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1月04日訊】日前,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錢家店鎮派出所的5名警察,非法闖入村民王海玲家,以她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為由,試圖抓捕她,但遭到家人抵制。當晚,當地還有多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非法抓捕拘留。律師指出,可以對非法抓人的警察提出刑事控告。
法輪功學員王殿豐之子王東方11月4號表示,他的父親被非法拘留5天後放了出來。
王殿豐之子王東方:「現在我爸爸出來了,他1號出來的,就是非法拘留了5天,當地放出來的就是3個,我爸爸王殿豐,還有邊麗敏,還有一個謝艷玲。(目前)還有一個蘭貴琴在裡面。」
王東方說,28號,當地派出所以協助調查為由,把他爸爸和另外幾名法輪功學員騙到派出所後,直接把人都拘留了。
王東方:「當天晚上他又過來找我媽來了,因為我媽寫訴江那個,我媽媽沒帶走,因為我強烈的(反對),要一些甚麼(證件手續),因為他那個不符合法律,他把我爸帶走了以後,他甚麼也沒給我們,也沒口頭通知我們家。」
王東方提供的視頻顯示,28號晚,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錢家店鎮派出所的5名警察非法闖入他家中。
警察:「我就調查你寫信誣告江澤的事。」
王東方:「咋叫誣告了?我媽寫了咋的了?寫了是不是老百姓的公民義務?今天你動我,我還寫你呢。」
之後警察們上前扭打王東方,視頻中傳出物品摔碎的聲音。
王東方說,當時,母親懷中抱著不滿4歲孫女,警察們不顧孩子哭鬧,對母親強行推拽,被他大聲呵斥。幾名警察抓人不成功後,又到同村其他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抓了4個人。
第二天(10/29),受害人家屬去派出所了解情況,被告知,前晚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治安拘留。
自5月份,中共法院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應」的登記制度後,目前,已有近20萬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控告對江澤民的訴狀。
中國人權律師程海表示,抓捕控告者的行為是犯罪行,按照國家的規定,叫做「報復陷害罪」,因訴江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可以以這個名義,再對抓人者提出刑事控告。
新唐人記者李韻、柏妮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