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8月10日訊】新聞週刊(487)8月4日,泰國最高法院裁定,該國法輪功學員註冊「法輪大法學會」的申請,合法並且受到《憲法》保護。專家認為,這一判決,折射出中國與泰國局勢的變化。
從2005年開始,泰國法輪功學員就希望,像全球其他國家一樣,在本國註冊「法輪大法學會」,但一度被泰國地方法院和內政部否決。
2015年8月4號,泰國最高行政法院作出裁決:法輪功學員的申請合法、並受到泰國法律及《憲法》保障,以法輪功學員勝訴定案。
泰國法輪大法活動協調人莊先生:「內務部通過電視也看到,我們法輪功在中共中國受到迫害,怕中國和泰國的關係有矛盾,他們害怕中共的壓力,所以他就不給我們申請。我們就告上了法庭,直到前天8月4號才告訴我們勝訴了。」
緊鄰中國的泰國,是接納迫害難民的一個主要出口。
2005年,泰國行政部門,拒絕「法輪大法學會」註冊時,給出三項理由:1、擔心影響中泰關係;2、法輪功書籍《轉法輪》的內容和佛教衝突;3、影響社會安定。
這次泰國最高法院,一一否決。認為三項說法,都沒有證據支持﹔泰國人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對信仰者有正面影響,沒有造成社會動盪。
張而平:「中共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通過各種外交手段和經濟利益,來收買其他國家或者各種團體,來維護它對法輪功的迫害。通過法輪功學員大量的講真相,國際社會對法輪功逐漸了解,所以他們認識到,其實維護法輪功權益,也是在維護他們基本的信仰自由這種價值觀念。」
中國,是泰國最大的貿易夥伴,1999年9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2個月後,就第一次以黨魁身份訪問泰國。海外人權組織「追查國際」也記錄多項證據,顯示江澤民命令外交部門,把迫害輸出海外。
原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政治領事陳用林:「我們就是在領事館 外交機構,最主要的工作,大概有60%—70%的工作是針對法輪功的。」
現在,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已被海內外12萬名「直接受害人」控告、14萬名「知情者」舉報。泰國高院也對法輪功申請註冊案,作出歷史性裁決。
張而平:「中共利用高壓外交,和經濟利益威脅周邊國家,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已經不起作用了。很多人都意識到,中國社會現在面臨一個轉型的時刻。」
法輪大法網站顯示,目前在全球75個國家和地區,都註冊了法輪大法學會,僅亞洲地區就有19個。
張而平:「大部分地區都是用「非營利團體」註冊,實際上大家都是義工,想把中國的傳統文化傳遍世界各地。在全世界有上百個國家,都有不同社會制度,都接受法輪功團體為合法團體,這只能說明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是沒有信仰自由。」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