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留在加拿大 受傷殘疾臨時外勞夢想實現

【新唐人2015年07月26日訊】阿爾伯塔省一名菲律賓臨時外勞維納西奧留在加拿大的夢想終於實現了,爲此她經過了不懈的努力,她因傷殘疾加上工簽到期,曾一度面臨遣返。

29歲女子維納西奧(Maria Victoria Venancio)7月24日從埃德蒙頓國會議員(Tim Uppal)那裏,知道了自己又獲得了兩年的工作簽證。

「我覺得我是在做夢吧。我們爲此奮鬥了很長時間。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好消息。」維納西奧說。

維納西奧在加拿大是臨時外勞,有一次在上班路上遭遇車禍受傷殘疾。

維納西奧說:「雖然我的情況還不是很好,但至少我能夠繼續工作,為我們的社會作出貢獻。」

Uppal議員說,維納西奧再次獲得的工簽可以讓她在申請永久居留身份的同時能夠留在加拿大。

事件回顧

維納西奧2011年從菲律賓來到阿省麥當勞快餐店,上班只有七個月的時候,在騎腳踏車上班途中遇上意外身受重傷。她因此不能繼續工作,要坐在輪椅上生活,需接受長時間的物理治療。她的康復進度到現時還未能讓她長時間站立,仍然失去工作能力。

維納西奧的臨時工作簽證當然是早已過期,所以她在加拿大沒有一個法定的身分。因為她不是國民,沒有合法的身分留在加拿大,她自己也不願意返回菲律賓,移民部只有依法向她發出離境令。

她的律師依法向移民上訴局申請推翻離境令,上訴局宣判她敗訴,離境令已交給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執行。這並不意味她要立即離境,因他的律師又向CBSA申請延遲執行離境令。

離境令是三級制,一級(departure)是自行在30天限期內離開,離境後可隨時再申請入境;貝南西奧收到的是第二級(exclusion),當局將派員執行遣返,離境後12個月不能申請一般簽證來加拿大。第三級(deportation),當局同樣派員執行遣返,除非有特殊原因,離境後不能再踏足加拿大。

其實加拿大的移民及難民法很寬宏大量,政府要把一個沒有合法身份的外國人驅逐出境,還需要經過繁複法律程序。與此同時,那個外國人還可以申請以同情心和人道主義理由(H&C)成為永久居民。

(新唐人記者王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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