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死人床、殺繩等酷刑 河北講師控告江澤民

【新唐人2015年10月30日訊】村裏的第一個大學生,在親朋好友心中風華正茂、前途無量,僅僅因為堅持自己的「真、善、忍」信仰,兩次被非法勞教,十幾次被非法關押或非法拘禁,慘遭死人床、殺繩、電擊等二十多種酷刑。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和十月十一日,原三河市中共黨校教師宋建國和母親李寶華向最高檢和最高法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犯下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反人類罪等十幾種罪行,要求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十六年來,宋建國被非法刑事或者行政拘留至少六次;被非法拘禁在單位、派出所、洗腦班至少九次,尤其在北京法制培訓中心洗腦班,更是被非法拘禁長達八個多月,遭受死人床、十八天不許睡覺、灌涼水等十多種酷刑折磨;被非法勞動教養兩次,勞教期長達五年零九個月,期間遭受電擊、殺繩等十幾種酷刑,被迫流離失所兩年,從身體到心靈都受到了極大傷害。

宋建國在控告書中寫道,「江澤民集團不僅傷害了我們一家,它對善良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的傷害,對中國人民及全人類的傷害都是罄竹難書、難以估量的。這場迫害使中國社會陷入了空前危機。現在的中國社會道德面臨崩潰局面,貪腐遍地、毒食品泛濫、謊言瀰漫、婚外戀娼妓橫行、醫患關係緊張、黃賭毒屢禁不止,其根源在於道德的崩潰,這是和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息息相關的。……這是一場類似‘文革’的巨大浩劫,使中國社會陷入了空前危機。」

法輪功學員因為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堅持自己的信仰不妥協,才遭到綁架、抄家、下崗、拘禁、酷刑等無理的迫害,信仰越堅定的人,越是拒絕「轉化」–即拒絕昧著良心辱罵「真善忍」大法的學員,遭受迫害越嚴酷。這就向中國人傳達了一個錯誤的信號–說真話違法,做好人遭罪。

宋建國在最後表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信仰自由等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本人特對主犯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但我目前只控告主犯江澤民,想給其它犯過罪錯的公檢法人員人留下改過的希望與機會,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期待檢察官拿出審判文革首犯的勇氣,把江澤民早日繩之以法,挽救中華民族的危機。

下面是刑事控告書的相關內容,宋建國對自己所遭受的迫害進行了簡述。

苦苦求索喜得大法

我叫宋建國,原三河市委黨校教師、教研室副主任、講師。一九九一年畢業河北師範大學(原河北師範學院)歷史系,獲歷史系學士學位,畢業後分配在三河市委黨校工作。平時工作兢兢業業,論文和教案曾經獲得省市級獎勵。但是由於被控告人江澤民操縱610組織違憲違法迫害法輪功,本人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長期迫害,家人受牽連也承受了很多痛苦。


修煉大法後的全家照(明慧網)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我無意中聽到一個朋友介紹有一個新的氣功–法輪功,心情突然一震,感到莫名的興奮,於是有幸到北京公安大學參加了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九講學習班。通過廣泛學習《轉法輪》等法輪大法的經典著作,我豁然開朗,明白了多年來百思不得其解的很多問題,明白了自己的命運為甚麼是這樣?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是修心向善、返本歸真。耳聞目睹的許許多多真實案例,使我見證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體會到了這個修煉群體是一塊祥和的淨土。明白了 「真、善、忍」 法理的博大精深和真實不虛,堅定了自己的信念,所以儘管歷經種種折磨甚至命懸一線, 我都沒有後悔自己當初的選擇。

修煉一年左右,折磨我十多年的慢性氣管炎和神經衰弱不翼而飛了。要知道,這是困擾折磨了我十幾年的頑疾啊!我小時候體弱多病,主要是慢性支氣管炎,一到冬天就發作,初三又得了一個折磨人的慢性病–神經衰弱,經常昏昏欲睡,高一就上課睡覺,頭部好像箍著一個帽子,吃藥效果很有限,時輕時重。念大學時我們是階梯教室,座位不固定,旁邊有時候是女同學,我坐在教室聽課,聽著聽著就睡著了,身子一歪就往旁邊靠,女同學就躲,自己就醒了,搞得非常的尷尬。但是修煉大法之後,我身體變的很健康,二十三過去了,我除了去探望病人,我已經和醫院沒有了任何關係!這對於一個以前年年冬天去醫院的人,實在是太幸福的一件事了!

