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02日訊】加州議會於9月中旬票通過AB1073法案,要求加州的藥劑師今後需提供除英語以外,包括中文等五種語言的處方藥標籤或藥物說明書。法案已提交州長布朗審核,如獲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加州是繼紐約州之後第二個實行此措施的州,但紐約的法律只適用於8家分店以上的連鎖藥店,而加州法律將適用於所有規模藥店。
AB1073法案規定,應患者和醫護人員要求,除英語以外,加州藥劑師需提供西班牙語、漢語、越南語、北韓語和塔加路族語言(Tagalog)等5種語言的處方藥說明書。
據美國人口普查數據,加州有680萬人只具備有限的英語能力,約佔加州人口的20%。
而加州藥劑局(California Board of Pharmacy)的調查數據顯示,約70%的藥房有提供翻譯,但翻譯準確性無法確定。該局已經要求藥劑師為非英語患者提供免費翻譯服務。一些加州的藥店已經在櫃檯上提供藥物標籤和說明書翻譯。
在加州擁有865家藥房的CVS,在客戶需要時,會提供除英語以外15種語言的說明書,同時還提供超過150種語言的電話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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