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共人大常委會於審議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草案規定,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一府兩院」任命的工作人員,包括中共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軍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等在正式就職時要公開向憲法宣誓擁護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同時統一使用誓詞中有「忠於祖國、忠於人民」。
外界注意到,這個誓詞中沒有「忠於黨」的條文,這非同尋常。因為在中共的話語系統和官方文件決議中,「黨」幾乎總是排在國家、政府、人民前邊,沒有「黨」的情況,幾乎從未出現過。為何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中共十八大習近平上台執政後,面對的是中共內部和中國社會諸多危機。特別是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群體已經持續十幾年的迫害,徹底摧毀了中國的法制系統,使得民眾飽受冤情,民怨充斥中國社會,社會危機一觸即發。法輪功問題也因此成為中共高層展開激烈政治博弈的核心原因。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違反了中國憲法的多項規定。比如,「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等等。
在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超過16年的迫害中,無數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隨意關押囚禁、勞教、判刑、被關進洗腦班和精神病院進行洗腦和迫害,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江澤民集團罪惡滔天。
2014年10月中共召開的四中全會的主題是「依法治國」,就是習近平針對江澤民集團毀壞中國法制的現狀,用「依法治國」的手段,來對江澤民集團進行清除行動。在四中全會上, 在習近平的主導下,建立了「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
一個月後的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18年未成功伸冤的案子進入再審程序。12月17日,冤案製造者、時任呼格案專案組組長、現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捕。
中共建政65年,唯有呼格案開啟了與以往任何時候都不一樣的翻案昭雪機制。不一樣在甚麼地方?高調啟動國家賠償和進行責任追究,並讓全體國民知道。
2014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習近平發言中首次提到「駭人聽聞的反人類罪」。這是前中共黨總書記江澤民在二十多個國家的法庭被起訴的罪行之一。
2015年4月15日,新華網頭版頭條新聞《立案登記制5月起全面實行: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 這是習近平擔任組長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4月1日審議通過的《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報導說,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公佈了這一意見,意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法院5月1日起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法院「有案不立」將被追責;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覆、不出具法律文書」。 5月1日生效的《意見》稱:法院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刑事自訴、強制執行和國家賠償申請,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
與此同時,另外一件大事也在同時發生。
5月1日,法輪功網站明慧網刊登人權法律協會(美國)的文章《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1)》,5月2日刊登《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2)》,從嚴謹的法律角度證實了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全國運動中所扮演的罪魁角色。5月4日,明慧網刊登文章《如何啟動刑事控告》。隨後,有數位中國境內的法輪功修煉者控告江澤民。
5月26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表嚴正聲明,全面追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刑事控告首犯江澤民。
從5月底到6月25日,明慧網已收到22818人(18244案例)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副本。而僅僅在6月19日至25日一週內,超過13,109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對江澤民的控告,敦促中國最高檢察機關立案追查、嚴懲這個發起迫害法輪功運動的元凶。中國大陸訴江大潮勢不可擋。
習近平當局將要實行的向憲法宣誓制度,以及習近平上任執政後採取的一系列「依法治國」的相關措施,都是針對清除和處理江澤民集團,也都與中國政局的核心法輪功有關。這一系列與憲法有關的措施,與法輪功學員控告起訴江澤民大潮同時發生。
這些跡象顯示,習近平所採取的相關措施,也都是為最後抓捕審判江澤民量身打造,這一方面顯示出中共迫害法輪功,對中國社會造成了重大損害,迫害法輪功的惡果正在中國社會各方面顯示,不停止迫害法輪功,中國社會已經無法正常發展,高層無法正常執政,同時,迫害法輪功也已經難以為繼;另一方面,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已經造成天怒人怨,把江澤民繩之以法送上審判台已經成為順天意而行的必然結果,這也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等人在遭受惡報。
文章來源:大紀元