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法院違法庭審 不通知律師

【新唐人2015年12月03日訊】11月30號中午12點半,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再次對法輪功學員程金芝、李俊英進行非法庭審。辯護律師表示,不讓當事人委託的律師參與庭審是非法開庭,嚴重違犯刑事法程序。

程金芝的辯護律師王磊表示,家屬委託律師出庭辯護的當天,他們就遞交了手續,法院不讓當事人委託的律師參與30號的庭審,完全是非法開庭,嚴重違犯刑事法程序。

程金芝的辯護律師王磊:「按照刑事法的規定,(法院)它接到律師遞交手續後,就該開庭時間滯停10天,送達起訴書給律師,也就是這10天是律師的閱卷時間,它一不送達起訴書,二不送達開庭通知書,在律師不知道開庭的情況下,它就把庭開完了。」

王磊律師表示,雖然法律規定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也能結案,但問題是,現在當事人已經委託了律師,不讓委託律師參加,庭審是不能結案的。

王磊律師:「這個案件還沒了結,我們還是辯護人,現在法院沒讓我們參加庭審,我們要求重新開庭,我們現在認為它沒有開庭。為啥呢?你沒有律師參與,不讓當事人委託的律師參與不是非法開庭嘛。」

據悉,30號開庭時,程金芝一再追問:我的律師呢?審判員謊稱,法庭已經通知律師,但律師沒來,還建議程金芝解聘律師。庭審的最後,程金芝和李俊英在自我陳述中都說自己無罪,並講述了學法輪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下午兩點鐘左右,庭審草草結束,審判員讓家屬們等候法院的合議結果。

今年55歲李俊英,原是大慶油田公司退休職工﹔今年53歲的程金芝,原是大慶市工商銀行會計師。兩人於去年10月30號,被大慶市公安局國保在家中被非法綁架。

今年3月,讓胡路區法院一審中對倆人分別判7年半、7年。倆人上訴後,7月,大慶市中級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充份」駁回讓區法院一審判決。

新唐人記者李韻、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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