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28日訊】據明慧網報導,林鴻飛,男,四十週歲,現職業銷售,原單位──吉林省德惠市地稅局。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在全國掀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林鴻飛四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吉林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林鴻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修大法 秉公執法
林鴻飛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胃腸不好,修煉後,身體恢復健康,面色白裏透紅。在生活上,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踏實做人,認真做事。在工作上,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在單位,同事們都知道他因為修煉法輪功,不貪不佔,秉公執法,受到領導的讚譽和同事們的好評。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晨煉時,林鴻飛被德惠市勝利派出所警察執行江澤民的命令驅散,林鴻飛後來被登記,多次受到當時的片警李振權的騷擾,逼問簽字等。至此,單位也多次敏感日打電話騷擾、做工作找他談話,逼他簽字等。
第一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依據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林鴻飛依法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北京市天安門廣場,因煉功被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到地下室鐵籠子裏,後被非法押送大興縣紅星派出所非法詢問。林鴻飛受到冷凍、銬手銬、不讓休息等手段折磨,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林鴻飛後被轉到長春駐京辦事處,轉回當地,被德惠市政保科接回。後被政保科張慶春勒索五千元(已死亡)取保候審、辦理人是政保科的葛旭權。
第二次被綁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為了維護法輪功信仰自由的權利。林鴻飛再次依法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北京市天安門廣場被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到地下室鐵籠子裏,因中途從唐山倒車,被轉到唐山駐京辦事處迫害,被用膠皮棒子毆打屁股至黑紫色,出現水泡。後轉回當地被政保科張慶春等勒索一萬元,辦理人是政保科的老毛。
第三次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五月,林鴻飛在自己家樓下(家中已事先被警察第一次非法搜查時,安裝竊聽器),被當時的吉林省德惠市政委李金,指揮部屬的刑警隊修闖、王春生、李峰等綁架,在刑警隊,李金動手打了林鴻飛,後來因抵制迫害,在公安局院裏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林鴻飛被帶到當時德惠市公安局長郭廣田辦公室,當林鴻飛要求信仰自由應無罪釋放時,被郭廣田打了耳光,後被德惠市政保科關到德惠市看守所。
在絕食抗議期間,林鴻飛遭德惠市看守所丁日松、劉玉湖及看守警察等指揮犯人灌食,二零零二年六月,被德惠市法制科押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新生大隊關押,當時所長王彥偉,新生大隊大隊長朱慶春,副大隊長虞鐵。
由於省、市610頭目傳達江澤民的命令,在那裏,林鴻飛見證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洗腦和強制轉化,他曾從早到晚連續坐塑料小板凳承受體罰,為此他曾幾次絕食抵抗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後被獄醫李大夫用開口器灌食,轉送長春市公安醫院。在此期間,家屬因救人心切被副所長王偉剛勒索數千元。
在勞教所關押期間,林鴻飛被德惠市政保科和刑警隊兩次非法提審,甚至提出意欲暴力外審,被勞教所方面拒絕。因信仰無罪,在轉回當地醫院絕食期間,林鴻飛走脫。
第四次被綁架
在顛沛流離期間,二零零三年正月,林鴻飛在哈爾濱市被哈爾濱市公安局五處綁架。
期間遭多名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察迫害,主要手段和方式有使用膠皮手套、膠皮棒子毒打,往鼻子和嘴裏抹芥末油、用電手槍電擊手心、腳心、眼睛、耳朵、嘴、牙齒、生殖器等部位,還用鐵椅子和鐵絲和電手槍連電,甚至還揚言威脅要送殮人爐!更為卑鄙無恥的是在非法暴力審訊期間,他們還強迫一法輪功女學員撫摸林鴻飛的隱私部位。
林鴻飛被他們用化名「朱溫」非法關押在哈市道裏區看守所,在二號牢房被犯人施以彈眼球、捏睪丸等殘忍手段迫害,後轉四號牢房被犯人王龍慶採用打火機燒耳朵、數肋條、撅胳膊腿、灌鹽水、澆涼水等方式迫害。
後來林鴻飛被轉回德惠市看守所,曾絕食抗議近兩個月,期間被多次灌食。
當時德惠市檢察院公訴科的孫永超非法起訴林鴻飛,林鴻飛在德惠市法院被當時的庭長王繼生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過年期間,被押送吉林監獄非法關押。
林鴻飛在吉林監獄遭受迫害
吉林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因江澤民的密令的層層傳達,致使這裏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
一、二零零三年,因信仰無罪不剃光頭,林鴻飛被當時吉林監獄八監區鄭獄警押送「矯治中心」固定床上固定三十七天。固定床上,手腳全被固定,每天二十四小時,吃喝拉撒都在上面,夜間不能正常休息,有專門犯人看管,時間一長屁股局部潰爛,當時犯人「刀尖」在教育科警察指使下,在林鴻飛身體固定時採用搓胳膊、搓腿、鼻孔插煙頭、傷口撒鹽、用鐵棍子打腳趾頭、打肚子企圖強制轉化。
二、二零零四年,林鴻飛絕食要求無罪釋放,他被當時吉林監獄六監區陳獄警押送小號灌濃鹽水後轉嚴管一個半月,每天除吃飯、喝水、上廁所(五到十分鐘)外從早上五點半坐到晚七點,保持坐姿不許動。
三、二零零五年,林鴻飛因寫勸善信和不參加學習,被當時吉林監獄九監區潘獄警押送嚴管迫害一個多月。
經濟和家庭受傷害
在經濟方面,林鴻飛的家屬被勒索錢財三萬多元,林鴻飛的工資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德惠市地稅局只發基本工資二百四十元直至二零零五年三月被長春市地稅局局長宋有才以紅頭文件停發工資至今,十多年來,工資應補累計約二十多萬元。
在林鴻飛被迫害期間,他的父親林鵬,承受種種壓力,多次奔波於派出所和政保科,明知冤枉卻又被逼無奈的被勒索錢財,又不敢聲張。長期的精神壓力和折磨,得了糖尿病,後來在驚恐中抑鬱去世。
母親劉桂香,也因兒子的迫害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時常夜間獨自散步,緩解內心的壓抑和痛楚。由於思念當時獄中的親人,精神有時恍惚而造成腰部受損。
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長期的迫害,給家屬在精神和肉體上以及經濟上帶來巨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