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柳娟敲詐政府案,析青島強權流氓

【新唐人2015年10月07日電】一隻螞蟻咬死惡狼的荒謬

掌據著所有行政與司法資源,強大軍警隨時可調動的政府,居然被一個平民柳娟敲詐?

柳娟者,何許人也?

柳娟,是青島市一位普通市民。

可以這麼說,當下,幾乎每一個中國人都是強權的受害者。柳娟也不例外,她的特殊之處是,認定自己的案子被枉法裁判而不懈地控告。

我們把惡權力比作惡狼的話,柳娟最多是一隻小小的螞蟻。要說柳娟敲詐政府,比一隻螞蟻把惡狼打傷還荒唐得多。

依據法律準則,她控告得對,完全可以啟動法律程序再審糾正錯案,同時對枉法司法者作出處理;她告得不對,那就是無中生有滋事,應依法對其制裁,這才是政府公權力的「本份」。

青島市官方不糾正錯案追究責任,只是賠償柳娟41萬元讓息訪罷訴。罷訪後的柳娟因是曾經的訪民,強權漢氓們在其兒子當兵問題上歧視,她便為此去京討說法。柳娟為此就成敲詐政府,被逮捕起訴,判有罪入獄。

流氓無賴政府

柳娟案,是自稱「人民公僕」的強權流氓做出的一個典範案例。以所謂公僕們的邏輯,他們就代表政府,這個政府自然就是一個流氓無賴政府,因為,自稱代表了政府的是強權流氓,政府行為比流氓還無賴。

「我們當官兒的錯了也不能再追究,最多是花錢擺平你;說你無罪就無罪,說你有罪就有罪」這就是流氓的本質基礎。法律,在這群強權流氓手中可用金錢替代,可用權力替代,更可依一時的喜怒哀樂替代。當然,替代法律的太多太多。

現代文明社會是以規則運行的,所謂規則就是法律。不依法運行的社會就一定實施弱肉強食的叢林規則,這樣的社會必然是野蠻的、沒公平正義可言的社會。左右這個野蠻社會的,就只能是有「實力」的個體強權者。這樣的強權者註定了無視法紀肆意妄為,註定是強權流氓。青島的這些強權流氓們,無異於披著人皮的狼,是人渣敗類。

用強權來維持、流氓代表的政府,定然無視法紀,是社會規則的破壞者,這裡註定充滿了欺凌,非公正罪惡。

析柳娟案產生的必然

柳娟原來的案子被枉判,是在青島流氓政府大背景下必然產生的。強權代表一切、無視法律的強權流氓們意識中,法律是他們借來實現其罪惡目的作威作福的道具。「只有作出黑白顛倒的判決,才能顯示出我權力的威嚴」也一定是青島強權流氓們的心理。所以,千千萬萬個趙錢孫李柳娟冤民出現,是必然。

柳娟堅決不屈服,為了自己的尊嚴權益不懈控告抗爭,也不是偶然。無道的強權流是沒底線的,一直無道至讓百姓忍無可忍拚命抗爭,是必然結果。拚命抗爭的不是柳娟,也會是趙錢孫李娟。

非法運行青島市政府的強權流氓們,為了掩蓋非法阻止被控告,其達到目的的手段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暴力打壓,二是金錢贖買。在對柳娟打壓達不到目的的情況下,便用贖買擺平了。

這個非法運行的青島市政府,註定製造更多的非公正,柳娟再遇非公正待遇,是必然。遇到非公正便再控告,這是柳娟在不可能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救濟的環境下的必然選擇。

「你拿了我的錢了,以後我無論給你什麼不公正,你都不能再控告!」這是強權流氓的邏輯。所以,面對再控告的柳娟,強權流氓就用手中強權任意對她治罪了。

不告譜的敲詐勒索罪

所謂敲詐勒索,法律的界定是指行為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不應得到的財物。威脅及要挾,是指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懼,不得已而交出財物。只要行為人向他人索取財物是索取合理所得的,也只是方法不當不構成本罪。

柳娟,案子被枉法判決,權益受到侵害,控告無人理飽受心身拆磨,其控告,青島市政府顯然是認定了控告事實正確,但又出於無視法紀的流氓本質而不想糾正錯誤,以做了婊子還要立貞節牌坊的慣常無恥,給柳娟補償費平息這個事態。

柳娟拿的這錢,是被迫害的補償費,得之合理。

政府,應接受任何公民的監督,公民的監督手段之一就是向上級對其提出控告。柳娟的上訪控告,是合法行為,這與「威脅要脅」風馬牛不相及。柳娟反映的問題對,政府就依法糾正,不對,可以把柳娟依法處理。在這個青島流氓政府的強權流氓們足以認定柳娟遇受到經濟損失的情況下給出補償,這是必須給予柳娟的合理賠償。

根據《刑法》及相關黨政條例規定,使國家財產受到損失、使黨與政府形象損失的官員,足以構成失職、瀆職違法亂紀,應依法依規追究其刑事、黨紀政紀責任。

由如可見,政府是不受敲詐的,所以,也不可能產生敲詐政府的事實。

律師自不必說,就是稍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認識到柳娟敲詐勒索政府罪荒唐可笑之極!

青島市把柳娟以「敲詐勒索罪」逮、關、判的強權流氓們,為何想出這樣的罪名來?

這是強權使他們利令智昏的必然結果!

強權流氓們迷信權力無所不能,他們把指鹿為馬早當作其執政的根本手段,黑白顛倒或是胡編亂造,已是他們的正常行為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是從古到今的強權流氓惡極奉為圭臬流氓真理。青島強權流氓們對法紀蔑視到肆無忌憚,早就把法律當作作惡的道具。我們相信,這青島定然有比柳娟敲詐政府還要荒唐的案例。

理解流氓們

如此荒唐可笑的案子,並不是青島獨有的,只是,別處大多是不了了之,而這青島辦成鐵案。流氓么,流氓無底線么,這讓人理解。

既然認定政府的錢被官員送給了不應得到的人,這使政府產生經濟損失的官員,應追究其相關責任。這「違法亂紀官員」當然是不會被追究的,要做的,就是對受害的柳娟再施迫害!不這樣,這個青島市政府,就不是名符其實的流氓政府了。

理解,理解呀!

不這麼荒唐無恥得令人髮指,不這麼流氓無賴得令人不可想像,就不符合特色國情了。

李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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