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發生後 更可怕的事開始顯現

【新唐人2015年08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8月14日上午,中共官方的新聞發布會稱,天津海港大爆炸的引發物品和引發原因仍不清楚,造成各界猜疑和擔憂。有分析認為,大爆炸發生後,更可怕的事開始顯現。

8月14日上午10點,8·12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新聞發布會召開,通報事故處置進展等情況。南開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馮銀廠在發布會上表示,在爆炸期間,下風向位置幾個檢測點甲苯濃度較高。

據央視等中共官方媒體13日報導,中共環保部在天津事故區域封堵兩個排放口內地下管道檢出COD(化學需氧量)、氰化物分別超標3到8倍。此外,天津爆炸區空氣的部分監測指標超過標準,武警8630部隊人員在距離火點500米處檢測出較高濃度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合物,其中氮氧化合物濃度最高,在5%左右。

陸媒《財經》雜誌題為《天津爆炸中危險化學品有對人體強烈毒害物質》的文章指出,肇禍企業瑞海國際有多個倉庫,事故救援的最大難點在於尚未確定是何種物質引起燃燒、爆炸。

據瑞海國際官網信息顯示,該公司倉儲業務分為以下7類: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氬氣、壓縮天然氣等);第3類:易燃液體(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纖維素、電石、硅鈣合金等);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硝酸鉀、硝酸鈉等);第6類:毒害品(氰化鈉、甲苯二異氰酸酯等);第8、9類:腐蝕品、雜類(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燒鹼、硫化鹼等)。

這幾類危險品對人體健康各有危害:第2類危險品的普遍性質是易燃、易泄露,遇明火、高溫或光照即會發生爆炸;或者本身不燃,但能助燃。這類氣體泄漏時,對人體有強烈的毒害、窒息、灼傷刺激作用。第3類危險品易揮發,極易燃,受熱或遇明火有嚴重燃燒爆炸現象;第4類危險品有的燃燒迅猛,引火點低,燃燒時產生具毒氣體;第6類危險品有強烈的毒害性,少量侵入人體,便會中毒死亡,對人類或人類和動物均有感染危險;第8類危險品具有強烈腐蝕性,對人身和其他物品腐蝕發生作用而產生破壞現象,甚至引起燃燒。

分析這幾類危險品特點可知,在消防救急時不可能全部以普通滅火對待,有的甚至會起到負面作用。第3類,燃點低,易氧化而引起燃燒,還有的遇水分解,可產生可燃氣體和熱量,能引起燃燒;第4類物質一旦燃燒,撲滅需要用乾粉和干砂,禁止用水和泡沫;第5類,若接觸易燃物就會燃燒爆炸,含有過氧化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燃燒時放出的熱量能加速分解;第9類危險品不包括上述八類危險品中的物品,屬《國際危規》尚未列名的物品,可根據貨物性質按照不同要求進行滅火。

BBC報導指出,天津爆炸帶來的生態損失最難估算。到目前為止,爆炸物和爆炸原因仍未解開。由於涉及周邊居民人數眾多,爆炸帶來的社會影響已十分巨大。

雖然這個天津市政府在14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稱,已封閉入海排污口,確保事故廢水不會入海;封閉事故區域內管道口封堵,將廢水暫存在事故區域;事故區域已增加污染處理裝置防止污染物濃度增加,同時投活性炭增加生化處理能力,並臨時增加處理系統確保廢水處理達標。

但網民「小瀟曉smiling」跟帖說:我覺得現在應該做的是儘快讓群眾知道有毒氣體泄露後,我們應該如何去保護自己不再遭受二次傷害,如何去更大限度的減少二次事故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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