修心向善道德昇華

在「真善忍」大法法理的指導下,我變得更善良、敬業、真誠。一九九一年我大學畢業後分配在市委黨校任教員,以前自己做事就比較認真,但是性情急躁、清高自傲,建功立業、追求升遷、光耀門庭的心經常湧現。修煉法輪功以後,我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點,儘管修心修的很差,自己的變化還是不小的。

修煉以後,我更加兢兢業業,單位裏的領導講話等重活、難活,領導找到我,我從來沒有推辭。講課注意實效,備課認真,多次去各單位和鄉鎮授課,受到了學生的歡迎和好評。在業務方面,我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成為學校裏第一個獲得「講師」資格的教師,曾經有論文和教案獲得省級和廊坊市級獎勵,二零零零年前後,曾經去廊坊黨校講示範課。

與同事相處方面,我儘量與人為善,尊重領導,與同事真誠相待,包容忍讓,力所能及的幫助他人,和單位同事處的很好。所以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之後,由於我進京上訪,上面施壓,單位領導壓力很大、很為難,也迫不得已對我進行了看管、騷擾、非法開除,但是一直是抱著同情和保護的態度,也曾經為我分擔了很大壓力。

在官職升遷方面,由於我是村裏第一個大學生,所以父母和親朋好友對我能夠謀取了一官半職充滿了期待,我自己以前也有這方面的想法。修煉以後,我就抱著一個順其自然的隨緣心態了,所以在老教研室主任到退休年齡以後,兩名校長都曾經對我表示要提拔我,由於當時我和一個女同事各有所長,無形中形成了某種競爭關係,不是提她就是提我,但是我把這件事已經看淡,沒有在意。後來有兩次調進市委市政府的機會,我也沒有去刻意鑽營。

一九九八年洪災過後,單位捐款,我是所謂股級幹部,捐款五十元,我們夫妻家庭條件不好,但是遵循法輪佛法的修心向善教誨,我又去民政局捐款五十元。大約二零零五年左右吧,我去北京王府井書店買書,天氣比較冷,行人不多路邊有一個孩子寫了一塊牌子乞討,我看了看牌子,仔細問了一下,他是一個高中生,來京找他父親沒有找到,被人騙了,回家的路費都沒有著落,乞討了一個上午也沒有人幫助。我雖然自己由於被迫害多年經濟拮据、也擔心被騙,但是問清楚他需要五十八元路費後,給了他六十一元,能夠吃碗麵條,他非常的感激。我還在北京長安街替一個山東籐縣的、在三河打工的女孩子提大包裹,打票坐公交把她送到了北京火車站。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事情不大,但是說明 「真善忍」的信仰,已經扎根我的心中,我知道了自己應該做一個真正善良的人。

大法賦予了我健康的身體和心靈。別人打我侮辱我,我有時候不免委屈或者憤怒,但是我告訴自己要原諒,也不會去還手,作為修煉人要 「忍」。最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人應該不斷昇華自己的境界,做一個更好、更好的人。在一九九九年迫害之前,我曾經寫下一首小詩,記述修煉的體悟:「一念上法船,風雨堅如磐。銘師諄諄意,歸家風滿帆。礁橫浪濤湧,共濟立潮端。峰轉兩岸闊,佛國是故園。」給年輕的一個同事看,她對最後兩句印象深刻。我後來回頭看看,驚訝自己居然隱隱約約的把以後幾年的險惡局面都寫出來了,是巧合呢?還是內心深處的預感?現在也說不清。

