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22日訊】加拿大卑詩省有地產經紀將空置新屋當個人住宅出售,以此騙局,幫買家購屋時逃避GST稅,同時賣家也能逃避出售時的資本利得。這一做法在高端豪宅市場上尤其盛行,按目前溫哥華獨立屋均價250萬來算,GST稅項買賣雙方得支付12.5萬,再加上賣方炒房時的資本利得也以萬計,以及許多新建獨立屋價格實際上高於均價,稅局可以說是損失慘重。
新屋避稅盛行
環球郵報調查發現,許多明顯無人居住的新屋,卻擺放許多傢俱,讓客戶看房時以為是有人居住,因此也就覺得交易時可無需上繳GST。還有許多經紀在新屋銷售廣告中,專門標明免GST。卑詩房產協會說,經紀如未經諮詢稅務專家,不能這麼打廣告。經紀只是買賣房屋,不是稅務專家,在房屋交易GST和資本所得方面,經紀應建議客戶諮詢會計師或律師。
調查還發現,雖沒辦法對問題嚴重程度進行具體量化,但現有數據已足以顯示各種形式的騙局相當普遍。有資深經紀透露,據他們看到的情況來看,新建豪宅市場這一避稅做法,風險太大。稅局也發現,這種避稅法在溫哥華地區非常普遍,房市投機已引起外界日益關注。按規定,所有新屋交易時都要徵收GST,只有極少數極特殊情況除外。
溫哥華郊區本拿比一幢2015年建成的新屋,當年9月165萬出售,房屋多重掛牌系統(MLS)說明是新建空置屋。各方面數據顯示,如地址為全新,號碼中還有2個8數字,很明顯是針對華裔買家。經紀在賣房廣告中卻說該屋交易無GST。省府交易價格登記庫數據顯示,該屋最後交割價與MLS中要價一致,很明顯交割價中未含原本該交的8.29萬GST(省府登記最後交易價一般含GST)。
GST豁免規定
調查發現,50多個掛牌出售的新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誤導信息或很存問題的免稅廣告,其中十幾個被標記多個紅牌,而且很明顯新建屋就是為了出售。所有這類新屋,均為建築商或投機者所有,這些人買下舊屋後拆掉重建,然後掛牌出售。稅局聲明說,按GST/HST法,這類新屋均不能享受GST豁免。新屋如是有人當生意做建成後再銷售,買家購買時必須得交稅。
GST豁免情況僅包括:房主或建築商因主觀素質有可能被欺凌,或房主新建時最初用於自住,後來又出售,或房主新建時原本計劃賣,後來又改變主意,然後搬入居住一段時間,最後又決定出售。卑詩自住房保護法還規定,房主在新屋必須居住1年才能賣房,除非能證明的確有困難,必須提前賣房才能免稅。這項規定是便於人們新建自住房時無需申請手續繁瑣昂貴的新屋開工許可。
留個心眼
溫哥華一幢房子2015年1月建成後,立即上市掛牌出售,聲稱免GST,要價680萬,而且掛牌廣告中顯示的房屋,很明顯是空置無人居住的。環球郵報詢問華裔經紀為何打免GST廣告時,經紀說房子已有1年房齡了。但稅局規定,新建後從未售出的房屋,無論賣出花多長時間,交易時都要交GST。
溫哥華律師阿謝(Ron Usher)說,如買家買下新屋時免稅,後被稅局發現不符免稅規定,麻煩就大了。
即使買家是被賣方或經紀忽悠了,稅局也有權對房屋行駛留置權。因此,看到經紀打的免稅廣告,一定要多個心眼。還有一種情況,買家看廣告以為是免稅,但在交割時律師或公證員卻認為得交稅,就這一下,買家也會震驚得休克。因此交割時,買家應要求專家出具GST狀態簽字聲明,如此一來,日後一旦有稅項發生,買家就能控訴賣方信息誤導。
但實際上,針對GST誤導投訴實際很少見。卑詩房產協會數據顯示,2012—2015年期間,買家對賣家GST誤導控訴僅2起。其中一起投訴,經紀被判交易前必須將GST信息如實向買方交底。
稅局追查
稅局透露,近幾年稅局加大了大溫區新屋避稅調查力度,並對未申報投資房產資本利得展開調查,其中許多房主將投資房產當主要住宅申報,以此法避稅。這一避稅法,因數據不全、主動申報性質和房主實際生活現狀變動(如有夫婦離婚後,其中投資房產有可能變成一方主要住宅房產)等各種因素,稅局通常很難查證。聯邦稅法規定,主要住宅出售所得是免稅的。
稅局透露,自去年4月起審查了大溫區41名房產投機者,共收繳100萬稅款,另加13起重大過失總計75萬的罰款。稅局今年2月透露目前正在調查中的案件共有128起。
華裔賣房廣告水份大
調查還發現,卑詩低陸平原地區當前火爆房市下,廣播、電台、報紙、傳單和網絡,到處充斥著各式各樣的賣房和房產經紀廣告,經紀們更是挨家挨戶的敲門攛掇人們賣房。其中多數廣告雖是正當合法商業行為,但也有許多難免存在誤導和可疑說法,多數很難判斷是人為失誤或是有意欺騙。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Broadway Amex Realty地產經紀公司一名叫Wayne Du的華裔經紀,在個人中文網站上打出了溫西一幢1780萬的售房廣告,廣告圖片顯示這幢房子富麗堂皇。調查人員根據售房廣告地址找到該屋時,卻發現房子又老又小,和圖片差之千里。其它經紀網站上也掛出了這幢房子,但圖片和調查人員看到的差不多。
還有Royal Pacific Realty房產經紀公司資深華裔經紀Roy Yang,在一本雜誌上打出賣房廣告,稱買溫哥華房屋1年就可賺百萬。這個廣告在2014—2015年期間,打出了4個不同房屋廣告,稱每幢房子1年淨增100萬甚至更多。但這些房屋官方交易數據卻顯示,售價和利潤均被誇大。
市場手段匪夷所思
有些經紀的市場手段,令人匪夷所思。如經紀會趁著晚上把賣房牌子豎在人家屋前,第二天早上房主一開門,赫然發現不知甚麼時候房子被上市了,打電話問經紀,經紀也不道歉,還恬不知恥地問賣房不,有人想開價買。
New Coast Realty前華裔銷售助理Lynn Yang說,這種手段她見多了,目的就是激起人們的賣房欲,但所有廣告和促銷目的都是為儘量掛出更多房屋,然後賣給願出大價錢的海外買家。她還說,雖說大家都有錢是好事,但也不能這麼個致富法。
還有一種市場手段時,經紀在廣告中扮成私人買家,扮真誠激起人們的賣房慾望。溫哥華房市投機風太猖狂,引起一些房主反感,看到投資者或經紀一律不賣,將房子留給真正買下自住的買家。結果經紀們又想到一招:在廣告中扮成普通買家,非常誠懇地說,我們賣掉了原先的房子,現在想買間房自住,價格在多少多少之間。結果調查發現,這些廣告留下的電話,都是經紀們的電話,在許多網站上都發這樣的真誠買房廣告。
溫哥華房地產協會說,會員經常報怨有經紀廣告虛假不實,但一般不會懲罰,只是責令這些人將不實廣告拿下。人們看到經紀不當行為卻不投訴,令人協會很無奈,民眾只有投訴了,協會才能追究當事人。
──轉自《大紀元》
(責編: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