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8日訊】台灣外交部昨天(當地時間7日)發布信息,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可享免(落)簽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前往的國家或地區的數目再增5個,總數自原來的148個增至153個。
新增的5個國家是哈薩克(Kazakhstan)、塔吉克(Tajikistan)、賴比瑞亞(Liberia)、吉布地(Djibouti)和加彭(Gabon)。
其中哈薩克(Kazakhstan)、塔吉克(Tajikistan)、賴比瑞亞(Liberia)和吉布地(Djibouti)是落地簽;加彭(Gabon)是電子簽。
外交部提醒前往上述國家應注意事項及簽證相關規定如下:
哈薩克:國人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中華民國普通護照、回程(或下一程航線)機票,及經哈國外交部核准的邀請函(由邀請國人的哈國公司或旅行社出具),可選擇在阿拉木圖(Almaty)、阿斯塔納(Astana)、阿克圖(Aktau)、阿提勞(Atyrau)及烏拉斯克(Uralsk)等地入境,繳交簽證費(約80美元),可獲發單次、停留期限至多30天的觀光或商務落地簽證。外交部提醒國人入境哈國前,請備妥我國護照、回程機票及經核准的邀請函,獲發落地簽證後,請即檢查該落簽的停留期限及出境日期,如有疑問,請即逕詢哈國移民局官員,以確保自身權益。
塔吉克:國人赴塔國觀光無需邀請函,請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普通護照、回程(或下一程航線)機票、相片2張(護照用標準尺寸3.5公x4.5公分)、護照影本,於入境時,填具簽證申請表及繳交簽證費(35美元),可獲發停留期限至多45天的落地簽證。外交部提醒國人入境塔國前,務請備妥我國護照、回程機票,獲發落地簽證後,請即檢查該落簽的停留期限及出境日期,如有疑問,請即逕詢塔國移民局官員,以確保自身權益。
賴比瑞亞:申請賴比瑞亞落地簽證(停留期限為7日至30日),於出發前7日將載明身分證號碼的中華民國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持有人資料頁掃瞄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抵達賴國機場時填妥簽證申請表,並繳納簽證費用100美元。
吉布地: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我國籍人士,檢齊來回機票、旅館訂房紀錄,即可於抵達吉國國境時申辦停留期限為1個月的單次落地簽證,其規費為90美元,停留期間倘超過1個月,則規費為120美元。倘國人係持緊急或臨時護照,則需另提供邀請函與吉國當地聯絡人資訊。
加彭: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我國籍人士,檢附事先於該國移民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 la Documentation et de l』Immigration,DGDI)電子系統取得的入境許可、來回或前往第三國的機票、旅館訂房紀錄(或邀請函),即可於抵達加彭國境時申辦效期3個月的落地簽證,規費70歐元。我國旅客倘未能備妥上述文件,加彭可能拒絕入境。此外,因西非伊波拉(Ebola)疫情迄未解除,加彭拒絕自幾內亞(Guinea)、賴比瑞亞(Liberia)及獅子山(Sierra Leone)抵加的各國旅客入境或轉機,請我國人啟程前留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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