「真善忍」是最高的佛法,他淨化了我的身心,佑護我闖過了一個個人生中的急流險灘。他使我沒有在一九九九年黑雲壓城、恐怖瀰漫的滅頂之災下垮掉,也保祐我闖過了電擊、殺繩、十八天不許睡覺險些瘋掉等種種殘酷折磨。更使我在經歷巨大的苦難之後,不但不懷恨這個社會,反而懂得了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活的不易,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人性雖然有很惡的一面,給我和我的親人帶來了巨大痛苦,但是屬於道德下滑、傳統文化被毀、黨文化洗腦、江澤民集團威逼利誘等等原因造成的。作為修煉人,自己應該對人性的善良、無私一面充滿信心。如果不是法輪佛法的無限慈悲和無量威德,我肯定做不到這樣的!因此,我對慈悲的師父,對偉大的法輪佛法,充滿了感恩……

迫害突降 進京上訪被拘留

正如法國諾查丹瑪斯大預言描述的那樣,一九九九年七月,風雲突變,紅色恐怖突然降臨。由於江澤民出於妒忌違法鎮壓,無數法輪功學員的巨大苦難開始了。我本人也屢遭迫害,經歷了無數的痛苦。我被非法開除公職,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六次、洗腦班兩次,非法勞教兩次(勞教期長達五年零九個月),期間多次被強制洗腦、酷刑折磨,所經歷的肉體和精神上的種種痛苦,絕非文字和語言所能描述和形容。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由於江澤民集團造謠誹謗法輪功,我不得不多次為法輪功進京上訪鳴冤,先後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二零零零年七月和十二月,被刑事或者行政拘留,非法拘禁在三河看守所,每次關押時間不等,大約八天至二十多天。在看守所期間,我受到了犯人拳擊胸口、打罵、洗冷水澡、趟腳鐐等折磨。

二零零零年九月前後,因為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又被關押到三河看守所約二十多天,隨後被非法開除公職,而且這個開除我和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決定在三河電視台公布。

流離失所,六次逃離魔掌

二零零一年新年剛過,南城派出所指導員經為民帶著兩名警察,以談話為名,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我抗議它們的行為,所長田金岳理屈詞窮,說你明天和公安局法制科去說吧。我一聽不妙,找機會逃離了派出所,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五月,我和幾個同修在趙連俊家中,被北城、皇莊鎮和段甲嶺鎮派出所,二十多名警察圍住,警察指使居委會去騙開門沒有得逞,就不停的砸門、踹門,最後找到水電五局亞華公司領導,叫來了兩個工人,矇騙、指使工人用氣焊把防盜門割開,火花四濺,叫罵聲不斷,沒有任何手續非法私闖民宅,我不得不跳樓逃離。一次,南城派出所的警察來騷擾法輪功學員,我恰好在他的家中,危險之際,只好想辦法溜走。

二零零一年四月左右,由於在電線桿貼了一張真相傳單,我被便衣綁架了。幾名警察在暴打我之後,由於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它們派一個警察坐在椅子上,用椅子腿碾壓我的腳趾頭,然後又找來兩根電棍不停的電擊大腿、脖子,最後沒電了,就把我銬在了一個鐵椅子上,三個人睡覺看著。我脫掉手銬後鎮靜的走出了派出所。

不料我去找住處卻沒有找到,黑燈瞎火的只好回縣城,走了十幾里路之後渾身乏力,去一個加油站問路,被那三個警察開車追上了。歷盡艱辛,我還是逃離了魔掌,第二天,身上沒有一分錢的我,滴水未進,一口飯沒吃,抄小路徒步走了約五十華里,才找到了一個同修的家,吃了一袋煮方便麵。

這件事當時對警察震懾很大,警察們紛紛傳言「法輪功有功能了」,過了五個月之後我又被綁架到了本地洗腦班,遭受劉富強、劉樹春等人恐嚇、洗腦和辱罵,劉富強一見到我就說:「把你小子傳的很神乎,說你有功能了,你給我拿出來看看。」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十四天之後,我又在佛法的慈悲呵護之下,從警察密布的洗腦班順利逃離。

