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一名貪官的貪腐軌跡和心路

因為收受賄賂、禮金近2億元,廣東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於今年4月29日落馬。

在動輒貪污受賄數億、數十億、甚至數百億的今天,近2億元的受賄數字儘管早已不再令人驚愕,但黃柏青二十多年來的貪腐軌跡和心路在貪官中卻很具代表性,頗耐人尋味。

像所有的貪官一樣,黃柏青受賄的膽子也不是天生的。最初的轉折發生在1992年。那一年,黃柏青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因公到香港出差。在尖沙咀的酒店房間內,當惠州市大亞灣某公司董事長譚某將一個大信封塞到黃柏青手上,黃柏青嚇了一跳。「你以為是在大陸嗎?幾萬塊在香港都買不了一兩件像樣的東西。沒事,別人都這樣。」譚某的一番話如同一針鎮靜劑,使略有顧慮的黃柏青收下了這筆錢。

「沒事,別人都這樣」,道出了「大家都這麼做」的大環境。正是這種腐敗成風的大環境使黃柏青明白無誤的意識到自己「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從而迅速打消了對起初對受賄的顧慮畏懼,很快適應了貪腐的潛規則。這不,僅僅一年之後,黃柏青的收款金額就飆升到了百萬級。

一次次的「沒事」, 黃柏青不但沒了最初受賄時的顧慮畏懼,而且受賄成了習慣,成了自然。據他自己交代,在其擔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長、省水利廳廳長期間,平時逢年過節收受各種禮少則一萬兩萬,多則成百上千萬。如果有一年行賄者沒有「納貢」,他們還會覺得奇怪。

到了後來,黃柏青的胃口越來越大,已不再滿足於自己一個人被動受賄,而是把整個家庭構築成了一個腐敗網路,縱容妻子變相索賄,甚至自己親自索賄。從2009年下半年至今,他以借錢的名義向廣東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莊某「索取」200萬元給兒子黃某做生意,又通過所謂的「專案合作」,以贈送幹股份紅的形式獲得共計2000多萬元,還有事先口頭約定但尚未到賬的共計人民幣3000多萬元,假借生意合作之名行權錢交易之實。

從擔驚受怕到受之無愧再到不賄而怪直至發展到主動索賄,這不僅是黃柏青個人的貪腐軌跡和心路,而且也是大多數貪官的貪腐軌跡和心路歷程。

有人說,權力一旦失去了畏懼,就會成為如入無障通道的高級跑車,就能發揮其轟然提速的烈性,刹車就成為擺設了。黃柏青的貪腐軌跡和心路不就是個生動的證明嗎!

從1992年開始收受第一筆賄款到今年4月29日被省紀委宣佈查處,在長達23年的時間裡,黃柏青確實一直「沒事」著。黃柏青一定還知道,與他類似的一些受賄者也同樣「沒事」著。受賄「沒事」,說明監督的「有事」。而監督「有事」,才是貪官放心放膽腐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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