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奪槍成功緻警一死一傷事件之狂想

執行公務(啥務想必大家心知肚明,且暫算公務)的人,包括官員、城管。。。。。。等等,眼下跟老百姓對立景況,可以說己達到登峰造極程度。假如老百姓象大多數國家那樣,被允許自行組織起來;假如老百姓可免去手無寸鐵,象美國老百姓那樣隨意持有槍彈,我想戰鬥可能就打響了。

不過今日想說的是"人民"警察,標稱人民的警察,卻在隨意用槍威攝人民,用槍奪走手無寸鐵的人民的生命!如果象美國那樣,人人可持槍,警察配槍上街是合理的;我們這街上活動手腳的都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警察巡街有必要配槍嗎(又不是抓捕罪犯)?即便持槍也只是為應付突發恐怖事件,那有必要為一點糾紛就拔槍嚇唬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為了賭一口氣,爭個面子,就開槍消滅手無寸鐵的老百姓?這種警察叫狐假虎威、持強凌弱、順便過個槍癮!難道中國社會己恐怖到這等地步?難道中國大陸人民己到了非得用槍頂住的危險地步?其實得怪各級政府不作為,你不相信人民,人民如何信你,既然稱人民的政府,就得滿懷自信,就得相信人民,為人民,否則就名不符實了。

某地有人奪過警察頂住自己的槍,並開槍死傷警察各一,當然開槍者也得死。如此凄楚悲慘的事,網上卻一片為奪槍者叫好誇讚聲,政府應該明白,這是老百姓對現狀強烈反感的反應。我沒叫好,也不叫壞,因為警察、老百姓一樣都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來世一遭同樣不容易。絕大多數底層警察、士兵、城管等也都來之人民中,不合理的體制,不健康的思想灌輸,當了警察就忘乎所以,以為自己人格等級升高了,以為自己不再是老百姓,以為自己從此可肆意管人民,對老百姓施淫威。簡單地說吧,那些無視法規、爛用權力的傢伙,叫當了警察丟了人形。

警察是權力行走的工具之一,工具必須質地良好。就如工廠生產工具一樣,用壞的生產工具,出來的肯定是廢品。一個政府若不保持專政工具時刻質地良好,就不可能有好產品。

奪槍,開槍,何因由不詳,誰對誰錯不作品評,但只少是警察掏槍威脅才會出現奪槍,既屬奪槍可見犯者並非本持槍行兇,應屬被逼凶了理智差異,可形容為"兔子急了咬人",若警察卻是代表政府行使"權力",則具官逼民反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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