還有一次是由於長期流離失所,我非常惦記孩子等家人的情況,於是悄悄回家去探望她們母女,沒有想到警察居然會得到了消息,前來抓捕,我不得不翻牆逃走,繼續過有家不能回的生活。後來幾名警察竟然跳房闖進我的家中,把十來歲的女兒嚇的直哭,被正義的鄰居訓斥了一頓。

人間地獄 北京市法制培訓中心

二零零三年二月元宵節之前,在930公共汽車上,我和同座的人講真相,被北京九龍山派出所五個警察綁架,銬了一宿之後,套上黑頭套送往看守所。又過了幾天,送往北京市法制培訓中心洗腦班,被非法拘禁整整八個多月(後來查日曆,差七天就九個月),受盡了酷刑折磨。

堂堂首都的「法制培訓中心」哪有法律,簡直就是個人間地獄!這個警察說花了八百萬人民幣,從以前一個賓館改造成強制洗腦班的地方,外表看綠草茵茵,環境整齊而潔淨,裏面卻暗無天日、殘忍無比,是我今生今世一個最大的噩夢。

一進所謂「法制培訓中心」,我就被銬在「死人床」上,十五天中只能勉強能夠翻半個身子,一個被稱為岳指(音)的人指揮此事,被子尿的又潮又濕,晚上很冷,常常凍醒。同時被鼻飼強制灌食,警察崔淼和一個姓張的女警察負責對我強制轉化。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明慧網)

五月一日至十八日,我被「熬鷹」酷刑折磨了整整十八天。隗億功、徐志剛、成翠貞、杜波、張××等人不讓我睡覺,手段相當殘忍。警察四個人一撥,一撥六個小時,看著我不許睡覺,一旦睡著了,把你叫醒或者捅醒,如果趕上某個警察心情不好,他(她)會把你踢醒,特別痛苦之中我不得不求他(她),「讓我睡一會吧」,可是同意我睡十幾分鐘二十幾分鐘的時候卻只有可憐的幾次,餘下的就是他(她)的眼神稍微離開十幾秒,我就睡著了,被叫醒,然後又不知不覺睡著,十幾秒後再被叫醒或者打醒。

記得其中一天晚上,我已經睏的站不住了,被兩名警察架著靠牆站立,一睡著,就被對面坐著的大隊長徐志剛等人用一個塑料瓶子裏的涼水噴臉,把你噴醒。後來我出現了幻覺—看東西重影、說胡話、認錯人、誤以為擺在床上的可口可樂處於懸掛狀態等等,他們仍然不罷休,直到我突然昏死過去,一睜眼醫生站在了面前,才允許睡了半天覺!所幸的是我終於躲過了被逼瘋的危險。但是他們後來又逼迫我坐在一個牆角的椅子上睡覺,因為被迫絕食抗議,我的兩小腿一直浮腫,於是他們假惺惺的說把腿放在桌子上睡覺,可以消腫,逼我把腿翹在桌子上睡,時間長達兩個月,每天只許睡四個小時,時間是凌晨兩點到六點。

八個多月裏,尹德良、李娜(女)、馬海彥、崔建軍、李貴和、鄭亞輝、肖××等前前後後二十幾名警察,幾乎每天都多次不許我上廁所,直到我快尿褲子了,哀求他們,才讓去,有時候實在憋不住尿了褲子,他們反過來羞辱你「這麼大了怎麼還尿褲子?」大便則限時五分鐘,如果遇到一個比較善良的警察或者武警戰士值班,能夠延長一小會兒,但是也是不停的催促,由於便秘又時間緊,我每次都不得不自己摳出來。

警察還不停的逼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文章、錄像,進行各種各樣的精神折磨,逼我讀已經被洗腦轉化的人的體會,逼我用本子記錄警察和我的對話、問答。那些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比如說法輪功無情無義、自焚自殺、剖腹找法輪、和反華勢力勾結等等,有的可笑的簡直不值得一駁。但是我拒絕念這種謊言文章,那麼打罵和各種其它懲罰隨之而來。一次大隊長徐志剛逼我承認 「那些自殺的人是因為煉法輪功才自殺的」,我據理力爭,嚴肅指出法輪功書籍明文規定不許殺生,闡明自殺有罪,結果徐志剛惱羞成怒,用拳頭對我的肩頭連續捶擊二十下左右,把我的肩頭打的又黑又紫,腫起老高,瘀血下走到胳膊,後來警察假惺惺的說為我按摩消腫,實際卻是用力捏腫的地方讓你痛苦。

