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3日訊】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法院一審結案的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等四人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是和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等四律師(後)被非法酷刑、拘禁案同時發生的冤案,社會影響力巨大。四位當事人和四律師(後)因同樣的行為遭到抓捕,在後者被短期羈押、釋放後,前者卻一直沒有得到釋放。該案在一審階段暴露出種種違法事件後,石孟文獲刑三年,其餘三人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目前該案處於二審階段,四位當事人的辯護人情況是:
馬衛、馮延強,系石孟文的辯護人;
常伯陽、董前勇,系王燕欣的辯護人(董前勇系接替被抓的王全璋);
王磊、任全牛,系李桂芳的辯護人(因王宇、謝陽遭到抓捕);
藺其磊、許付桂,系孟繁荔的辯護人。
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於2015年6月3日對該案二審立案後,在同年8月6日開始,陸續給該案的辯護律師打電話:該院已經決定對此案不開庭審理,並要求辯護律師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辯護意見,否則視為辯護人沒有辯護意見。這顯然是違法的,辯護律師普遍認為:
1、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對於什麼是法輪功、所謂的邪教組織在哪裡、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監獄等關鍵事實,沒有查清楚。而該法制教育基地是否是合法機構,將直接牽涉到上述被告人行為的性質,此事實必須查清。
2、一審程序嚴重違法,赤裸裸的剝奪被告人的辯護權;
3、一審合議庭組成嚴重違法,在被告人強烈要求的情況下,拒不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
鑒於二審法院已經決定不開庭審理,意味著他們將很可能會維持原判,該案的六位辯護律師於2015年8月12日一起趕到哈爾濱。當日上午,馮延強、常伯陽、董前勇、任全牛四位律師來到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約見該案合議庭審判長魏冬靈。
常伯陽律師代表八位辯護律師提交了《建三江信仰案二審應當開庭審理的法律意見書》,圍繞著上述三個問題,表明了律師們的結論性意見:二審不該成為法院的獨角戲,如果二審法院在不開庭的情況下維持原判,就是違法。
馮延強律師代表八位律師提交了兩份證據:1、江天勇申請公開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相關政府信息的材料,直指該案的關鍵點,即該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監獄;2、曾被該法制教育基地非法迫害的9名受害者製作的回憶錄像,用以證明該法制教育基地是一個非法拘禁無辜公民、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的犯罪集團。
董前勇律師代表八位辯護律師首先提交一份迴避申請書,以二審合議庭組成人員明知四當事人無罪卻進行追訴、已經涉嫌徇私枉法罪為由,要求合議庭三位法官魏冬靈、張喜軍、王連和迴避;其次提交一份管轄異議,辯護律師認為,四位當事人系因信仰被追訴,世俗的司法機關無權干涉公民信仰,此乃國際公理。
2015年8月12日下午,藺其磊律師與四位律師再次來到二審法院,向合議庭成員王連和提交了要求立即對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變更強制措施的要求書。之後,眾律師來到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區分院控告申訴大廳,提交了對魏冬靈、張喜軍、王連和涉嫌濫用職權罪的控告書,要求追究這三位二審法官的刑事責任。鑒於此,這三位法官與該案存在其他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關係,應當迴避此案。於是,眾律師通過郵寄的方式,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院長郵寄了要求魏冬靈、張喜軍、王連和迴避的文書。
8月13日上午,常伯陽、任全牛、藺其磊、許付桂將赴佳木斯市看守所分別會見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馮延強將前往建三江農墾看守所會見石孟文。
花絮1:8月12日,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在接待律師時,仍然如臨大敵,出動11名法警團團包圍、兩人在兩側錄像。仍然堅持對辯護律師進行安檢,遭到拒絕。
花絮2: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對於眾律師在2015年3月4日控告建三江農墾法院的事件,仍然沒有作出書面答覆。
「建三江案」當事人之一王燕欣:二審開庭要求書
鑒於「建三江案」一審中,我的辯護權沒有得到保障。一審中,我的辯護人王全璋律師因手機振動一下,就被法庭取消辯護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我信仰的法輪功是無罪的,法輪功不是邪教;一審法院提供的所有證據都不能證明我有罪;還有,我上青龍山的事情也不能證明我有罪。
我聽說:一審判決是黑龍江省里已經定好了的,即使我提出上訴,也是維持原判。如果是這樣,那對我是不公平的。
我要求二審重新開庭,我要證實自己無罪;或者二審中級法院直接裁定我們四位當事人無罪。
王燕欣
2015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