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9月21日電】——給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
習近平先生您好:
尊敬的習近平先生,我是以中國人權觀察員自居的徐秦,今天就我個人維權中遭遇到司法傷害的訴訟程序問題,想聽聽您的依法治國中國特色的公開解釋。我想不至於我一個殘疾老媽子由於維護自身的公民權益給您的一份公開探討信,而被強迫失蹤或「山巔」了吧?開個玩笑。
2015年9月17日上午9點,本人訴北京市朝陽醫院醫療產品責任糾紛案於北京市朝陽區法院27法庭開庭審理。該案於2012年7月29日以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立案,後由於久拖不決,被誘導撤訴後重新立案改為醫療產品責任糾紛案至今共3年多,開庭近30次,案件還停留在質證階段,法庭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拒不認定,並人為設置重重障礙,阻擾案件進入合法的司法鑒定程序。就法官孫銘溪在審理過程中明顯違法行為,當事人曾多次申請其迴避,都被法院以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駁回,多次向相關上級部門投訴無果。
這次開庭,法官孫銘溪雖然比前兩次故意尋釁滋事的氣焰稍有收斂,沒有在法庭上公然大聲審查旁聽人員多項隱私信息,但仍然濫用職權以審核旁聽人員身份為由強行扣壓旁聽公民居民身份證直到庭審結束,而且庭審筆錄里赫然記錄下了旁聽人員的身份證號碼。當庭旁聽人陳鵬提出:扣押公民身份證件是違法行為,法官不能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孫銘溪大聲呵斥:核查旁聽人員身份是我的權利,不服從就出去。
於是,當庭我再次提出迴避申請:要求主審法官孫銘溪迴避,併當庭宣讀了民訴法第四章第44條第二項規定後提出里以下事實:1、偽造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確定司法鑒定公文、電子檔案及區級法院委託司法鑒定公函。
2、利用公權力故意侵犯旁聽人員隱私,任意剝奪旁聽人員學習、監督司法程序的公民權益,阻礙當事人正當訴訟權益的伸張。拒不悔改。
3、法庭上,故意尋絆滋事,擾亂法庭秩序,非法拘押訴訟當事人,構陷旁聽人員入獄;
4、任意設置司法障礙,拖延司法程序,久審不決,我曾多次投訴、申請迴避無果。並堅持投訴……
我正準備當庭展示其犯罪證據時,被孫銘溪阻止,要求書面提供,我說:所有證據均向法院院長、紀檢等部門當面和郵件提供過,且大部分證據都是法院檔案里有案可稽的。不等我說完,她就倉促宣布休庭後揚長而去。
本人作為中國公民對以上公開指控事實負法律責任,並質疑孫銘溪的種種行為已觸犯了多項刑律,絕非一個小小的助理審判員能夠獨立操縱的:如多次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法庭上非法拘禁當事人及委託律師;構陷旁聽人員入獄等。
習近平先生,今天,我想先就該案的簡單明了,但極其嚴重、普遍的司法程序違法,向您請教兩個問題:1、依法治國的特色到底是什麼?2、請您用中國的憲法、法律向世人公開解釋和昭示綜上個案中法官孫銘溪的(因為徐秦愚鈍,請就該案具體說明)行為能夠長期現存於天子腳下,法庭之上的特殊性?
習近平先生,我今與您就司法權益具體案例與您公開對話,首先是尊重您現任國家主席和權力;其次是依法行使憲法賦予我公民的司法監督權和言論自由權。其三,我是代表所有遭遇不法醫療(假冒偽劣醫療器械)傷害流血,再遇司法不公流淚,甚至被維穩、被失蹤的哭訴無門的弱勢百姓,期盼您依法治國的落實!而非企圖要顛覆國家政權!因為我堅信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國家政權是用來保障國人的基本人權的,希望官民能夠為了中國所有公民的基本人權進步,攜手努力!
致禮!
中國公民徐秦2015年9月20日
附:1、受害旁聽人張文艷的網路聲討《強烈聲討北京朝陽法院孫銘溪捏造罪名拘留旁聽公民》【紀實一】_蘋果咪咪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b92d9c0102v8wi.html
2、原告徐秦的文章《當今五星國徽下的威武法庭》中國玫瑰網站3、給黨中央國務院——母親的一封十萬火急的舉報信!!!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62149a01018mfg.html
4、王海:食葯監總局投訴舉報中。。。
http://t.qq.com/p/t/389333043223239
我的律師,宋中清13439161732,法庭上被關押的7天的張文艷15022104654,
旁聽人李蔚13269350956,秦萍15611783735,陳鵬135521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