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州官為民平冤 拒絕物謝閉門不見

【新唐人2015年07月28日訊】錢若水(960年―1003年),字淆成,一字長卿,河南新安人,北宋大臣。幼聰悟,十歲能屬文。雍熙年間(公元九八六年左右)登進士第,起家同州觀察推官。類遷簡易大夫,同知樞密院士。真宗時從幸大名,陳禦敵安邊之策。為人有器識,能斷大事。事繼母以孝聞。所至推誠待物,委任僚佐,總其綱領,無不稱治。

北宋錢若水為人有器識,能斷大事,司馬光在《涑水紀聞》中記載了他在任同州推官(即知州的僚屬和助手)時頂著上司的壓力平息冤案的事情。

錢若水的上司同州知州處理問題總是主觀臆斷,且性情急躁,經常發生錯誤。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時,錢若水總是同上司論理,但知州總是不採納他的正確意見。雖然後來案件水落石出,知州也為自己的錯誤感到慚愧,但事後依然如故。

有一次,一位富戶人家的婢女不知去向。婢女的父母到州裏告狀,知州命錄事參軍審理此案。錄事參軍曾向這個富家借錢被拒,懷恨在心。審案過程中,武斷地說是富家將婢女害死,棄屍河中。富家父子均不認罪,被錄事參軍屈打成招。於是,富家父子數人有的被定為主犯,有的被定為主謀,按律都應處以死刑。定案後,錄事參軍將案子上報知州,知州召集有關官員進行複審,多數人認為此案處理正確,表示支持。只有錢若水對此案表示懷疑,他覺得辦案應該審慎,沒有確鑿的證據就判定謀殺罪,無異於草菅人命。

錄事參軍知道後,來到錢若水的辦公處所,責罵他說:「你是否接受了富家的賄賂,想開脫他們的死罪?」錢若水說:「如今有好幾個人由於這起案子而要判處死刑,怎麼能不再仔細審核一下他們的供詞呢?」於是錢若水把案件扣了將近十天,其間儘管知州多次催他,他也沒把案子退回,上上下下的人都責怪他。

一天,錢若水來見知州說:「我之所以扣發案卷,是因為暗訪婢女的下落,現在婢女已經找到了。」知州查證屬實,就傳令把富家父子全部釋放。富家父子哭著對知州說:「如果沒有您的幫助,我們就要滅族了。」知州對他們說:「不是我,是錢若水幫助了你們。」富家父子找錢若水要求當面致謝,錢若水卻閉門不見。富家父子繞牆而哭,回家後把自己的家產捐贈給寺廟,為錢若水祈福,事情轟動一方。

由於這起事關數人性命的冤案得到昭雪,知州想就此事報請皇帝為錢若水論功求賞。錢若水堅決予以拒絕,說:「我只求案件得到解決,無辜的人不蒙冤而死,論功請賞不是我的本意。」知州聽後更加敬重。不久皇帝知道了這件事,不到半年,錢若水便由幕職提升為知制誥,兩年後被任命為樞密副使(副宰相)。

──轉自《網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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