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是設計的圈套?瑞海高管現場復盤神秘起火

【新唐人2015年08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王海天報導)天津濱海新區大爆炸已經過去一周,關於爆炸發生最初的一些細節開始逐漸在不同人口中「復盤」或「拼圖」。日前,爆炸當晚身處現場的瑞海國際物流公司一位高管及守門人均向媒體證實,是聽到一次小型爆炸聲後發現運抵區西南角起火,但最初的原因依然模糊不清。而來自民間的分析則質疑爆炸是人為設計的圈套

瑞海高管目擊不明原因起火

天津大爆炸發生後,迅即震動海內外,涉事公司瑞海國際10名負責人在事發6小時內即被控制,而該公司的管理漏洞也被曝光。迄今為止,爆炸已經過去一周,但引發此次爆炸的最初原因,仍然神秘莫測。日前,身處爆炸現場的瑞海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員均向媒體還原了爆炸當晚的情況並進行了個人分析。

據中共黨媒新華網報導,有記者就火災爆炸原因詢問了相關人員。據當時在瑞海公司運抵區看門的工作人員說,他聽到「砰」的一聲,然後起火。而一位事發時在辦公室睡覺的瑞海公司高管表示,他也先是被一個小的爆炸聲震醒,然後趕緊打開窗戶向外看,發現運抵區西南角已經著火了。

據這位高管回憶,起火位置大約有二三十個硝酸鹽類集裝箱,每個20噸。硝酸銨有10來個集裝箱,硝酸鉀和硝酸鈣的集裝箱各有七八個。「我懷疑可能是旁邊別的東西先著火,引爆了硝酸銨。」

瑞海公司的另外幾位負責人均稱,據當晚在現場的員工彙報,他們看見運抵區放三類危化品的集裝罐在著火。這幾位負責人分析,可能是集裝罐里的物質超過了標準值,量太大,導致裡面壓力升高,把閥門頂開發生了自燃。起火以後產生高溫、震動,引爆了硝酸銨,產生了巨大的爆炸。「硝酸銨遇火就是能量巨大的炸藥。國外進硝酸銨都是炸礦山的。」瑞海公司一位負責人說。

官方通報起火來自一輛汽車

不尋常的是,大陸官方迄今為止,儘管手握多份現場目擊報告以及消防報警記錄,但對爆炸發生前的起火原因究竟為何,一直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或結論。

此前,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周天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稱,現場應為先起火,後爆炸。黨媒人民網的報導說,「據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周天在1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12日22時50分,天津消防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天津開發區五大節雨欣路附近疑似一輛汽車起火,隨後多個電話報警稱天津港內起火。天津消防調派力量趕赴現場,23時06分第一批滅火力量到場,發現多個集裝箱起火,屬於猛烈燃燒階段,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迅速先期處置。23時16分左右,其餘力量陸續到場。23時30分,現場發生接連爆炸。」

在爆炸後的第二場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是否是用水去滅火才引起爆炸?發言人再次證實,接到報警電話時,第一個電話是說汽車燃燒,第二個報警電話說天津港起火。消防總隊第一批人員抵達現場後按照規定進行火災偵查和判斷,第二批人員剛抵達就爆炸。之前是天津市港區公安局在進行處置,具體處置方法不清楚。

「自燃說」遭質疑

此前,中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專家庫專家、東北大學副教授鍾聖俊在科學網個人博客上發布了對天津瑞海物流特大火災爆炸事故原因猜測,他認為硝化棉或者硫化鈉自燃是最可能的點火源。但他同時強調,這是建立在「不考慮人為破壞」的前提下的個人猜測。

「自燃說」很快遭到網友的質疑,有人表示,鍾聖俊的文章實際只是猜測推斷了事故的過程,而不是原因。真正的原因很簡單:1、人為;2事故。

海外獨立觀察人士鄭經緯指出,起火時間是晚上11點左右,並非燥熱的中午,怎麼會莫名其妙就自燃著火。而硝化棉的自燃一般要在40攝氏度以上的高溫才可能自行分解燃燒,現場很顯然達不到這個溫度。硫化鈉可以在空氣中發生緩慢氧化自燃,但從官方公開的通報可見,從22時50分接到報警發現汽車起火,到23時06分第一批滅火力量到場,僅僅一刻鐘時間,就已經發現是多個集裝箱起火,且屬於猛烈燃燒階段,這麼迅猛的燃燒火勢僅用自燃很難解釋得通。

民間分析:天津大爆炸很像一個精心設計的圈套

儘管官方媒體對此次爆炸是否有人為因素絕口不提,甚至到後期連最初公佈的神秘汽車起火也從報導中消失無蹤。但民間對真相的挖掘並未停止,爆炸或系人為製造的分析仍不時現諸網路。

據海外阿波羅新聞網刊發署名「博訊螺桿」的網友分析認為:目前已經確證,第一時間進入火場的是港口的專職消防隊,這些專職消防隊應該是知道危險品滅火方法的,但因為現場指揮混亂,各部分消防隊之間沒有溝通好,後邊的就直接上水炮,結果就爆炸了。

文章認為,至於爆炸是否陰謀破壞也是有理由的:根據相關報導和事後調查可知,起因是車輛(集裝箱貨櫃車)失火,那麼這把火是怎麼燒起來的?是不是人為的?天津地處北方,事發地又是海港,夜間氣溫不至於導致易燃物自燃,又沒有雷電,這把火是怎麼燒起來的?這很像一個精心設計的圈套:有人策划了這場爆炸,一切都在計劃之內,然後給人們造成錯覺,認為爆炸是由消防隊員們偶然的技術性錯誤造成。

所以,如果爆炸是恐怖主義人為製造的,這裡邊就存在一個技術設計問題,即:先縱火,吸引消防隊前來滅火,並預計消防人員不可能知道起火的貨櫃車載滿了媒體報導的「遇水即燃白色晶體」(疑為金屬鈉),一定會按常規用水救火,然後小爆炸引發周圍的易燃易爆化學物質的連鎖大爆炸,而且現場儲存的大量電石遇水後生產的乙炔氣,會造成雲爆級殺傷力,不能不說,這樣環環緊扣的設計是很精當的。

作者最後表示,破這樣的案子,應該不難,起碼現場會有很多監控錄像點,沒可能全部炸毀,起火的是哪一輛車?有無生人出現在現場?整個公司員工的名冊檔案(包括死者),門衛的監控記錄,以及所有的進出場貨櫃油罐車輛的記錄,都會有線索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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