一如其他的「老虎」,家屬與女人既是現況的側面反映,也是觀察的先行指標。家屬首先是上海的兩個兒子,女人則是集權錢色三大交易於一身的黃麗滿,尤其就政治方面而言,她之於江的重要與需要,並不亞於江的兩個兒子。3月25日這一天,上海、深圳兩地分別有新聞是與江綿恆兄弟、黃麗滿有關的。

3月25日有港媒直接引用大紀元網站前一天報導稱,據深知上海政商圈且消息靈通的上海律師鄭恩寵透露,江綿恆江綿康兩兄弟連人帶財產已遭中紀委內部控制,相關犯罪問題的檔存而不發,而且這消息目前在上海坊間盛傳不止。

此外,3月25日媒體報導又一紅通人員自美國紐約回國投案,那就是外逃近5年的汕頭商人王海鵬。而王海鵬與3月22日深夜墜亡的前深圳市委常委兼副市長陳應春,這兩人各自牽出深圳昔日兩大窩案,均同時指向的高層是曾任深圳市委書記、退休後任中共人大常委會委員的黃麗滿。

近年深圳兩大窩案,一是2009年的深圳前市長許宗衡案,一是2011年的深圳政協原副主席黃志光案。汕頭商人王海鵬主要涉黃志光案,前深圳副市長陳應春則與許宗衡有諸多瓜葛。

也就是說深圳政壇近年落馬高官多與許黃兩案有關,而且可以說是交叉涉案,例如深圳市金融辦原主任李林,同時牽涉許黃兩案,而李林任該職期間的直接上司就是長期分管金融領域的陳應春。此外,外界注意到2015年股災追責期間在深圳家中自縊的國信證券原總裁陳鴻橋,之前任職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時,其密切交集的行業主管也是陳應春。

所以不論王海鵬還是陳應春事件,實際上還是許宗衡、黃志光案的延續。而許宗衡與黃志光在深圳被提拔起來,皆因黃麗滿。

許宗衡案此前已有非常多的各種報導,例如其腐敗之一是賣官,金額以億計,且所得交給時任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並通過黃麗滿上交江澤民

黃志光從政為深圳、汕頭兩地,檢控他從1999年至2010年每年都受賄,但判決書扣押贓款僅列80多萬。而汕頭各界盛傳,黃志光在汕頭市藉經濟開發貪污上億之多,並與黃麗滿的建築承包商丈夫在舊城改建上合作十幾個項目,賺了十幾個億。此外,黃志光在從政前曾在深圳寶安區一國企任職,在改革轉制中獲利也是以億元計。設若黃志光比照許宗衡將斂財上交黃江兩人,金額應該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深圳經濟利益之大早已眾所周知,現從許黃兩案更能直接感受江澤民為什麼要固守深圳一地,它不只是中國經濟特區,還與上海並列是中國目前僅有的兩個股票市場。江澤民在離退前安插黃麗滿固樁利益之地深圳,可見對她的重視,這也是外界咸認沖黃麗滿就是衝著江澤民去的原因。

曾經黃麗滿的爪牙遍布深圳各大要害崗位,雖然經過許黃兩案已經所剩無幾,但還是有尾大不掉。現成的例子就是陳應春,2009年許宗衡案、2010年李林案、2011年黃志光案,乃至2015年股災追責,都傳聞被查,卻在2016年離奇墜亡。

不論如何,黃麗滿與江澤同一條船上就同一命運,兩人互相襯托,而現實是,一直以來充當她最大靠山的江澤民已是連兒子與女人都保不住的過江泥人。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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