灌涼水又是一種殘忍的虐待酷刑,我被強行灌了兩次,痛苦至極。第一次是四五個警察把我按在一張桌子上,捏住鼻子,用大號可口可樂瓶子從水房接來自來水,強行灌下,有時候水裏面兌上酒灌(說是破功),整整灌了十幾瓶子水,我後來被灌的見水就噁心、渾身乏力,癱倒在地上。後來警察嫌這樣灌,需要不停的去廁所,太麻煩。於是在一個晚上,把我脫光衣服按在椅子上,套上一個黑色大垃圾袋,旁邊放了一桶水,捏住鼻子硬灌,一邊灌一邊尿,灌了大半桶之後,尿液居然沒過了我的腳踝骨,見我還不屈服,徐志剛惱羞成怒,把剩下的水潑在了我的頭上。有一次,我被灌了一瓶子醋,當時就胃腸燒的非常難受,馬上大便失禁,不得不去水房沖洗。

我被迫絕食抗議迫害長達半年左右,兩腿浮腫,胳膊瘦的用手可以掐過來,體重不足一百斤。前五個月警察和醫生鼻飼灌食,把我捆綁在一個特製的鐵椅子上面,強行鼻飼或者輸液。還說甚麼我絕食至少浪費糟蹋了國家三十多萬的錢財,故意增加我的精神壓力。最後一個月,我被按倒在床上用帶子綁住,用開口器撬嘴強行灌流食。有一次女警察、大隊長成翠貞惱羞成怒,惡狠狠的用皮鞋踢我的小腿脛骨,踢一下腿就掀起一塊皮,腿被踢的皮開肉綻、傷痕累累(下圖)。除此之外,還有嘲笑、辱罵、毆打、罰站、軍蹲,做操、灌蒜汁、燕飛、連夜強制談話、喝苦丁茶、等酷刑。


被成翠貞(女)踢過的雙腿,大約拍於2004年秋天被踢一年之後(明慧網)

所謂「北京法制培訓中心」的強制洗腦,還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十足的偽善,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比如基本上是天天不許我去廁所,實在憋不住了才讓去,但是許多時候是讓兩個轉化的婦女侯××、史X給倒尿。但是有時候是假惺惺的派警察拿來臉盆,逼我在屋子裏小便,然後替我倒尿,說甚麼「某某警察在家裏連他爸爸的尿都不給倒,現在卻給你幹這種活」之類的話,讓我覺得好像欠了警察天大的人情,從而為了免於他們倒尿的辛苦,趕緊放棄自己的信仰。那個把我的小腿踢得血肉模糊的成翠貞,剛剛見到我的時候,冒充一個大學教授和我交流(後來無意中暴露,我當時正在絕食,她除了好言相勸之外,每天給我的床頭放上一個剝好的雞蛋,一碗一次性餐盒裝的小米粥。但是由於上當多次,我知道她也堅持不了多久的,而且一旦變臉,比別的警察好不了哪去。半個月後,她就原形畢露了。

在那裏,大隊長徐志剛不止一次說的一句話,就是「我要不是比流氓還流氓,我怎麼管得了那些流氓?」我開始聽見這句話時目瞪口呆,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後來事實教育了我,由於被黨文化洗腦多年,很多警察的人性確實被扭曲了。

說實話,如果不是親身經歷,我真不敢相信在首都北京這樣的文明地區、窗口地區,能夠發生如此殘忍血腥的事情。中國的法治進程,就這樣被江澤民操控610組織生生的給破壞了,不清算江澤民的罪行,依法治國就是空話。

