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艷:記余文生律師被抓一周年

【新唐人2015年10月14日訊】 今天2015年10月13月,是余文生被抓一周年日子,幾天前就準備寫篇文章,總結這一年我們的經歷,可幾次提筆又止或哭哭啼啼寫了二頁紙,回頭一看除了感想什麼內容還沒開始寫,按那進度50頁紙也寫不完。

我們的這一年,我覺得我已難以用語言文字表達,今天我提筆寫文,還是要寫一寫!

一、余文生情況:

余文生2014年10月13日失去自由,約前20天堅持零口供後開始遭遇酷刑虐待!37天時被轉入死囚牢!死囚牢待了61天,一共失去自由99天!

2015年1月20日取保回家;

約2月2日做小腸疝氣手術(肚子里破了一個約直徑8cm,拳頭般大小的洞!失去自由前沒有!)

約到4月份時正常走路都很費勁!

約6月份會"跑"了,他當時還很興奮的告訴我!

正常律師年檢至5月31日,至今全所都通過年審,唯獨卡住余文生律師不讓年審!(很多人反映不年審不影響工作,我不認同這樣的說法!有少部分人沒年審現在是可以工作,但那是他(她)們用幾年的抗爭爭取的,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不年審不是律師,相反,按《行政許可法》規定,取得律師執業證就屬於律師!而每一個剛不讓律師年審的律師,如果沒有經過多次抗爭過程,公、檢、法部門不會那麼容易讓未年審的律師毫無影響的工作!否則,還為什麼要每年年審?

就我們個案,余文生律師因不讓其年審,無法正常工作,律師業務收入銳減,律師證不年審怎麼會沒影響???

不過經濟方面我們得到了很多朋友們的幫助,生活很好,感謝大家!

10月2日,余文生一年來第一次徒步爬上山頂!

二:我對余文生事情的處理

我是一個還不太會獨立的人,上學時,所有的事情父母幫著處理;我剛畢業也沒工作就與余文生結婚了,他幫我處理了所有事,和余文生結婚14年了,連買個東西都要聽了余文生意見後,我才知道怎麼做!余文生律師突然被抓,對這樣的我來說,困難是可想而知的!

我很佩服律師們,第一次和我見面的王宇律師、張維玉律師、謝燕益律師都看出了我的性格,同時提到,你是余律師妻子,余律師的事今後應該有很多決定需要妻子拿。他們都在提示我,學會做決定成為我首要課程!

我的具體做法:

1、盡最大努力照顧好孩子,包括身體方面和身心方面。

2、沒告訴父母但告訴余文生哥哥和我弟弟。不告訴父母因為他們年齡大了,不能裡面老公出事了,外面父母再著急急出事來!告訴兄、弟,這時他們會各自照顧好父母,自己可以放心些!

3、電話費、燃氣費等等,一切與日常生活有關,與錢有關係的鎖事,能多交的,一次交時間長時,不要因這些鎖事耗費過多精力,因為那時太困難了,身心巨疲!能用錢解決的,不要用精力去糾纏,有時間還不如休息一會!

4、我把老公作為我最信任的人!余文生出事前,他沒給我任何安排,我就開始回憶我們曾經的聊天,最後,我選擇了堅強面對!選擇了追求法治!選擇為老公維權!老公的話是我的指導方向。

5、遇事我會聽各方朋友的意見,最後自己下決定。他們包括:家人、8位辯護律師(王宇、張維玉、謝燕益、梁小軍、劉洋、李仲偉。。。)、人權律師團律師(特別感謝唐吉田律師)、商業律師朋友、同學、外企朋友、記者、警察、國安、部隊、人大等各行業,他們都是以前比較親近的朋友。當時我是稀里糊塗,現在想想當時我簡直可以稱為,擁有一個智囊團呢!感謝他們在余文生和我蒙難的時候幫助我!

6、我把救老公當作是我一個人的義務!其它人做事都是對余文生和我的幫助,我萬分感謝!

7、不哭、不鬧、正常陪辯護律師或自己,到各部門維權,爭取余文生早日回家。

三、生活狀況

一直處於被打壓狀態。。。無法正常做律師法律業務。。。再被迫失蹤的可能性。。。

感謝太多太多人的幫助,向無私幫助我們的朋友們致敬!余文生律師和我謝謝您們的支持與幫助!!!

許艷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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