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07日訊】最高法院回絕了蘋果公司關於電子書反壟斷案的上訴,蘋果公司將支付4.5億美元的罰款。
據arstechnica報導,週一,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蘋果公司的一項上訴申請,蘋果公司因參與操縱iBooks平台銷售的電子書價格,違反了反托拉斯法,而獲法庭裁決。根據蘋果公司在2014年達成的和解方案,現在蘋果將不得不給電子書消費者支付4億美元的賠償和 5000萬美元的原告律師費用。
2012年,蘋果公司和五個出版商包括Penguin、HarperCollins、Hachette、Simon & Schuster和Macmillan密謀以比亞馬遜更高的價格銷售電子書,而被美國司法部和33個州的總檢察長起訴。5家出版商最終被判給罰1.66億美元,但由於蘋果公司提出上訴,而錯失了曼哈頓地區法院的判決結果。
2013年7月,美國地區法官Denise Cote在一次無陪審團審理之後裁定,蘋果公司在與發行商共謀消除零售價格競爭,抬高電子書價格中扮演了核心角色。蘋果隨後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美國司法部表示,蘋果和發行商的做法導致某些電子書價格從亞馬遜主導的9.99美元上升至12.99或14.99美元。
(新唐人記者又容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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