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01日訊】昨天,魁北克前省督麗絲·蒂博(Lise Thibault),因報銷不當開支近43萬元,被判處18個月監禁,同時必須歸還政府30萬元。
蒂博今年76歲,在1997-2007年期間出任魁北克省督。2009年,蒂博被指控在任職期間,報銷了70萬元的不當費用,包括個人購買的禮品、旅行、聚會、吃飯、滑雪和高爾夫課程等。蒂博已對自己受到指控認罪。
負責審理蒂博的案件的魁北克省法院法官卡羅爾·聖西爾(Carol St-Cyr),判處蒂博18個月監禁,並歸還聯邦政府20萬元,歸還魁北克省政府10萬元。
聖西爾駁回了蒂博有關皇室豁免權的請求。她說,根據憲法,省督只是一名公務員,不應該享有皇室豁免權。
「重要的是,讓公眾知道這種行為是應該受到高度譴責的。」聖西爾說,必須對不合法的行為予以制裁,「以維持公眾對於公共機構的信心。」
(新唐人記者彥山綜合報導)
◇【新唐人】編輯整理作品,歡迎轉載。請註明文章來源及地址,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5/10/01/a1227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