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8月7訊】今天(當地時間7日)一名泰國男子被軍事法庭判處30年重刑,罪名是因為這名男子在臉書上發布訊息和張貼照片,犯下冒犯君主罪。這是泰國有史以來,在此項罪名上的最嚴重的懲罰。
據港媒報導,泰國48歲男子彭薩克(Pongsak Sriboonpeng)在facebook(臉書)上發布訊息、張貼照片,觸犯泰國法律。
曼谷軍事法院今日裁定,彭薩克誹謗87歲的泰國國王蒲眉蓬的罪名成立。彭薩克的辯護律師說,實際上彭薩克被起訴的罪名合計應被判處60年有期徒刑,法庭在他認罪後,刑期減少了一半。因為現在是軍管時期,所以彭薩克不能上訴。
雖然罪名減少了一半,但是30年的刑期依然破了泰國的歷史記錄。依據泰國冒犯君主罪的法律,犯下侮辱泰王、王后、王儲及攝政王罪行的人,最高將面臨入獄15年,並且每項罪名刑罰要分開執行。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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