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黃潔夫腦死亡與器官捐獻的矛盾

黃潔夫早在2003年便提出及推動腦死亡立法,但直到今年兩會期間受訪時,他還在說「國內90%的醫生不清楚腦死亡的鑒定標準」。即使如此,2010年3月黃潔夫主導並與紅會聯合啟動的器官捐獻試點中,仍將腦死亡與心死亡兩套界定標準並行。以往國內媒體不乏病患被誤診死亡又復生的新聞報導。這次曾經做為全國器捐第一批試點省份的山東省,在日前也發生了一起器捐者被判腦死又現腦電波的案例。

這位術後病變欲捐器官的女大學生名叫李茜,其手術所在地是濱州市中心醫院,3月2日術後當晚8點多發燒昏迷並靠呼吸機維生。5日一早市醫院專家判其腦死亡。6日下午六點多省千佛山醫院前來鑒定器官能不能用時竟發現李茜還有腦電波。

在類似器捐案例中,為了鼓勵家屬選擇接受腦死,醫院經常宣傳「家屬願意為社會做貢獻,讓患者的生命以另一種形式存在」。在媒體上,黃潔夫也曾經很絕對的說:「腦死亡是100%死亡,沒有奇蹟復活的可能」。但這些都必須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要按照非常嚴格地腦死亡判斷。

在李茜案例,山東省市級醫院的操作不無可議之處,市醫院診斷腦死約經60多小時,省級醫院評估也將近2天,這兩段黃金時間,讓人感覺醫院不是搶救一線生機,而是想要搶摘鮮活器官。側證之一,當地公安局非常違規違法的搶發尋求器官受體的微信。

黃潔夫對腦死亡是絕對論,但臨床經驗看,腦死是不能復活,不過心跳呼吸仍然俱在,從腦死亡到心死亡還是有段距離,這個距離有多長,也就是腦死的人心臟還能跳活多久?不看國外看國內,今年2月15日國內媒體普遍報導,海南一位60歲男子案例,自2014年10月11日被判腦死、並放棄治療僅靠呼吸器維生,這位腦死亡丈夫活著陪妻子過完2016年情人節。。

除此,新聞還有不少被醫護人員誤診病亡送到太平間後又活過來的事件。這種事情一次兩次也罷,發生多了之後,到底是真烏龍還是另有內情?從來沒有媒體追根究底過。這也是目前社會大眾普遍質疑,要是一旦登記器捐,在當前醫德不彰的環境下,醫生為了器官賣錢而不積極救人,特別是當你的器官正好跟紅二代、官二代配上了,是否還有可能被車禍,被意外死亡。

其實公眾這個恐懼的深層可說由來已久,其根本原因是中國數量龐大的移植器官來源始終不明。

而黃潔夫信誓旦旦的器官分配系統(COTRS),今年至少已有湖北武漢「醫生捐器官」、山東濱州「女大學生捐器官」被發現皆是在系統外分配。更不能忽視的是3月初廣東普寧「美術狀元」這一起移植肝,既非親屬捐獻又沒有相對應的器捐者,中山三院那顆肝臟哪來的?

2013年黃潔夫宣稱自當年9月1日起,器官分配系統正式運行,同時媒體報導稱廣東、北京、浙江、山東等多家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2015年3月,在黃潔夫「周永康落馬打破死囚器官移植利益鏈」發言後,6月有網友發帖說:「一個朋友2014年12月花了一百萬給自己換了肝。我對肝源很好奇。他說是來自山東的死刑犯。據說這個死刑犯是個年輕健康的26歲小夥子。他的肝是法醫賄賂法庭庭長,庭長賣給醫院,醫院再賣給他的。」

薄熙來倒台後,有關非法器官交易第一個被深度披露的「鄭偉」案,涉解放軍304、301醫院。除此,為鄭偉提供「死刑犯」腎臟,山東法院工作人員。

公開資料,黃潔夫擔任名譽主任的廣東中山一院,不但大量使用「腦死亡供體」,還建有「腦死亡中心」,是被稱為獲取器官的「源頭」之一。除了死刑注射,王立軍搞過「腦幹撞擊」這方面的研究,可讓未腦死的呈現腦死狀態,那些被此研究的大量對象是何人?

《追查國際》報告分析顯示,中國醫生說的「腦死亡」者並非真正的經過搶救無效的,帶有氣管插管呼吸機並進行過自主呼吸激發試驗的患者,而很可能是被人為造成腦死亡的健康人,大部分是那些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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