做奴工關小號,父親臨終前也未能見到最後一面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被送往唐山開平勞教所二大隊,非法勞教三年,強迫從事重體力奴工勞動—燒耐火磚,每天負責除料、搬磚等等。當時的身體由於絕食半年受損害很大,搬磚除料都比較吃力。大約二零零四年三四月份,我們被集中到所謂法輪功中隊,徐振民、李力、李勝利、禹春雷等警察和李宏斌等犯人負責看管或者轉化,逼迫我們學習誹謗大法的資料、出操,我們不得不絕食抗議。

這期間發生了一件神奇的、不可思議的大事,我們在勞教所裏看到了真相光盤!大隊長徐振民為了緩和緊張僵持的氣氛,允許學員看電視、下棋,一天,絕食的我正躺在床上休息,一個同修讓我去看錄像,我去了一看,不由得驚呆了–裏面正在放映香港五十萬人遊行抗議二十三條立法等真相。勞教所裏面封閉極嚴,每個人都要搜身,法輪功學員更是被搜的嚴厲,一旦發生傳經文的事情,就被殘酷折磨。現在居然能夠看到真相光盤,真是太神奇了!怎麼回事呢?原來這是徐振民在自己家裏悄悄看的,他忘記從VCD機子裏取出來,包夾也不知道盤的內容,陰錯陽差的讓大法弟子看了,幫助大家升起了強大的正念。

二零零四年四月底,由於永清縣法輪功學員韓振巨被迫害致死,老韓很善良,大家非常傷心,於是我寫了一首小詩悼念:「法徒韓振巨,慈悲耀天地。幾度經囹圄,助師志不移。誦法勵同修,利筆伐惡急。此身化祥宇,還有後繼人」。由於警察隱瞞老韓的死亡情況,我們不得不抗議,灌食時喊口號,找所裏交涉。於是我被關到了小號裏面,睡在一個光板床上,沒有被褥,冷的要命。

五月份,我妹妹來信父親病危,我申請回家探視,副所長阮大國等人假惺惺的批准回家,勸我放棄絕食,我同意了。可是我被騙了!柯繼斌等人根本沒有送我回家探視父親,而是把我送往石家莊勞教所繼續迫害。因此我錯過了臨終最後見父親一面,留下了終生遺憾。因為父親的一生最疼愛我這個長子了,母親說在我被勞教期間他經常念叨我,臨死之前還在念叨。骨肉分離誰之罪?!懷著深深的愧疚和遺憾,出獄後我買了上好的果品,和妻子一起去祭奠我那個全村公認的善良的父親,焚化了悼念的詩稿後,放聲痛哭……

在石家莊勞教所,我被盜竊犯等人從地上拖著去強制灌食,曾經被大隊長邊志強、警察秦××打耳光。後來由於身體被迫害的病危,在海內外同修和家人朋友的營救下,才辦理保外就醫,由妻子和妹妹接回了家。


二零零四年六月出獄後與母親合影(明慧網)

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的違法行為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我在北京打工,卻被海澱四季青地區公安分局綁架(警察打丟了眼鏡,搶走五百多元錢)。後被送往清河看守所、蘇家坨看守所關押,非法勞教兩年半,然後送往北京大興勞教人員調遣處。

按照中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言論、信仰、集會、結社、遊行以及示威的自由,我們所做的只是行使這些權利而已。比如我拒絕寫保證書,拒絕執行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許多名義上的所謂規定——實際上是羞辱人格的措施。舉個例子,調遣處規定,無論出門還是進門,即使門口沒有警察,都必須喊完「報告」「謝謝隊長」之類的話,才能邁出門口;打飯、取藥,都要面對警察蹲下來,伸出手類似乞討狀(或者單腿跪地狀),實在讓人感到無法忍受!定這些所謂「規矩」──肆意踐踏侮辱勞教人員尊嚴來烘托警察威風凜凜的人,心態是多麼的陰暗,人性是多麼的扭曲!所以我斷然拒絕這樣做。

