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因何免死?或有兩大不便公開的原因

【新唐人2015年08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中共巨貪、軍中首虎谷俊山谷俊山落馬後,被軍內外的輿論認為必死無疑。而日前谷俊山免於一死的判決下達以後,引起廣泛關注。谷俊山因何免死?官方稱有重大立功的表現,而外界認為除此之外,還有傳聞常委求情及谷俊山涉器官活摘兩大不便公開的原因。

軍事法院認定谷俊山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對於減輕判決的理由,軍事法院認定:「鑒於谷俊山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但這樣解釋並不能讓外界信服。

外媒博文社報導,有資深法律專家稱,中共司法系統內部的規定是,對影響不大的案件,如果有立功的表現,應當考慮減輕處罰;但是,對於重大的案件,立功不立功已經不是限制重判的條件,司法實踐中由「應當考慮」變成「可以考慮」,甚至「不予考慮」是否予以其減輕判決。前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秘書,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李真的重判就是典型的一例,儘管李真有大量的檢舉揭發甚至還幫助破了一起命案。

軍事法院一審判決意見是執行死刑,以儆效尤。按照大案要案處理慣例,軍事法院將案件處理意見報送中央軍委,但軍委主席習近平並未批復。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有常委就谷俊山案的處理提出意見:認為早在10年前中央就己提出,對經濟犯罪能不殺者不殺,能少殺則才殺,以回應西方指責我國濫用死刑的問題。

同時,考慮到軍隊反腐剛開始,谷俊山在總後曾經手握重大經濟權力,許多有既得利益的將領與他的關係錯綜複雜,殺了谷俊山不但不能儆百,反而可能適得其反,因為谷俊山的其他羽翼可能認為新領導人接班以後逃不過一死,由此鋌而走險,釀成事件。

報導稱,該常委此言雖令其他常委驚訝,欲無人提出異議,最後習近平出乎意料表示同意,在死刑建議上不作批示。谷俊山由此撿了一命。對中央的意見軍事法院感意外,只能組織重新審理,經過合議庭合議以及審判委員會的重新討論,因此本案在審理期限一超再超。

此外,不判谷俊山死刑還有一個重大原因,據評論人士鄭經緯表示,谷俊山掌控的總後勤部涉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才是谷俊山涉嫌的最核心罪行,谷俊山與周永康、薄熙來一樣,不能因貪腐而被滅口。同時,谷俊山等都將為這個罪行重新押上審判台,也是元凶江澤民的重要證人。該罪行早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曾經公布了對原軍方總後勤部衛生部部長白書忠就軍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的調查報告。白書忠供認是江氏親自批示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

據追查國際所掌握的情況,中共軍隊或武警是主要的參與活摘的單位,特別是軍隊的總後勤部所屬的一些大的醫院,是活體摘取器官的主要場所。所以軍隊總後勤部在這個犯罪活動中起重要角色,軍隊總後勤部所管轄的下面那些主要的大醫院、軍隊的大醫院參與了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為總後勤部副部長的谷俊山,肯定脫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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