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立即停止犯罪釋放被抓數十名訴江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清晨,浙江省縉雲縣公安政法系統出動全縣警察、特警和鄉鎮住村幹部,對八十多位參與訴江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

現已知,壺鎮鎮法輪功學員趙勇岳遭非法刑拘,現被非法關押在縉雲縣看守所迫害。

三十五人遭非法拘留,現被關押在縉雲縣拘留所,其中包括樓偉麗、樓桂安、沈土相、李美群、盧洪震、吳桔蘭、應唐德、梅玉萍、曹彩芳、呂雪芬、朱淑媛、周建紅、錦茹、梅芳、鼎婉、周立敏、美娟等三十五人,其中一人是法輪功學員盧婷婷的家人。

二十多人當晚回家。還有多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下落不明。」

浙江省縉雲縣此次大規模抓捕抄家拘留八十多名訴江法輪功學員是繼近期黑龍江省抓捕70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又一起惡性事件,此舉帶有黑社會和恐怖主義性質。他們不僅嚴重傷害了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屬,也給當地民眾製造了恐怖氣氛,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穩定。此事引起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和各省反迫害分盟及當地和全國各地民眾的高度重視和紛紛譴責。

在國內外近20萬人控告江澤民和七十萬人舉報江澤民並支持訴江的正法洪勢中,浙江省縉雲縣仍然死不悔改的、肆無忌憚的、明火執仗的繼續抗衡佛法、抗衡國法、迫害龐大的修鍊群體。已犯下了與江澤民同樣的罪行: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非法剝奪公民訴訟權利罪、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罪行。

鑒於上述情況,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和各省反迫害分盟代表各省民眾和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發出以下聲音:

一、申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立即派員調查縉雲縣對該縣八十多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迫害犯罪行為,督促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仍被非法關押的訴江法輪功學員;

二、要求國家主席習近平下令縉雲縣立即釋放仍被非法關押的訴江法輪功學員;

三、要求國家主席習近平下令對縉雲縣參與大抓捕的縉雲縣政法委、防範辦(610)、公安局及所轄各鄉鎮派出所、各鄉鎮黨委政府幹部、各村村幹部,分別不同情況,給予刑事和行政處理並撤銷其職務;

四、要求國家主席習近平下令撤銷擾民害民與依法治國之道相背離的中國共產黨委員會縉雲縣委員會、政法中共委員會、各鄉鎮中共黨委、各村中共黨支部及各行各業的黨組織,撤銷迫害信仰人權的黑社會組織防範辦(610);

五、如果縉雲縣仍不悔改、不表態,繼續維持迫害,本聯盟和各省反迫害分盟支持受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和當地民眾可以向當地或上一級公檢法控告、起訴、舉報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浙江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河北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河南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湖北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湖南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廣東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廣西壯族自治區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山東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山西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雲南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北京市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上海市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天津市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四川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重慶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遼寧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黑龍江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吉林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內蒙古自治區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西藏自治區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新疆自治區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福建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貴州省反迫害分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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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陝西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江蘇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安徽省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寧夏自治區反迫害分盟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江西省反迫害分盟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

附:相關電話號碼:

壺鎮鎮派出所:

所長0578-3153377

指導員0578-3153249

副所長0578-3153138、3152945、3152385

副所長13757090257

警察0578-3153923、3153193、3153932、3153376、3153053、

某警察家電3153110

縉雲縣壺鎮:

書記辦0578-3154273

鎮長辦0578-3154238

人大辦0578-3153637

副書記辦0578-3155196

黨政辦0578-3153421

文書辦0578-3153096

紀檢辦0578-3154564

組織辦0578-3153610

綜治辦0578-3153191

縉雲縣前路鄉:

辦公室傳真0578-3542109

鄉長辦0578-3542308

人大辦0578-3542452

綜治辦0578-3542318

文書辦0578-3542309

組織部辦0578-3542243

其它辦0578-3542057、3542339、3542110

縉雲縣「610」辦:

地址:浙江省縉雲縣五雲鎮黃龍路38號,郵編:3214000

縉雲縣「610」主任、陳偉武

縉雲縣小筠大源洗腦班校長:潘金喜(610辦主任,洗腦班校長)

縉雲縣610人員:朱軍良曉麗莉莉

縉雲縣司法局局長:李汝東

維穩辦(610)0578-3312059

法制辦主任辦公室:0578-3312320

浙江省縉雲縣法制學習中心電話:0578-3300030

浙江省麗水市610辦:羅根海葉沛華

浙江省縉雲縣東方鎮黨政辦公室電話號碼:0578–35610013560424 3561651

浙江省縉雲縣東方鎮綜治辦辦公室(註:610)電話號碼:0578-3561961

浙江省縉雲縣東方鎮派出所辦公室電話號碼:0578-3560004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地區號碼0578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門衛:0578-3233100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局長辦公室:0578-3233191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辦公室:32331923233193 32331953233196 3233197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政治處:0578-32331613233162 32331633233164 323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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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國保副大隊長辦公室:0578-3233188(副大隊長潘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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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辦公室:0578-3233186(國保警察陳建文、程輝等)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法制科長辦公室:0578-3233185(科長君丹)

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法制副科長辦公室:0578-32331823233183(副科長朱茂光、陳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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