在調遣處期間,李士民、鐘凱、韓立松、韓旭、任德全、古永昌、臧海全、趙雄偉等人,指使李同生、李剛、李力、孫雷、辛建等犯人對我進行包夾,經常不許上廁所。有時候打罵、罰站,逼迫天天做小板凳;在調遣處,我的一舉一動二十四小時都有記錄,要求包夾天天彙報。坐板的時候,有時候四個包夾,有時候六個包夾圍坐在我的周圍,用手摸著我的身體,製造一種壓抑、窒息的氣氛進行虐待,迫使我放棄信仰。

為了強迫我寫保證書,剝奪了我的睡眠長達八天,每天只許睡兩個小時。我被迫絕食抗議,一個矮個子的黑心醫生,一上來居然給我灌了六飯盒稀粥,灌完後我身體漲到像個孕婦,根本無法站立,被幾個犯人架著回到了囚室。

調遣處要給我拍照片,我不同意,警察連騙帶強制失敗兩次後,在地上鋪一個藍色床單,然後派七八個人把我強行按著仰臥在地上拍照。

調遣處暗中還剝奪了我的起訴權利,我在清河看守所寫了請求勞教覆議的申請,可是在法定的兩個月中卻沒有任何答覆(很可能被清河看守所警察偷偷的扔了,也有可能上邊瀆職)。於是我拒絕報數、喊口號表示抗議,被辛建等五六個勞教犯用濕毛巾捂住鼻子和嘴打翻壓倒在地,憋得我肺都要炸了,差點背過氣去,拼命掙脫我才把毛巾拽開,緩了一口氣。

於是我要求起訴北京勞教委,要求撤除非法的勞教決定,並寫了起訴書。李士民假意答應,騙我配合照相,但是根本沒有給我上交起訴書(因為警察告訴我,起訴後為了審理方便,控告人先不遣送外地,可是沒有多久,我就被送往內蒙古了)。趙雄偉等人還用電棍電擊我的臉和嘴唇,疤痕一個多月才變淡,還用膝蓋磕壓我的肋骨,肋骨因此腫痛不已,一個月左右才好轉。

三次殺繩與瘋狂電擊

二零零八年新年前夕,我被轉到內蒙古五原勞教所一大隊進行迫害。

二零零八年新年,因為所謂的私藏經文,我被內蒙古五原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李海鷹、副大隊長趙乃東、管理科科長趙乃衛、管理科副科長劉思哲、索××、閻××、陳××為首的十來名警察用六根電棍,電擊了兩個小時左右,前後共三次電擊腋窩、胸部、肋骨、大腿、雙腳等處,趙乃東一邊故意電擊我的腋窩,一邊笑嘻嘻的說「嘿嘿嘿,你有你們老師法身保護,不怕,嘿嘿嘿……」。每電擊一次之後,一個姓武的警察馬上給抹上治療燙傷的京萬紅等藥膏(目的是防止電擊傷痕太重被其他犯人發現罪行)。即使這樣,三次電擊之後,我的皮膚還是起了不少的小水泡,左腳腳面被電成了黑紫色(後來脫掉了一層黑皮),一個赤峰的姓閆的學員看到後,不禁流下了眼淚。

殺繩的酷刑(五花大綁之後,再用力往頸部猛提,繫住扣,然後電擊)我也被迫承受了三次,上刑之後胳膊、手指都不會動了,半個月之後手指才會動彈,三個月之後胳膊才恢復正常,一年之後食指和拇指一粘冷水還麻木。

電擊之後,趙乃東勾結管理科給我加期,電擊開始之前的頭一天晚上威脅我是一週。電擊之後,樓道貼出告示加期一週。第二天居然又改為延長勞教期三個月!我去問他原因,他狡辯抵賴,說沒有七天的事情(可是那個七天的通知是貼在樓道,別的勞教犯看到轉告我,我親眼看到的)。這顯然是為了報復我,涉嫌《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報復陷害罪】。

我在五原勞教所多次被限制買生活用品、給家人通電話等等。一大隊副大隊長趙乃東等人,女警張保利出於我拒絕上廁所喊 「報告」的不合理要求(其他人不必喊),多次不讓我上廁所,逼的我不得不絕食抗議,她才不再提這個無理要求。在五原勞教所,趙乃東、魏玉智、劉寶華等人多次找我談話,強制洗腦,被迫從事摘辣椒等勞動,而且被關押在禁閉室長達一年半左右,嚴重違反當時的有關規定。

