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鉀大匣:天津爆炸損廢的房屋怎麼辦?

天津爆炸以後,受損的房屋該怎麼辦?這本來不應該是問題,損壞東西照價賠償,天經地儀的事情!

但是,這片神棄大地上,再大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如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子孫後代賴以生存的環境。之所以這麼說,天津爆炸就是最好的證據。在附近上十個居民區範圍,而且最近只有幾百米範圍內,如此起大型危化物品堆放場居然能夠建成,這就證明了不論審批、環評、安監、還是黨委政府,都沒把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當問題看;那麼多的氰化鈉,和金礦貧乏而產金量全球第一,說明我國的黃金生產根本就是以環境為代價。

不是問題的事情,反而成為問題,如損壞他人財物照價賠償,居然會成為問題。網路上,就對天津爆炸後,那些已經不能住人、等於已經報廢的商品房怎麼辦發出了疑問;受損房主就向政府提出回購希望;還有所謂磚架又開始叫囂:雖然房屋報廢,按揭的貸款還得要還。你看看,這不是表明了這個不是問題的事情成了大問題了?

損壞東西照價賠償,這應該是對爆炸區附近,受損(不論是房屋本身受損、還是因環境不能再住人而使其作廢)居民理應得到全價賠償!賠償的主體是所有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

首先,天津瑞海物流肯定是第一責任主體。瑞海物流應該負責賠償,你不能自己賺錢讓附近居民給你承擔風險,天下沒有這等便宜事。天津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有責任凍結瑞海物流的所有資產,以及其所有高管的個人財產。這些高管們應該是賠償報廢房屋的第二責任主體。要知道,全世界的眼睛都在盯著中國和天津政府,看你們如何善後?

我知道,天津政府又可能象河北政府讓三鹿破產逃責一樣,再玩一次讓瑞海破產。但是我要警告,這次再玩,說不定要玩出比爆炸更大的後果。河北政府可以從三鹿毒奶粉里脫現,但天津不行,而且這樣做也沒有用。

那麼大的然化物品堆放場的存在,天津政府就已經嚴重瀆職了,不是說瑞海物流的資產不夠賠償時,天津政府要代賠。不是這個理!而是因為天津政府是大爆炸的責任主體!甚至說是第一責任主體也不過份。政府不助紂為虐,這個地方能出現大型危化物品堆放場嗎?政府官員應該知道這些物品的極為嚴重的危害性!而且還是政府自己訂出了相應的法律規章,說明天津政府是明知故犯!至少具有草菅人命的故意!所以天津政府是報廢房屋賠償的並列第一責任主體。如果天津學河北放跑瑞海物流,那麼它就是獨立的第一責任主體(沒人與它並列了)。

和瑞海高管一樣,天津政府裡面的安監、環保、工商等、本該阻止居民區附近建危化物品堆放場的部門現任人,應該成為賠償的第三責任主體。他們和瑞海物流的高管一樣,理應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份額。

如果說要萬科回購,這個完全沒有道理!萬科如果錢燒不完、從道義上願意回購是另一回事。讓銀行免掉餘下房貸也沒有道理,當然銀行都是黨國的,銀行願意免除也是另一回事,別人管不著。但是不能以免除餘下貸款為名就讓居名承擔已付貸款的損失。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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