家人遭受的牽連迫害

江澤民傾全國的財力、物力和人力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我的母親在聽說我被開除,面臨非法勞教,險些暈倒,心臟當時就出現了胸悶胸絞痛(她以前從來沒有心痛過),由於擔心我被開除勞教,母親見到我,居然要下跪!這作為人子,情何以堪?!我不得不違背內心,答應她,寫下了保證書;我的父親臨終前都未能見上愛子一面,出獄後我也只能痛苦的吊唁,抱憾終生;

我的妻子有幾年經常以淚洗面,升職受阻,別人都升職了,比她年輕的資歷淺的都升副科了,她卻遲遲不能動,對她比較好的領導直言既然要家也只能這樣,領導已經盡力了,否則她早就被調離單位了。由於我無法上班掙錢,家裏常年經濟拮据,生活艱辛;

警察多次闖入家中綁架和單位半夜敲門,使我幼小的女兒多次受到驚嚇。由於父親常年不在家,缺少父愛,孩子精神極度壓抑,她的同學曾經告訴她媽媽–看到她自己偷偷哭泣。天真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很大傷害,使她的成績一度直線下降,到高中居然作文都不怎麼會寫了,要知道這個孩子在初中就獨立在《廊坊日報》發表過三篇文章啊!其中一篇是徵文獲獎的。幸虧她的大姑、二姨、班主任老師等人多方關愛照顧,我的女兒才度過了健康成長的巨大難關;


與年齡不相稱的沉重(明慧網)

妹妹聽說我被唐山和石家莊勞教所迫害病危,憂心忡忡,多次四處奔波營救,聽說我被五原勞教所施加酷刑,著了無數次的急,和沙慧敏、趙乃東等人交涉,而且寫了很多的信,勸我忍耐。由於江澤民的殘酷迫害,妹妹為我付出了無數的辛勞和經濟支出,妹夫和弟弟也相應增加了很多贍養老人的負擔。

請拿出審判文革首犯的勇氣,挽救中華民族的空前危機

綜而言之,江澤民對所有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根據明慧網報導,到二零一五年八月為止,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388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江澤民已經犯下的罪行已經足以達到群體滅絕罪的要求。為了將法輪功從中國徹底鏟除,使我和其他同樣處境的法輪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殺、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與囚禁、強制奴役等其他身體上的傷害。

江澤民集團十六年的血腥鎮壓,使神州大地罪惡肆虐,悲劇連連。無數的家庭經濟拮据、妻離子散,無數的老人兒童失去照顧撫養,出現了許多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淒涼場面,造成了無數父母在擔驚受怕中度日、在盼兒歸來中含冤離世……這一切都斑斑在冊,罄竹難書。

特別是迫害中發生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和良心犯器官牟取暴利的罪行,令人髮指,神人共憤,使中華民族蒙羞。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歐盟通過決議,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和良心犯器官;而且這一罪惡又被台灣立法院、澳大利亞議會、美國議會、意大利參議院等國內外組織譴責,被《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德國《時代週刊(Die Zeit)》、《赫爾辛基日報》、《烏克蘭青年報》、《俄羅斯之聲》、意大利共和國報(La Repubblica)等多家國際媒體報導,嚴重敗壞了國家形象,必須依法追究。

江澤民的倒行逆施,使中下層官員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自身職務和利益,出於自保,不得不昧著良心犯罪,明天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我目前只控告主犯江澤民,想給其它犯過罪錯的公檢法人員人留下改過的希望與機會,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信仰自由等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本人特對主犯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請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的濫用職權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反人類罪、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報復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在國際,國內著名媒體上向我師父-法輪功創始人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名譽,賠償經濟與精神損失。

衷心希望高檢高院的各位正義官員,能夠秉持道德良知,堅守法律懲惡揚善之本質,拿出審判文革首犯的勇氣,把迫害法輪佛法和禍害中華民族的罪魁惡首江澤民,早日送上審判台,匡扶正義,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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